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燕 徐小玲
摘要:2006年底,我国的税务代理业市场全面对外开放。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国的税务代理业指明了前进方向。从微观环境、中观环境和宏观环境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去分析当前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环境因素,可以更为全面地了解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发展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对策,促进我国税务代理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税务代理业;环境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3-0084-02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部分城市的一些离、退休税务干部先后组建起税务咨询机构,拉开了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的序幕。如今我国税务代理业已从形成阶段步入成长阶段,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和英美等国相比,我国税务代理业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一、微观环境
(一)人力资源匮乏
税务代理业自发展以来,每年报考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数不断增加,从事税务代理业的人数也年年增长。截至2006年底,注册税务师总人数达到70 066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约2.2万人;从业人员近10万人。但总体来看,税务代理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就知识结构这方面来说也不尽合理。截至2005年底,全国税务代理人员有10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只有18%,大专学历的占46%,大专以下学历的占36%。这与国外税务代理业的发展情况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业务范围狭窄
据抽样调查测算,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的业务中,单项代理约占70%,全面代理约占30%,在代理项目上,纳税申报约占30%,纳税审查约占25%,税务顾问占18%,税务登记等简单事项占13%;其他涉税事项占14%。由此可看出,大多数税务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仅仅是从事代理纳税申报、代缴税款等简单的低层次代理工作,没有或很少涉及到代理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等高层次的代理工作。
(三)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
表现在税务代理机构从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到事务所的整体运作都不是非常系统规范,比较高效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切实履行,导致了税务代理机构的管理效率不高,适应性和灵活性不强。另外,税务代理机构在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方面还比较落后,没有充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计算机技术来从事税务代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务代理工作强度大、人均代理客户少、代理成本加大等问题。
二、中观环境
(一)行业间的竞争激烈
目前,在我国从事税务代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一些税务咨询机构等,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有些中介机构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不惜采用恶性压价、行贿、收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行业间的竞争远远超过行业间的合作,严重破坏了税务代理业的形象和声誉。
(二)供需状况分析
目前,我国企业纳税人约有1 600万户,个体工商业户有400万户左右,还有众多的个体纳税人,但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委托税务代理的纳税人约占9%左右。而在日本,约有85%以上的企业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办纳税事宜,东京地区高达96%;美国有50%以上的企业和近100%的个人委托税务代理人来代办纳税。由此看来,我国税务代理业潜在需求量很大,发展空间十分诱人。另外,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数据,截至2006年底,我国税务师事务所总数量达到3214家。相对于庞大的纳税户而言,我国税务代理业的供给在数量和速度上还有待增多和提高。
三、宏观环境
(一)经济环境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发展良好,为注册税务师扩展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国家财政收入增长过程中,税务代理业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06年度,据35个地区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的情况统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共调增应纳税额985.47亿元,比2005年增加315.7亿元,增长47.1%。其中,调增应纳所得税税额808.8亿元,比2005年增加256.7亿元,增长46.5%;共调减应纳税额271.3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加72.13亿元,增长36.2%。
(二)税制环境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且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税模式。流转税税负可以转嫁,且计算、征收相对简便;个人所得税税制设置比较简单,且采用源泉扣缴的征管办法,从而导致征税对纳税人产生的直接影响不是很大,纳税人倾向于自己独立办税,而不是委托税务代理。目前,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开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以及物业税的即将开征等都会大大改变我国的税收环境。大多数纳税人对于这些新政策新规定还不熟悉,为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会试图寻求专业知识丰富的税务代理人员进行税务代理,以合法、合理地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这必然为我国税务代理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法制环境
目前,我国关于税务代理业的法律体系仍不够健全,法律级次也不高。至今国家还未出台一部系统的《税务代理法》。对于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条例和试行办法等的规定也不是非常清楚详细,原则性规定比较多。税务代理的相关法律可操作性不强,造成了税务代理机构有时在处理涉税事宜时无章可循,纳税人对于税务代理机构的信任度不高,无形之中还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极易产生寻租行为,造成腐败。
(四)社会文化环境
表现在关系网现象普遍和纳税意识淡薄。有些税务代理机构为了生存凭借税务机关这个“保护伞”拉业务,拉客户,而有些纳税人少纳税或偷漏税被执法机关查出想到的也是先找关系予以解决。虽然我国一直在宣传“纳税光荣”,但纳税人潜意识里仍有着根深蒂固的厌税情绪,自觉纳税意识不强,再加上目前我国税外收费多,使得很多纳税人感到税费负担重,不愿再破费请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税务代理。
(五)国际环境
2006年底,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由于国外税务代理业无论是在资金实力、从业经验、信息化水平、还是内部管理机制方面都比我国的税务代理业要发达,因此,非常值得我国税务代理机构学习、借鉴。但同时,由于国外税务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涉税中介机构纷纷介入我国税务代理业,也会致使税务代理业的竞争更为激烈。在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作用下,国内那些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税务代理机构有可能会被淘汰出局。此外,国外税务代理机构也会采取以高薪、出国培训的机会、优越的工作环境等条件与国内税务代理机构竞争人才,从而会造成国内税务代理机构人才的大量流失。
四、对策分析
(一)针对微观环境的对策分析
首先,建立完善的税务代理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年检制度,办好税务代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同时加强执业道德建设并积极开拓创新税务代理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其次,明确税务代理机构与其他涉税中介机构的法定业务和兼营业务,以及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机关涉税服务的界限。不但要以更现代化的方式从事纳税申报、代缴税款、建账记账等低层次的业务,还要积极开展税务筹划、税务咨询、税收法律顾问等高层次的业务。
再次,加强高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文化理念,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另外,税务代理机构应积极购置计算机设备和先进的税务代理软件,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税务代理的效率。
(二)针对中观环境的对策分析
首先,健全税务代理业的自律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坚决制止和打击行业内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完善政府监管,减少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干预。
其次,积极培育税务代理的供需市场。国家可以采取行政、法律或者经济的手段支持、鼓励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扩大税务代理业的供给规模。税务代理机构可以采用营销策略,长远规划,扩大税务代理业的需求规模。
(三)针对宏观环境的对策分析
首先,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逐步建立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模式,同时,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课税模式过渡,以刺激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需求。其次,建立税务代理业的基本法,健全税务代理业的实体法,完善税务代理业的程序法。在法律条款的文字表述和内容规定上应规范、明确。税务机关也应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再次,国家、行业组织以及税务代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各种税法和税务代理的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应积极自觉地学习税法知识,培养纳税意识,认识和了解税务代理行业性质及作用。最后,国家应积极鼓励国外税务代理机构来华发展,使我国税务代理机构有机会深入学习、借鉴其管理经验。另外,税务代理机构也应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合并重组做大做强,逐步探索和形成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的自有品牌。
五、结束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发展可谓优势和劣势同在,机遇和威胁并存。如何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道路上面临的重要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个问题,我国税务代理业才能步入健康、和谐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梅梅.当前税务代理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10):46.
[2]王斌.论税务代理制度[EB/OL].[2006-09-20].http://www.studa.net/faxuelilun/060920/1608427-2.html.
[3]徐鼎.从代理需求看税务代理的定位[J].涉外税务,2006,(2):71.
[4]武兆宏.新形势、新环境下的税务代理模式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2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