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女儿翻身记》及其背后故事

2009-09-30 08:53彭秀良
文史精华 2009年9期
关键词:妓院妓女金花

彭秀良

1950年的《石家庄日报》有一个副刊,叫《人民公园》,是专门刊载文学作品的。从1950年1月15日起,《人民公园》开始连载一部长诗,直到半个月后的2月2日结束。长诗的题目是《烟花女儿翻身记》,是一部反映妓女改造的作品,作者署名辛大明

《烟花女儿翻身记》的故事梗概

《烟花女儿翻身记》共分7回,各回的题目分别是“逃婚”、“乞食”、“逼债”、“强奸”、“落水”、“解放”、“新生”。在长诗的开篇有一个“前言”,作者写道:“诸位先生,诸位同志,刚才我唱的这首歌谣,原本是石家庄城曾经红过一个时候的烟花女儿,‘欢乐堂一等妓女冬梅花,在她解放以后写的,在好些报纸上都登过。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歌谣出来呢?提起这事,却有一段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的故事,请诸位雅坐,听我慢慢地唱来。”然后,作者转入正题,为人们讲述了那个年代的一个感伤故事。

德州府有个黄花女名叫何桂贞,8岁时丧母,9岁又有了后妈。后妈脾气暴躁,她爹开了间小杂货铺,是个软耳根,听信后妈的挑唆之言,经常打骂何桂贞。她家对门有个闺女名叫张金花,跟桂贞从小就很亲近,金花有个哥哥叫张德强。他兄妹俩原本生活在农村,因在家欠下债,才背井离乡来到此地。金花兄妹12岁死父,13岁丧母,全依靠着在卖破烂的叔叔过日子,可叔叔也不把两兄妹当人。三个人因为同病相怜的原因一直都很要好。

有一天,桂贞给后妈端茶,后妈嫌她动作慢,又是骂又是打,不让吃饭,最后还用绳把她绑到了槐树上,一晚上不让她睡觉。张德强半夜三更翻墙进来解救了桂贞,就在那一晚,桂贞和德强发誓要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那时候桂贞16岁,德强18有余。四月初八晌午,家里来了一个又黑又胖的家伙,足足有二百斤,桂贞给他端茶来,他却两眼不住得看桂贞,还直夸桂贞真漂亮,晚上桂贞在房门外听到父亲在和后妈争吵,原来后妈想把桂贞嫁给这个48岁的人,这样他们就能得到很多银两,过上吃穿无忧的生活。父亲一开始不同意,后来却默许了。

桂贞吓得赶忙找德强商量,岂料对方十一就下了聘礼,金花出主意说卖破烂时认了一个干姐姐,现在张家口打工过上了好日子,三人决定逃往张家口。不料刚逃到车站,桂贞却被自己父亲抓了回来,十五那天硬逼着桂贞行了礼,嫁给了黑金刚。黑金刚是个卖白面大烟的生意人,已经娶了两房老婆,因为一直都没有孩子,所以才娶了桂贞做第三房太太。桂贞生来性子硬,一直不肯同床,黑金刚就把他关进后院屋子里,桂贞自杀却又被救活。后来黑金刚也不敢再硬逼桂贞,就慢慢地折磨小桂贞。这样过去了3个月,桂贞趁黑金刚喝醉酒的机会,偷拿了20块大洋逃出了虎口。

桂贞辗转到了张家口,却无法找到张金花兄妹,最后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天无绝人之路,有一天正在街上乞讨的桂贞偶然碰到了张金花,两人高兴不已。金花告诉桂贞,自己经干姐姐介绍在饭店当女招待,德强刚来张家口就被“皇协军”抓去当了兵,从此再没相见过,到现在也不知是死是活,两人十分伤心却又互相劝慰。说话间茶房送来一封信,原来金花的干姐姐因为欠债被卖给了人,再不能帮助她们了。从此,二人住在了一起,都在兴盛饭店当女招待,日子过得很贫苦,挣的钱连房钱都还不清。转眼就到了冬天,她俩没钱购置棉衣被,旅馆的老板娘伸手援助。桂贞患上了伤寒,又借老板娘的钱看好了病。二人都说老板娘是个好心人,对待她俩比亲娘还亲。岂料,老板娘突然前来逼债,露出了本来面目。

老板娘以300块大头银的价钱把她们卖给了开妓院的孙德英,当天夜里金花就遭到了强奸。第二天,孙德英又要桂贞去接客,桂贞不愿做,被打得皮烂肉开,又被扒光了衣服,扔到冰冻天里受冻。在百般的折磨和诱惑之下,桂贞认命顺从了,从此当上了卖淫人。桂贞每天都受嫖客、领家的凌辱压迫,身心受到了得到的摧残,不久后又染上了梅毒病,多次想寻死都未成功。

八路军打进了张家口,派人来整治妓院,桂贞、金花两人趁混乱逃了出去,四处躲躲藏藏。金花出去买烧饼,被警察抓去受训,桂贞躲在墙角着急又不敢吭声,只好自己一人逃出城。她一路乞讨来到了石家庄,被一家好心的夫妇收留,桂贞一直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真实身份。夫妇两一直都对桂贞很照顾,有一天,女主人想认桂贞当干女儿,桂贞一开始害怕不应许。日子长了,桂贞看夫妇两人确实善良,就答应了认了干亲。夫妇两把桂贞调教成富家小姐的模样,出入各种交际场所,惹来了很多富家子弟的垂怜。

有一天,父亲带他去串门,说自己今天赚了12根金条,要桂贞在纸上按手印,他就买两个金镯子送给她。桂贞马马虎虎地按了手印,结果又一次被卖到了妓院。这个领家名叫张文才,他开的妓院叫“欢乐堂”,桂贞也改名叫“冬梅花”。桂贞在欢乐堂挨过了一年,不料又一次染上了梅毒。

正在这时,石家庄解放了,桂贞被送入妇女学校学习。因为受到领家的错误宣传,桂贞对思想改造一直有抵触情绪,直到有一天改造好的金花来学校作报告,桂贞的思想才彻底转变过来。桂贞见到的金花重新焕发了光彩的容颜:“她头上戴了顶灰军帽,头发剪到了耳朵根,穿了一身灰制服,又干净来又齐整;一条黄皮带腰中紧束,帆布鞋脚下蹬。脸上又红又发胖,说话特别的有精神。”消除了疑虑的桂贞积极改造自己,3个月后毕业,分配到织布厂当了一名工人。再后来她找到了男朋友德强,并与他结了婚,故事的结局非常圆满。

《烟花女儿翻身记》反映的正是石家庄解放初期妓女改造的情况,尽管这部长诗把故事情节更多地放在了桂贞和金花的不幸遭遇上。今天看来,透过诗人饱含激情的笔触,再考察一下那段历史,对于深入理解这部长诗的社会价值和当时进行社会改造的意义会很有帮助。

石家庄解放初期的妓女改造情况

1947年11月12日,华北野战军解放石家庄,成为解放战争时期我军攻占的第一座大城市。解放后的石家庄,面临着巩固新生政权、进行社会改造的艰巨任务。刚刚回到人民怀抱的石家庄是一座千疮百孔的畸形城市,特别是长期泛滥的妓院、烟馆、赌博三大公害,成为摆在人民政权面前的一大难题,如何根绝这些旧社会的丑恶现象,更是考验中国共产党人管理城市能力的“试金石”。封闭妓院、改造妓女,是石家庄市清除三大公害的第一步。

旧石门的妓院分布在桥西升平胡同一带。1942年,日伪市政府在袁家营村东拆房建院,将所有妓院集中在此,定名新市区,并设置了派出所。日伪时期妓院约有60户,抗战胜利后尚有55户,直到石门解放后,仍有15家妓院开业。在桥西中山路七八条胡同还活动着大量的暗娼。还有一种娼妓有职业,在饭馆做女招待,勾引食客,夜间活动于各大旅馆、银号、货栈,《烟花女儿翻身记》中的何桂贞和张金花大概就属于这一类。

1948年1月4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政社字第一号令,发出取缔娼妓的布告。布告原文如下:

石家庄市政府布告

市政社字第一号令

娼妓制度是反动统治者摧残被压迫妇女灵魂的罪恶深源,过去日寇蒋匪统治石门时期,对于人民无休止的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加之官僚、军阀荒淫无耻,灭绝人性,迫使许多青年妇女忍痛操皮肉之生涯,石门娼妓人数为之激增,娼门即是地狱,妓女终日处于凄惨痛苦之境。

现石门已获解放,此种邪恶制度自应取消。本市政府为革除荒淫恶习,端正社会风气,挽救妓女跳出火坑,俾其能改业从良,特明令解散各色妓女馆,严禁卖淫制度之存在,所有加予妓女的一切卖身契约,一律宣布作废。此限令全市一切明妓暗娼自即日起停止营业,所有各色妓馆之经理、老鸨、伙计、妓女统限于十日内到新市区派出所进行登记,不得规避,各妓馆经理、老鸨所执掌之妓女卖身契约一律交出焚毁;各妓女所应用之一切衣、饰、家具统确定为妓女之私有财产,经理、老鸨不得收回。尚逾期不进行登记或经理、老鸨胆敢私自经营淫业,违抗命令者,一经查获,定当依法严惩。

市长 柯庆施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四日

柯庆施是1947年11月14日被任命为石门市市长的。同年12月16日,石门市改名为石家庄市。柯庆施在石家庄市长的任上一直干到1949年4月底,之后他被调任南京市长。柯庆施以果敢的魄力和干练的作风,积极有序地开展了改造娼妓的工作,为其他地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市政府布告发出后,为抓好落实,市政府社会局、公安局、卫生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到乐户娼妓较集中的桥西升平胡同一带检查、监督,按期取缔了所有妓馆,对妓女进行调查登记。共登记150人,其中妓女72人。根据登记表的统计,沦为妓女的原因为生活所迫者38人,由于灾荒逃难而陷入火坑的12人,被拐骗的19人,被日寇抓来强奸后卖到妓院的2人,被国民党军官强娶过来后卖到妓院的1人。

1948年1月13日,市政府召开大会,当场烧毁妓院许可证、营业证,将拒不交出妓女卖身契的一等妓院经理杨宗寿、张国生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另将16名身为国民党员的妓院经理交街政府处理,其他经理、老鸨取保转业,宣布妓女私人财物归己、妓院财产没收。

政府帮助参加学习班的妓院伙计解决了就业问题,并将72名妓女全部集中到教养院,对她们进行教育改造。

入院之初,大多数妓女有抵触情绪,有的认为名声不好,不敢接触工作人员,有的怕送他们到山沟里当兵。在这72名妓女中,只有3人说了真话。有的隐瞒籍贯;有的把老板当亲娘,在卖身契上按了手印但不承认自己是老板的买女,都以自混或分账应付,与老板藕断丝连;有的本市有家,却冒充平、津人(当时平、津尚未解放)向往敌占区;少数妓女流氓恶习较深,厌烦学习,有的甚至逃跑。

教养院的干部耐心地给她们做工作,先由院里分配房间给她们住,几个相好的姊妹可以自由结组住在一起。院里起初对她们也没有什么严格的管制,只由一些女干部分别对她们进行谈话,过了几天开始过有组织的生活,每天早上上课两小时,其余的时间是做些零碎生产的活,如打夹布、拧麻绳、做针线等,晚饭后有一两小时游戏,学唱歌,开讨论会,还可以自由参加院内儿童团扭秧歌。

初步的教育工作是培养她们的自尊心,叫她们认识自己过去的生活是被污辱与被损害的,揭开她们的“伤疤”,这步工作有了成绩后,便举行诉苦大会。开始她们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痛苦,甚至认为老板对她们“还不错”,还给自己编造一套故事来说谎,但是慢慢地她们把苦水统统倒了出来。全体妓女都说得痛哭流涕,她们讲老板、领家的怎样用牙咬,用铁棍子打,用烧红的火钳子烫,十四五岁便逼着去接客,嫖客怎样虐待她们等等。

一边对妓女进行教育,一边教给她们生产的技能,使她们出院后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妇女。这个改造过程是相当艰难的,需要很大的同情和耐心去工作。干部对她们非常关切,问饥问寒,全不把她们当成外人;劳动起来干部带头去干,有了疾病干部设法给医治。院里不放过任何实际的教育机会,还领着她们集体去看《王秀鸾》、《大报怨仇》等戏,使得她们深深受了感动。

性病的问题曾使院方非常苦恼,经过入院检查,72个妓女中除了3个小女孩子外都有性病,且轻重程度不同。院方想尽一切办法把她们治好,才准许她们出院。第一批出院的有17人,根据登记都是在本市有家的,但据事后调查,这批人中有一半是跟着原来的老板或是领家的跑了。院里很后悔没有把她们改造好就让她们走了,也许又重新堕入火坑。第二批出院的有10人,都是家在解放区的,院里接受前面的教训,处置审慎多了,先是经过调查,了解她们是否真有家,以后由院里委托人送回去交给贫农团,还得由贫农团开条子回来。第三批出院的有9人,都是家在当时的待解放区的,经过院里相当时期的考查,并特别进行教育工作后也准许回去了。其余的人暂时留在院里。截至1948年5月底,大部分人的生活出路问题得以解决。

留在院里的人后来都找到对象结婚成了家。结婚要经过可靠的人介绍,再由院里进行调查,院里认为合适,她本人也同意了,就准许结婚,有的院长亲自去看对象。这些妓女(按院里的习惯称呼是“新妇女”)后来对院里的干部是绝对信任的,如果院里不同意,她们自己也不会同意。对最初结婚的25名妇女进行调查,家庭生活都不错。有些人担心她们不会过日子,事实上证明这种看法是有些多余的,因为她们对一般家庭妇女的劳动工作都是做得来的,其中只有两人婚后发生了问题。一个是院里原来不同意的,因为她的对象是过去的“熟客”,院里要求这个“对象”回乡去开贫农团的证明,开不出来,可是妓女本人急着要求结婚,院里答应了。结婚不久吵翻了闹离婚,她又回到教养院来。另一个是受了“对象”的欺骗,因他家里有妻子,院长很遗憾没有调查清楚,又把她接了回来,并向法院控告,以重婚罪罚那个男的620斤小米,给她做赔偿。凡是结婚出院的妇女,都把教养院当成自己的娘家,常回教养院来拜望,并看看留在院里的姊妹们。她们起先还带礼物来,院里坚决不收并给予教育,以后她们就不带了。“三八”节和“七一”的纪念日,院里还请她们回院来聚餐。她们还派代表参加了全市妇女大会。

石家庄市在改造妓女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失误。在封闭妓院前,没有对经理、老板进行全面控制,隐匿、转移、携妓逃往敌区的不少;突出了对妓女的改造,而老鸨、经理集中的学习时间较短,在参加集中学习的经理中也只是对个别典型的罪恶较大者进行了惩办。不过,石家庄的经验还是给北平、天津等地的妓女改造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消除这两座大城市的卖淫嫖娼恶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烟花女儿翻身记》问世之后

《烟花女儿翻身记》的故事情节与历史的真实景象是那么吻合,说明作者当时很深入生活,把新生的人民政权改造妓女的过程了解得很透彻。作者辛大明是四川巴中人,中共党员。193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1941年在延安部队艺术学校任文学班班长,1946年入延安中央党校文艺工作研究室任文学研究员。1949年后历任大众文艺创作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文联副秘书长,《说说唱唱》(《北京文学》的前身)杂志编委、编辑部主任,《北京日报》记者、编辑,《农民日报》文艺部负责人,农村读物出版社终审兼《中国通俗文艺》编辑部主任。1950年开始发表作品,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小说《松平里》、《鸦片战争演义》、《巴山游击队》,长诗《烟花女儿翻身记》,剧本《千年冰河开了冻》(合作),主编《中国十年改革纵横论文集》等。

《烟花女儿翻身记》的初版本是1950年4月由东北新华书店出版的,后来又被赵树理拿到北京宝文堂书店出版,发行范围扩展到了全国,十分畅销。辛大明担任秘书长的大众文艺创作研究会,是赵树理和老舍为了达到以解放区的工农兵新文艺来取代城市市民的通俗文艺的目的,于1949年10月15日创立的,旨在团结新旧文艺工作者,研究通俗文艺创作,推动新文艺在城市中的普及,使城市中的旧文艺工作者尽快地融入从老解放区进城的新文艺工作者队伍。《烟花女儿翻身记》就是作为大众文艺创作研究会的代表作品交由宝文堂书店付梓的,和赵树理的《石不烂赶车》、王亚平的《百凤朝阳》以及剧本《刘巧儿》一起出版,为宝文堂书店赚足了银子和声誉。

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代表会议通过了“封闭妓院”的重要决议,北京市政机关与市妇联等有关单位,马上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了安置与改造妓女的工作。1950年,北京电影制片厂以《烟花女儿翻身记》为名拍摄了纪录片,这部影片“不但揭露了旧社会旧制度的吃人的罪恶,并着重地表现了由妓女转变为新生劳动妇女这一个学习改造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写出她们跳出火坑后,怎样由不觉悟到觉悟,认清了自己的道路,而走到光荣的生产岗位上。”(《人民日报》1950年5月8日报道)由此也可以看出,辛大明的《烟花女儿翻身记》影响确实很大。

责任编辑 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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