蒋庆坤
读了贵刊2009年6月号的《腐败“制度化”后果堪虞》(作者高新军)一文,真是振聋发聩。此文从制度层面深刻而又令人信服地剖析了腐败是如何从组织腐败到系统腐败、最终形成“制度化”的,针砭了时下干部管理体制的漏洞,令人惊心动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反腐败斗争逐年加强,逐年深化,为什么各地腐败案仍愈来愈多,并且已形成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窝案并逐渐系统化的趋势?为什么腐败分子总是前“腐”后继,并且贪腐金额越来越高、人数越来越众、越来越趋于年轻化?报载某地接连换了七任公路局局长,无一例外都以贪腐犯罪获得同一结局,怎么就没有一个吸取前任的教训呢?说穿了还是制度使然。“好的制度能使好人更好,也能迫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坏人更坏,好人变坏”。旧有的干部管理制度已成为孳生腐败的温床,难道这样的事实还少吗?
既然腐败的根源找到了,那么“对症治疗”——改变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不就得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过去许多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清规戒律都打破了,改变的旧体制、旧制度、旧框框数不胜数,为什么容易孳生腐败、“养”出了一茬又一茬腐败分子的旧的干部管理制度就不能来个彻底的改弦更张呢?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5月19日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上的讲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刹不住,党在人民群众中就站不住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读到这里,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可见党中央对惩治干部任用上的腐败决心很大,党心民心是一致的,高新军的文章确实说到了点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