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晶
摘要本文从提倡孝道有利于培养人的感恩情怀,有利于培养人的合作精神,有利于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等四个方面论述了提倡传统孝道伦理的现实价值,并重新审视了传统孝道伦理在我们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传统孝道伦理 现实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18-01
传统孝道伦理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有益部分,其现实价值对我们现代生活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
一、提倡孝道有利于培养人的感恩情怀
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中就已经含有感恩的意识。感恩是一种良善的情感和道德意识,是支配人实现道德行为的思想基础。我们日常所说的“谢谢”,就是感恩最直接的表达,要培养人们的“感恩”意识就要从孝敬父母开始,这是最有效的途径,一个不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人,能真心地去感恩、关怀其他人吗?我们应当树立这样的观念:凡是曾给予我关怀、爱护、帮助、照顾、支持的一切人,都要对他们表示感恩。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应当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深入内心,成为一种顺其自然的习惯。如果人人都树立了感恩意识,我们的家庭、邻里、亲戚、朋友和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一定会比现在更加亲善、融洽、和谐。这样有利于社会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二、提倡孝道有利于培养人的合作精神
提倡孝道,有利于培养合作精神,有助于克服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泛滥。所谓“合作精神”就是以平等的心态和别人配合,共同对某项任务负责并为完成该任务做出自己努力的精神,它是现代社会最需要的精神。心理学表明,一个人的性格和能力的形成与其家庭的成长环境是密切相关的。由于实施计划生育,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在中国已成为普遍现象。根据教育部门的调查,现代的独生子女普遍具有“四二一综合症”。即在特殊的生活环境中,他们得到了长辈过多的关爱,因而使他们自幼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和处世哲学。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负责,而孩子是家庭关注的中心,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这种缺乏培养责任意识的氛围,使独享父母之爱的孩子缺乏合作精神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尤为重要的是,这样不健全的教育极易在孩子的性格中种下“自私”、“偏执”、“霸道”的种子,过于“自我中心”,“惟我独尊”,没有“孝心”。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过分溺爱而使子女一无所成,忤逆父母,甚至危害社会的现象并不鲜见,其中缺乏合作精神正是这些人在成长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大问题。究其原因,是没有在家庭中培养出子女孝敬父母的意识,因此,新的时代不仅应提倡父母以民主、平等的心态对待子女,尊重子女应该包括尊重子女健康成长的权利,而且更要求子女从小学会孝敬自己的父母,尊重自己的父母并推之于尊重他人,学会为他人着想,培养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以及主动交流、善于沟通的亲合能力,这些能力是一个人合作精神的内核,而这正是在父母与子女的平等相待中与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中,潜滋暗长于子女的思想意识里的。
三、提倡孝道有利于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
孝的本质是一种爱与敬的情感与行为,它不仅是德之本与起点,也是一切教化之本与起点。由“亲亲”启蒙,是陶冶性情、升华道德最基本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在全社会进行道德教育时,注意培养公民的孝道,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形成社会责任感,从而促进社会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
后代的道德层次、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民族的兴衰荣辱和长远发展。弘扬孝道文化,提高全体国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孝道也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还可以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人之为人的基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孝道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情怀的感情基础和道德基础。古代的孔孟儒学提倡的孝道,已不仅仅是一种通过行为表现出的人伦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社会责任。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和面临的现实看,正处在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转型期,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旧的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正日益碰撞、磨合,重塑与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中国人所面临的道德选择。传统孝道文化中倡导的重根源、主入世的精神,对加强中华各民族的团结、齐心协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溯宗归祖和凝聚性的作用。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是当代社会公民道德教育的最佳切入点和出发点。在当代社会,有些人不孝敬在世的父母,等到老人去世后却大办丧事,有权有势者甚至圈地筑坟,车队簇拥,连日宴席,以显示其能“光宗耀祖”。这决不是什么孝道,而是借着父母的牌位显示自己的“荣耀”。这种现象是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歪曲和渎亵!而通过对这种“孝道”的批判,也正显示弘扬孝道文化的重要性和现实价值。
四、提倡孝道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孝”是实现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
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归根结底就是每个家庭的和谐;只有家庭的和睦,才有社会的安定;只有社会的安定,才有整个社会真正的和谐。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的基本关系,上慈下孝是家庭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它能保证子女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父母在子女的赡养下安度晚年,维护着家庭关系的稳定。长期以来,由于“孝道”的约束,中国人养成了温顺、礼让、兼爱、和衷共济、热爱和平的性格,在孝道伦理规范中,人们习惯于家庭的天伦之乐,追求平静祥和的生活,反对斗争,反对社会动荡,渴望和平,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人们之间维持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现代亲子关系较之古代亲子关系已有重大变化,但家庭其维系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和作用依然存在。家庭的小型化,家庭成员间职业地理位置的分散,拉大了亲情间的距离;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依赖,降低了对家庭亲情的依赖,这就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形成对立。加强孝道建设不仅对于实现家庭养老发挥保障作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而且对于建立和谐融洽的家庭人际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今天,倡导孝道文化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价值。我国是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据有关资料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近3亿,约占总人口的20%,8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也将达2500万人。到那时,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相当于美国的总人口,两倍于日本的总人口,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将超过澳大利亚的总人口。可见,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我国现在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因此,在我国倡导和弘扬孝道文化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价值。
参考文献:
[1]肖群忠.伦理与传统.人民出版社.2006.
[2]韩德民.孝亲的情怀.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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