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骋华
最近我非常高兴又非常不高兴,因为湖北作协要招收网络作家,而我不是湖北人。据说这次标准相当水,机会相当好:在各大文学网站发表的文学作品:获奖作品、精华帖或转载帖达30万字,开个人文学博客3年以上,写博字数在50万字以上或连续担任文学版主3年以上。
招收网络作家没啥稀奇,问题是招收标准惹起争议。经认真学习领会,我将众多批评总结成一句话:连“灌水的”都能成为作家,难不成作协要改成“水协”?
这种观点,我觉得很芙蓉姐姐。作协招的是网络作家,依据标准当然是网络作品,非要照老规矩办,那还算“网络作家”吗?有人可能说通过传统媒介发文、出书,质量比无门槛的网络有保障。那可不见得,这年头“出版2部以上图书”有什么困难,“著作等身”都跟灌水似的!其实批评者没理解湖北作协的良苦用心。
从前作家很神圣,但网络打破了这种神话,它看的可不是局级或处级,配奥迪或普桑,而是点击率。开始传统文学界没当回事,把“网络作家”看成后娘养的,懒得搭理。然而近些年网络作品风起云涌,网络作家赚得盆满钵满,且个个不把作协放眼里;加上“纸媒终结论”尘嚣甚上,作协再不低下高傲的头颅,岂不成了空架子?
据说网络作家们表示无所谓,那是年幼无知。招收网络作家,作协抢回命名权,作家尝到“官衔”,可谓双赢。我虽非湖北人,但本着杜甫的“茅屋精神”,仍向湖北同行表示庆祝!(摘自《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