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平
前些天在美国加州的一个聚会上,一个女人讲述了自己的传奇经历,现场的每一个人都被深深地打动了。她过去在自己的祖国参加过政治运动,在令人窒息的黑暗中勇敢地斗争,随后被捕遭受迫害。出狱后来到美国,读书、工作、结婚、生子,过上了一个普通美国女人的正常生活。会后,我上前去向她表达敬意,她说:“我讲了很多次了,现在已经是一种娱乐了。”
苦难和愤怒如何成了一种娱乐呢?她说,对我个人来说,那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每次站在台上,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它讲好,让人感动,希望这些感动对那个国家里还在忍受痛苦的其他人有用。
我相信她的故事是人类共同经历的一部分,对所有和她一样抗争着和抗争过的人来说都是有用的。但是,就现场效果来说,发生在另一个国家的故事,在她流利的英语中再现,就跟一部电影一样,有着相当强烈的娱乐效果。
我仔细地琢磨着她对自己的点评。她说出了愤怒娱乐化的前提,那就是当事人已经从愤怒的境况中解脱出来,甚至有了相当的时空距离。如同古代战争片一样,从金戈铁马的惨烈杀戮中,我们所收获到的并不是痛苦和恐惧,而是一种暴力美学。
另外一些事情看起来正当其时,但是其情感模式已经过于陈旧,也仍然是一种愤怒的娱乐化。比如最近章子怡又爆“辱华”事件,电影《天启四骑士》正在台湾公映,章子怡在影片中扮演的角色被拍下成叠的艳照,并在洋人面前下跪献媚。大陆的网民虽然大多没有看过电影,却也因此而愤怒了。艳照、中国人、外国人、下跪,这些敏感的字眼,就足够让他们血脉贲张了。
不过我并不像有些朋友那样,为这种民族主义情绪担心。你可以去分析那些网络留言,但是不要忘了那里其实早已经是一种可以操控的表演场所了。就是在那个场所,愤怒的声音已大不如以前,反驳的人却越来越多。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一种正在过去的情绪的重复利用,每一次都可以很刺激,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只是一种娱乐。
我不排斥这样一种怀疑:有人利用民族主义情绪进行炒作。要么炒作影片,要么炒作话题。当然,我并不觉得这种炒作有多么下作,从而呼吁有关部门予以禁止。活着这么不容易,难道连炒作和看炒作的权利都没有?这种炒作不过是娱乐的一部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当然,有的媒体专门依靠这种炒作而生存,有的书商竭力鼓动这种情绪来赚钱,每天都把世界描绘成敌我分明的战场,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枕戈待旦的战士,那就是一种有害的行为了。
愤怒的娱乐化并没有否定它的另一面,那就是娱乐的愤怒化。当痛苦并没有成为过去,我们仍然沉浸其中时,就会利用一切机会来表达,娱乐自然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反战运动中,鲍伯·迪伦的摇滚就成为一种有效的武器。三十多年之后,在中国崔健也被大众征用了。后来他自己使劲解释说,我写的只是具有普世价值的音乐,在任何社会人们都有需要宣泄的东西。但是,当时的人们并不理会这种辩解,他们就要把它愤怒化于当下。
愤怒的娱乐化和娱乐的愤怒化,有时可以分得很清楚,有时却是混杂的,相依为命,相得益彰。
我不知道该怎样来看待《南京!南京!》,但我相信导演、演员和观众,各自都在小心翼翼地处理着愤怒和娱乐的关系。处理得好,可以把愤怒娱乐化,成为一项生意;处理得不好,有可能会把娱乐愤怒化,激怒了本来带着伤痛的人们。
从整体上看,我们的社会里并不缺少愤怒的娱乐化,但缺少娱乐的愤怒化。有太多过时的愤怒,娱乐都乐于利用;但是又有太多当下的愤怒,娱乐都不敢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