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辉
兰溪是农业大市,有农户17.6万户,涉及人口53万人。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为6280元,但全市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仍有38076户、90716人,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绝对贫困户也有7528户、22543人。在全市16个镇乡(街道)的646个行政村中,低收入农户比重在40%以上的重点村有169个。同时,列入下山脱贫规划的有6个乡镇、27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计划搬迁农户1484户、5293人。
针对如此繁重的富民攻坚任务,在2009年1月举行的兰溪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钱俊瑞等代表提出了《要求市财政支持高山农民下山搬迁建设的建议》。
建议指出,下山搬迁是居住高山的农民脱贫、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最有效方式,省政府出台的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深受农民群众欢迎。虽然,近年来在兰溪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还有许多农民群众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由于基础薄弱,生产生活状况不太理想。
建议提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下山脱贫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贫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扶贫结对机制,提升山区农户脱贫致富能力。此外,还应落实好扶贫工作的规划、政策处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兰溪市财政则应在配套上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落实一定的资金对高山农民下山脱贫工作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支持,使得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办理结果:多项举措共同推进帮扶机制日趋完善
该建议交办后,兰溪市政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解决的问题也从“下山脱贫”延伸到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2009年上半年,结合省委、省政府对省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扶持政策,兰溪市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在《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兰溪市下山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兰溪市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贷款暂行办法》和《兰溪市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意见,落实了3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基金,并加大了对兰溪市列入省重点扶持范围的6个镇乡112个村的扶持力度。
为使帮扶制度更有针对性,有关部门还特意针对低收入农户现状展开了一次调查,并按“重点帮扶户”、“社会救助户”和“子女赡养户”进行了分类。据调查核实,兰溪市目前的低收入农户中,“重点帮扶户”有14559户,“社会救助户”11461户,“子女赡养户”7949户。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兰溪市重点做好“重点帮扶户”的结对帮扶工作,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人员。针对“社会救助户”,则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将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大力倡导鼓励社会和慈善机构对低收入农户的救济援助。对“子女赡养户”,特别是一些子女条件较好而父母生活困难的,则通过教育引导,甚至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尽到赡养义务。此外,还印发了1.6万余份《结对帮扶联系卡》,指导各镇乡(街道)做好与机关干部的对接工作,并建立了结对帮扶工作的督查考核机制。
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兰溪市政府已落实扶贫资金近600万元,申报实施特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32个,启动横溪下山搬迁小区建设,基本完成3个下山搬迁点建设,85户、355人已实现下山安置。此外,2009年,兰溪市财政还将安排各类资金350万元,采取“学校开单,农民点单,政府买单,企业收单”的培训形式,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0.59万人。截至6月底,全市11家培训单位已完成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3458人,并已有3314人获得了各类职业技术证书,有985人实现了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