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行动计划和我国的发展战略的时代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是我党对可持续发展观的政治表达和具体贯彻。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对二十年来世界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中国化,也是对可持续发展观内涵的拓展和理念的升华。
科学发展观的创新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结合,把“以人为本”置于最突出的位置,充分强调人的 价值和人的尊严;其次它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一般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的结合,是针对我国具体国情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指针;最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更加丰富,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思想在于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而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的内涵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可以说,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之一,而不是全部。
二、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环境教育的新发展
在我国,环境教育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而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也应当属于环境教育的重要教育内容,对此我们可以通过解析从不同角度了解这两者的密切关系。
(一)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是指以人的生活条件来分析和解决与人相关的一切问题,其核心内容是尊重人、尊重人的特性和人的本质,把人作为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以人为本”这一理念对于环境教育来说,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1、“以人为本”的环境教育理念:因人施教
1977年的第比利斯环境教育国际会议向各成员国建议:“有关当局应根据学生的个人需要并考虑到当地的、社会的、职业的和其他的因素,确立作为环境教育课程内容基础的标准。”这体现了环境教育的现实性原则,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人虽然因为共同的本质属性而成为人,但每个人都具备自身的个性,每种人也拥有不同的特质,不同年龄段的人有不同的特征,因而在环境教育的过程中切忌千篇一律,而应当因人而异,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重点等。只有在教育的过程中从被教育者自身属性出发,才能逐步培养起受教育者的环境素质,实现环境教育的目标。
2、“以人为本”作为环境教育的价值取向:抛弃狭隘的“人类中心观”
环境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综合环境素质以解决环境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体现了人作为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性,“以人为本”是环境教育的一种价值取向,也是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但在这里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内涵,切不可简单的将其理解为狭隘“人类中心主义”。
在科学发展观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关注人的自觉发展、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自觉发展强调的是人们正确认识并掌握一定客观规律后自主地寻求发展的观念和状态,区别于只顾个人的、眼前的、物质化的自发性发展;持续发展讲的是人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要立足长远发展并坚持对自身不断超越的发展思想;协调发展则是指人的发展过程与所处环境、条件是和谐的,而不是分裂与对抗的。通过对这三种发展的理解我们可以发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不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全面:发展与环境均不可遗漏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就指出:“‘环境是我们大家生活的地方;‘发展是在这个环境中为改善我们的命运,我们大家应做的事情。两者不可分割。”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在看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负面效应后就因噎废食而否认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到环境教育上就要求我们不能一味只强调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而排斥发展。《里约宣言》郑重宣布:“为了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应是发展进程的一个整体组成部分,不能脱离这一进程来考虑。”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中,全面性强调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以及环境发展的全面进步,其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证,文化是支撑,社会是条件,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协调:环境与发展不可偏废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以及“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路径,我国没有能处理好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的发展关系,使得各方发展极不平衡,出现了不协调的发展格局,它是我国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强大障碍。这种不协调具体体现到我国的环境保护领域,表现为对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视和对环境资源问题的相对漠视。
因而,“协调”应当是环境教育中最为重要的词语之一。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尤其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环境教育时,应当特别注意灌输“协调”发展的思想,他们对这一思想的领悟直接影响到国家决策及决策实施时对环境因素的考虑程度,从而关系到我国的发展格局是否能够从不平衡走向和谐发展。
3、可持续发展教育:环境教育新取向
自1980年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和1987年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以来,该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支持。可持续发展既突出了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必须坚持发展的主题;同时强调必须对发展有所限制,即不应当以破坏环境资源的方式来谋求发展。
在环境教育领域中,直至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概念才成为环境教育的一部分。在1992年6月的里约热内卢会议上,通过的《21世纪议程》第36章《提高环境意识》专讲了环境教育问题,论述了环境教育的重要任务,强调环境教育要重新定向,要由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环境,掌握解决环境问题的知识和技术,向促使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有效参与的技能的方向转变。自此以后,环境教育目标转向“可持续发展教育”,即环境教育不仅要将环境改善作为直接的目标,而且也要从长期的利益出发为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对于可持续发展教育我们可以通过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在环境教育中必须正确理解和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首先,它要求消灭贫困和剥削。第二,它要求保护和增加确保永远消除贫困的资源基础。第三,它要求拓宽发展的概念,使它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而且包括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它要求在所有层次的决策中把经济和生态统一起来。”因而在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中,强调既不能脱离环境来谋求发展,也不能脱离发展去保护环境。
三、结语:我国环境教育的科学发展
纵观国际环境教育的发展历程,从70年代诞生到90年代转为面向可持续发展教育,它的发展一直都迎合了时代的形势要求,因而得了到国际各界包括许多政府在内的共识性支持,所以虽然环境教育在发展的途中有曲折,但一直保持着快速向前发展的趋势。
就我国的发展理念来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环境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指明了方向,我国的环境教育如果能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沿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实现环境教育的科学发展,那么我国的环境教育将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并最终发挥出环境教育应有的作用。
作者:
印卫东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