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西北师范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签订了共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创新实验区协议和开展实习支教工作协议,迄今已选派352名师范生赴新疆36所学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支教,从事“双语”教学工作。为切实抓好实习支教工作,西北师范大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 建立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
制订《实习支教工作条例》,详细规定了实习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各级职责、具体实施步骤与内容、学生学分获得与评优、经费保障等内容。制订《实习支教学生守则》,明确实习支教学生的纪律要求。
2. 强化专业思想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
调整强化教师教育类课程,注重师德教育,突出从师技能的培养和形成,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和岗前培训,编印介绍支教地区教育现状和风土人情。
3. 加强对实习支教学生的全程指导
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带队教师,全程驻点在实习支教学校,对实习支教学生进行辅导,确保实习支教学生短时间内能胜任教学工作。建立由“指导教师、支教地区教育行政干部、支教学校教师、支教同学”组成的实习支教联系网络。建立西北师范大学实习支教网站,搭建学校与实习支教师生的交流平台。
4. 探索建立完善实习支教工作机制
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支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习支教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与实习学校签订《实习支教安全协议书》,积极探索与实习学校协同开展实习支教工作的有效机制。
通过开展师范生赴新疆实习支教工作,开辟了高师院校服务基础教育的新途径,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缓解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师短缺状况、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实习支教学生在支教实践中经受了磨练,锻炼提高了综合素质,特别是教育教学能力获得了明显提升。
(选编自教育部师范司主办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简报》2009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