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玲
这就是二中的教室吗?看上去比九中的教室大一点、亮堂一点、气派一点。
我站在门口欣喜地往里探头探脑,一时不敢进去。都是些陌生的同学,他们能接受我这个转学生吗?我能跟他们愉快相处吗?
“嗨,新同学吧?怎么不进去?”
我侧过脸,和一个额头光洁的漂亮女生四目相对。她正对我微笑,眼睛清澈明亮,仿佛被雪擦过似的。
正在这时,突然背后一股力量重重地将我推进了教室,我在毫不防备的情况下一个趔趄跌倒在讲台前。还好并无大碍,我揉着胳膊站起来,瞥见一个家伙站在一旁对我傻笑:“呵呵,新来的?刚刚后面有人追我。”
“石磊,你是故意的吧?向她道歉。”漂亮女生对那个家伙说。
“我怎么会是故意的呢?”叫石磊的男生眯缝着小眼睛嚷嚷,“她没有受伤,用得着我道歉吗?她要是摔断了骨头,我不但马上道歉,而且会叫我老爸承担所有的医药费。”
太嚣张了!
“不管她摔得怎么样,你都得向她道歉。”漂亮女生坚持道,“是你撞了她!你要讲道理!”
“狗拿耗子。”石磊说着,甩甩胳膊朝他的座位走去。
这时教室里的同学都望着我和漂亮女生,看她如何收场。
“不像话。”漂亮女生快步跟上石磊,从后面把他挂在肩头的书包猛地扯下来,藏在身后。
“你抢我书包干什么?我的OPPO MP4和purse(钱包)都在里面呢,你打劫呀?”
“你要是不向她道歉,我就不还你书包。”
“你敢?”
“我就敢!”
石磊看看四周同学们的目光,嘴巴一歪,向我探出身体:“喂,刚才不小心碰到了你,对不起哦。”
漂亮女生看他乖乖地向我道歉了,便把书包还给了他。
我站在讲台边不知该说什么,也不敢抬眼寻找哪儿有空座位。
漂亮女生笑吟吟地走过来,拉住我的胳膊:“老师说今天会转来一个新同学,没想到你这么漂亮。”
她的夸奖让我更不自在了。
她拉住我的手,一直把我带到第二组最中间的座位:“你坐这儿,我们做同桌吧。”
“谢谢你。”我心里暖融融的,好像在异乡遇到了故友,又仿佛在迷路的黑夜里找到了一盏引路的灯。
“不用客气,我叫宋颖,宋慧乔的‘宋,张靓颖的‘颖。你呢?”
“我叫刘靓,刘亦菲的‘刘,张靓颖的‘靓。”我尽量学着她的样子说。
“My God!你也喜欢张靓颖?”宋颖高兴地拍起手来,“你最喜欢她的哪首歌?会唱《我们说好的》吗?哦,那旋律太美妙了!”
我笑了笑:“我不会唱,只会听。”
“我会唱!张靓颖的每首歌我都能哼几句,我唱给你听。不过教室里不太方便,放学后我们一起走,我给你唱,让你听个够。”她快活地眨着眼睛,像是找到了寻觅已久的知己,“刘靓同学,我们将一起走过初中的幸福时光,说不定还会升入同一所高中哦。”
“是啊。”我说。
其实我并不喜欢张靓颖的歌,我对明星的感觉都一般。不过我不忍心告诉宋颖这些,她是那么热情和仗义。相比之下,我显得非常安静和柔弱。
可能是因为性格上的互补,我们在一起很开心。闲暇时候,她总是滔滔不绝地讲,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只要是她知道的,什么都讲给我听。她也总是不停地唱,《我们说好的》《画心》《G大调的悲伤》……一首接一首,乐在其中。我沉浸在她眉飞色舞的快乐里,幸福地憧憬着我可以拥有一段多么浪漫温馨的初中时光。
最重要的是,因为有她的陪伴和保护,我初来乍到却没有受到一点儿欺负。有她的指点和帮助,我很快熟悉了二中的一切,顺利融入了班集体。
中秋节快到了。
担任文艺委员的宋颖提出全班搞一次联欢晚会。她的想法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于是,由她策划、编排的一台文艺晚会定在节日前一天隆重上演。
我以为没我什么事。事实上,从小到大,班上排节目、搞联欢,都不跟我沾边。我是个远离娱乐的人,一个习惯淹没在人海里总是被人遗忘的人。
但是有个中午,宋颖掏出MP4,把耳机塞进我耳朵,是张靓颖的《光芒》。
“听听这首歌,你喜欢吗?”
“喜欢。”我说。
“我觉得这首歌特别适合你唱。”宋颖说,“联欢会上你就唱它吧。”
我一个劲儿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行,我什么歌都唱不好。”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宋颖郑重其事地说,“你非唱不可。”
“可是,我平常站起来发言都紧张,跑到黑板前板书腿就发软,你叫我当众唱歌,我会晕过去的。”
“有我在,你肯定没事。”宋颖搂住我的脖子,“好歹你也支持我一回啊,这台晚会我可是总导演,总导演邀请你上节目,你别不给面子嘛。”
“可是……”
“你要是再说一个‘可是,我就‘啊呜一口吃掉你。”宋颖堵住我的嘴,晃着肩膀说。
我只能豁出去了。
为了让我演绎好这首歌,宋颖每天都陪我练习,一字一句,不厌其烦。我感受着她巨大的热情,也幸福地享受着歌唱的过程。原来放开歌喉高唱,竟是一种开阔和舒坦的感觉。
联欢晚会如期举行。
宋颖除了是跑前跑后的幕后策划兼现场导演,还是挑大梁的演员。不过她选择的节目并不是张靓颖的歌,非常意外地,她抱来一架古筝,为老师和同学们表演了一曲《渔舟唱晚》。看她纤细的手指在琴弦上轻巧地翻飞和拨弄,手臂优雅地落下又抬起,我惊得张大了嘴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大大咧咧、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生,竟能弹奏出这么细腻委婉深情的音乐。
她的表演折服了所有的观众。
轮到我上台了。宋颖站在一旁用含笑的眸子为我加油,我挺起了胸膛,想象着自己置身于广袤的原野,对着远处尽情高歌:“……渺小的我只要歌唱就能看到光芒,风雨中玫瑰只要扎根在土壤总能够绽放……”
掌声热烈地响起来。我头一次真切品尝到了被关注被赞美的欣喜和骄傲。
那天放学后,我们和往常一样把单车搁在路边的花坛旁,坐在草坪上聊天。
“刘靓,祝贺你演出成功。”宋颖说。
“那是因为有了你的鼓励和帮助,谢谢你啦。”我说,“同时也要祝贺你演出成功。你真是一个奇才。除了唱歌、弹奏古筝,你究竟还会什么?”
“我无所不能啊。”她俏皮地说。
“我要是你就好了。”我情不自禁地羡慕她。她的外表、才华和人缘,都是无可挑剔的。
宋颖挽住我的胳膊:“刘靓小姐,如果你羡慕我,就和我一样活泼一点、胆大一点,有的时候甚至要放肆一点。那样的话,你一定会比现在更开心。”
“我现在很开心啊,因为有你的陪伴。”我说,“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分开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这很简单,我们说好不分开,不就行了!”宋颖一脸认真劲儿,“我们考同一所高中和大学,进同一个单位工作,永远不分开。”
“嗯。”我郑重地点点头。
我们畅想进入哪一所高中和哪一所大学,将来从事什么职业。
温暖的夕阳和相偎的单车可以作证,我们说好的,永远不分开。
第二天早上,我走进教室却没见到宋颖,这让我心里不安起来,因为她每次都比我早到。
我跑去找班主任。他告诉我,宋颖病了,家长打电话帮她请了假。
“怎么会生病了呢?她身体挺好的。”我很担心,“她究竟是哪儿不舒服?”
“家长没说是什么病。”班主任说,“估计没什么大问题吧。”
身边的座位空着,我的心也随之空荡起来,上课、写作业都不能全神贯注。
转学以来,我第一次感到了寂寞和无助。
放学后,我一个人骑车回家,迫不及待往宋颖家里打电话。可是我打了不下二十遍,都没人接听。我猜想她一定去了医院,于是默默祈祷她快一点好起来。
这样过了三天,终于有宋颖的消息了。
那天上午我们正在上英语课,班主任急急忙忙跑进来,打断英语老师的讲课,招呼我:“刘靓,你出来一下。”
我出去了。班主任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他的步子越来越快,我跟着加快步子,心里“咚咚”地敲起鼓来,预感到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
“老师,什么……什么事啊?”我忐忑不安地问。
“上了车再说。”他头也不回。
我莫名其妙地跟着班主任上了校门口的一辆小汽车,看见车上副驾驶座位上坐着副校长。
关门的同时,车飞出去了。
“刘靓,你的同桌宋颖,现在想见你。”班主任的喉咙哽咽了,“她,她家长刚刚打电话来,说她狂犬病发作,可能挨不过今天……”
我的脑袋“轰”地炸开了,无法思维,更无法言语。
“狂犬病发作,一般是无药可救的。”副校长难过地说,“你是教室里挨她最近的同学,去送送她吧。”
下了车,进了医院,我像疯子一样,到处寻找宋颖。大人们把我领到重症病房外。
隔着厚厚的玻璃,我看见了宋颖。
她还是宋颖吗?三天不见,她仿佛变了一个人:头发剪短了,脸瘦了,眼睛里没有了光泽。她孤独地躺在白色的床单上,嘴角流淌着白色的泡沫,目光呆滞,仿佛垂死的老人。
“听说,前两天怕她伤害自己和别人,医生把她的手和脚都绑起来了。现在她已经过了兴奋期,安静下来了。”班主任说。
我说:“我可以进去吗?”
“不可以。”班主任说,“她的家人都在外面。”
是的。我看见她的亲人们也都趴在玻璃窗上望着她,痛不欲生。
“你就是刘靓?宋颖早上一直在呼唤你的名字。”宋颖的妈妈拉住我的手,“我可怜的女儿,她一定是想见你。你看看她吧。”
“孩子,你念叨的人来看你了。”叔叔隔着玻璃大声对宋颖说。
我不知道宋颖在里面有没有听见我们说话,可她的眼睛分明朝窗边看过来。
“宋颖!”我紧紧趴在玻璃上,泪水终于滚落,“我是刘靓,刘亦菲的‘刘,张靓颖的‘靓,我来看你了!”
她仿佛是在打嗝,又仿佛想要呕吐,脑袋上下抖动着,白色的泡沫一股一股从嘴巴里溢出来。她那曾经明亮的眼睛,混沌地望着这边,望着我,并没有因为见到我而有所反应。
“她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一旁的医生说。
“不,不会麻木!”我站在那儿大喊大叫,“宋颖,你是多么聪明活泼的人,怎么会麻木?你会好起来的!我们说好的,一起读高中,一起上大学,一起工作,永远不分开……”
可是,无论我如何地挽留,她还是悄无声息地走了。护士把她的嘴角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很小心地用白色的床单遮没她那张美丽的曾经生动的脸。
我轻轻地靠近她白色的身体,想象她是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在那儿,有一群善良可爱的女生愿意和她交朋友,愿意和我一样托着下巴听她说话和唱歌。
我在心里说:宋颖,你走了,但我们的约定不会改变。我会带着你留给我的勇气和希望,走进我们共同心仪的高中和大学,哪怕历经风雨,我也要扎根土壤,长成一株热烈绽放的玫瑰。
因为,我们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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