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产品引发关于法律问题的思考

2009-09-28 02:06
法制与社会 2009年5期
关键词:山寨侵权知识产权

李 静

摘要伴随着“山寨”市场的繁荣,“山寨”产品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得到各领域的关注,以及引发的相关的法律问题,表明“山寨”产品不能迈进法律的禁区。面对“山寨”产品的将来,“山寨”产品何去何从:“山寨的明天”是宽容还是封杀?

关键词山寨 侵权 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099-02

2008年,“山寨”一词的曝光率颇高,山寨产品也深入到市场的每个角落,特别是IT市场。对于很多人讲,山寨一词虽不陌生,但含义却不尽了解。“山寨”一词最初源于广东话,是一种由民间力量积蓄发起的产业现象,产品涉及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领域,主要特点为高仿性和平民化。

一、“山寨”市场繁荣的原因

对于市场上来势汹汹的“山寨”产品,可以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山寨市场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山寨产品畅销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以“山寨机”为例,某手机卖场里近7成柜台有山寨手机销售,山寨机柜台“地势”甚至比诺基亚、三星等名牌手机还要好。山寨机的外形与知名品牌的热门产品相似,功能甚至比原版还强大;品牌多到令人眼花缭乱,“NCKIA”、“SAMSING”等类似的擦边球商标随处可见,价格仅数百元,非常诱人。

低价、个性或高仿、丰富应用这是山寨手机畅销的原因之一。

低价:低廉的价格是山寨产品的最大卖点。一般来讲,山寨产品的销售价格小于同等性能水平品牌产品的二分之一。而低价的根本则依靠成本低、产品上市周期短、渠道积极性高这几个方面起作用。山寨产品厂商看到一些品牌的热卖机型后,找到设计公司作破解和仿冒设计,再找到加工工厂进行生产,生产出来后直接投入到渠道开始出货。在成本方面,山寨产品节省了品牌厂商在产品研发、入网检测和品牌营销方面的费用;推出新产品的速度也极快。在手机产业链中,正规品牌手机从策划阶段到最后投入市场,一般需要半年到10个月的时间,而山寨机却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源源不断地推出多款新产品。资金回收也比较快。

个性和高仿性:时尚、功能完备的山寨产品迎合了消费者对个性追求的趋势。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正是因为它在外观、功能和价格等方面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求。许多山寨产品的外观相对比较时尚,并创意新颖。而另一部分设计紧随国际市场的潮流,其中多数都是模仿知名品牌,尤其是国外大品牌的热销机型。而且山寨产品功能齐全,功能多成为了山寨产品的一个显著特点。

丰富应用:集成有吸引力的应用是山寨产品的一个亮点。山寨产品所采用的芯片平台基本上大同小异,造成很多功能非常相似。为了实现差异化,山寨产品也集成很多第三方应用软件,如股票软件、聊天软件、游戏软件等应用。

原因之二,消费者的一些行为也是导致如今“山寨”产品猖獗的重要原因,所以很多消费者并不会细致地进行各方面检验和比对,即使出现问题也有相当一部份人忍气吞声或者只是到经销商处更换,并没有充分的维权意识去投诉和举报。据国内某网站上的在线调查显示有66.15%人表示会考虑购买山寨机,76.2%人认为存在即合理应该引导,而认为侵权违规应严厉打击的仅占14.5%。可见众多消费者对山寨产品的接受无形中助长了山寨产品的气焰。甚至有消费者贪图便宜,有意购买山寨产品,这些都助长了造假厂商和售假经销商的气焰,导致了整个市场的鱼龙混杂。

二、“山寨”产品面临的法律问题

“山寨”产品作为一个日益壮大的手机产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的同时,它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据了解,大部分“山寨品牌”存在可能侵权的问题,“山寨制造”成为一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高危”行业。“山寨产品”把不同技术重新融合,但并没有获得专利授权或取得交叉授权,大量“山寨产品”涉嫌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这些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电子产品发烧友王先生认为,“山寨市场”的快速膨胀掩盖了技术侵权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山寨产品”就是在玩概念、打擦边球,创新的都是细枝末节,核心技术没有任何突破,大部分是在侵权。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讲,所谓的山寨就是侵权。一部作品,如果其主要的创作思想或主要创意部分是抄袭所得的话,就应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著作权法》特别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作品不得发表、出版,也就是说不能行使任何财产权利。遭遇“李鬼”的有很多知名品牌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果不加以打击和治理,针对名牌产品的仿冒、侵权行为将会拖垮民族品牌,损害国家形象,导致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时犹豫不决,甚至退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以山寨机为例,山寨机从出现到市场容纳它,并逐渐强大起来,现在我从法律角度分析,真正了解山寨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和设计互联网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在其生产的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上粘贴进网许可标志。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及在国内销售。而山寨机生产者往往为了节省开支和逃避监管,盗用他人进网许可或者未取得许可而销售。同时山寨机存在多部手机共用一个IMEI(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的情况,导致许多问题出现。山寨机已经严重影响到国产手机形象,据媒体来自巴基斯坦的报道,所有中国产手机在巴基斯坦市场最近已完全停止销售,原因是部分中国手机共用一个IMEI(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造成在巴通信中断。在过去一年中,物美价廉的中国手机已经在巴基斯坦大肆风行,中、低收入者为其主要用户。然而,成千上万具有相同IMEI序号的手机进口到巴基斯坦。个别中国手机厂商的仿冒行为,已经对中国手机在巴市场的整体形象造成了较大损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情况。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为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山寨机的功能虽然很强大,但是质量却没有必要的保障。一些不守信用,只追求利益的商家以次充好,使得产品质量问题频出。当消费者的手机出现问题时,却发现没有售后服务点,或者进行索赔时发现找不到生产厂家,因为包装盒上印的厂家是假的,给消费者的索赔权带来损害。

这些手机销售者大量销售的就是山寨机。他们在销售时往往不开具正规发票,逃避税收,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危害。同时,一些山寨机经销商为了扩大销量,采取多种销售手段对这些手机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使得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分析可知,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税法和知识产权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但是山寨机存在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且出现管理难的问题,这是由于这些法律仅是规范的条文,在现实的操作中缺乏具体的实施标准,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新的调整。

三、“山寨”产品何去何从:“山寨的明天”是宽容还是封杀?

有专家认为,“山寨产品”的热销不是偶然的。“山寨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设计人员很懂市场和消费心理,推出的产品外观新颖、功能全、价格便宜,正是很多消费者需要的,而众多“山寨产品”形成的冲击力,确实让某些名牌产品走下价格神坛。山寨产品作为遏制一些暴利行业的杀手锏,同时也可以让一些普通消费者享受到平时没有能力消费的高端产品。品牌厂商也应该吸收“山寨”现象的可取之处。

当然,“山寨产品”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扰乱市场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应加强对“山寨产品”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可考虑让“山寨产品”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走上良性发展之路。山寨产品是比较便宜,但是所谓的山寨产品大都出于一些低成本运营、偷税漏税和快进快出的小作坊,那么这样的小作坊的质量又怎么能得到保证呢?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山寨热水器将使用者炸出了屋顶,这是多么耸人听闻的事故!而正规的品牌厂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消费群体和市场,必然要比那些小作坊更加注重自己的产品质量,这也就会大大减少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事故了!但对于山寨产品, 如果一棍子打死,将引发诸多经济、社会问题。因此,规范引导是关键,一方面应加强对“山寨”商品的管理,堵截违法“山寨”商品;另一方面也应允许“山寨”商品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山寨风,不要让山寨产品再用山寨的名义侵权。

山寨产品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和经验,不少企业已经具备自主研发的能力,完全没必要做得和品牌手机一模一样,我国知识产权法已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只有严格利用制度来保护创新,才能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作品,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保护原创,鼓励创造。人类的创造力是一种多么宝贵的东西,它可以让世界焕然一新,它的喷薄而出是最美的一刻。。知识产权是山寨产品健康发展的“高压线”,不能随便触及。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谁逾越了,谁就得付出代价。说到底还是那句话,不管是谁如何力挺山寨,都不能迈进法律的禁区。对于山寨机的规范需要多单位合作,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制度有待细化和更新。面对已成规模的山寨产品市场,主管部门应该加以引导规范,使其合法合理的发展,鼓励山寨产品创立自己的品牌,走创新之路,坚持自主开发,山寨产品的明天会更美好。

注释:

“山寨”不能逾越法律底线.津报网.

赖俊.对“山寨机”的法律思考.重庆大学法学院学报.2008(7).

猜你喜欢
山寨侵权知识产权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论手机游戏的著作权保护
台北故宫要告北京故宫“侵权”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