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动态
衷心感谢山东淄博牛先生为一名“《视野》阳光学子”完成了一年的资助!
本期“《视野》·阳光行动”(55)中,以下同学获得资助:
新疆乌鲁木齐69260部队邱先生为兰州大学曹佳黎同学提供了一年的资助,按月寄出,每月100元;
浙江乐清赵飞先生为甘肃政法学院李文娟同学提供了一年的资助,按月寄出,每月100元。
在本期“《视野》·阳光行动”中,邱先生、赵飞先生分别成为第162、163位“《视野》阳光大使”。对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撒播阳光,也期盼更多的人能够沐浴阳光!
【《视野》阳光学子】
Q:我是一名中(小)学生,有些证明材料难以提供该怎么办?
A:对于中小学生,你可以请自己的班主任或家长帮忙准备申请材料,但本人必须提供亲自书写的申请信。没有身份证或学生证的,需要有户口簿复印件。
Q:我能得到多长时间、多少数额的资助?
A:根据资助人的实际情况,资助期限一般为6个月、10个月(学年)、1年等几种,资助金额为5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等几种。
Q:资助期满后,我可以继续申请吗?
A:在资助期满后如果仍然需要资助,你可以继续申请,但是需要重新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如户籍无变动,身份证明、家庭贫困证明可使用初始申请原件)。
【《视野》阳光大使】
Q:我想参与资助,但是不想公开我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可以吗?
A:我们完全尊重资助人的个人意愿,保障您的个人隐私,您可以在登记时事先提出,我们会在刊登资助信息时作必要处理。
Q:资助款交给《视野》杂志社后,什么时候开始给学生发放?
A:如果您将资助款的全部或50%以上预付给“《视野》·阳光行动”,我们会在收到款项的下个月初开始按月向学生发放;如果您是按月支付资助款,我们会在收到3个月的款项后开始发放。
Q: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证明或奖励?
A:已建立资助关系并成为“《视野》阳光大使”后,您会得到由我们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刊登资助信息的《视野》杂志样刊。在资助期满后,我们还会为您送上由《视野》全体工作人员签名的感谢信、《视野》杂志合订本等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