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个
有一次,有个人跟我说,你的写作要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我以前看过余华的一篇随笔,他说“精彩的篇章并不比生活高明,因为它们就是生活”“文学不可能高于生活”。这句话深得我心。离开熟悉的生活,我什么都不是;如果我不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我还能写什么呢?
我出生成长在杭州,大学毕业后因为一些缘故生活在100公里外的一个县城里。我一下子从城市里人与人之间礼貌克制的关系进入到小镇上人和人亲近却防范的关系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又措手不及。在此之前,我一直自认为是个很敏感的人,我向来迷恋的是审视各种关系,但是一个小镇的关系之错综复杂还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你能发现人们总是会遇见他们的小学同学,男人和女人很年轻就成家了,婚丧嫁娶的礼仪规矩隆重繁琐,单位的同事们大多沾亲带故(有时我甚至不得不怀疑他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会不会近亲结婚),人与人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谁的隐私,只需剥离几层薄脆的外衣,就能被赤裸裸地呈现在眼前,这使得人们经常性地、频繁地表面上亲密无间,背地里守口如瓶。
而我的工作单位跟所有县城里的事业单位一样,这里几乎已经汇聚了全县居民里的最高学历者。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前二十多年的人生经验完全不够用来解释很多有意思的现象,我看不清也搞不明白很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说人用来了解外部世界运转的“知觉”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三种的话,我往往扮演的就是一个“后知后觉”的观众。当然也有人认为在任何地方都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能够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稳坐后排看戏的话不也挺好的?但重复的戏码上演得太久,我已经厌倦做观众,这种对“关系”和“关系的演变”无法把握的挫败感令人感到乏味和无力。
十一年前,我还在读高三,看过一部风靡全球的哲学普及书叫《苏菲的世界》,书里说这个世界就像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巨大的兔子,所有人刚出生的时候都像跳蚤一样挂在兔子毛发的顶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越来越深入兔毛的根部,并且最终在那儿安逸地待下来,从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但是总有一些跳蚤会甘愿踏上这一危险的旅程,迈向语言和存在所能到达的顶峰,并对那些窝在舒适柔软的兔毛深处、大吃大喝的跳蚤们大声吼叫:嗨,我们原来漂浮在宇宙中!很多时候,我都特别想做这样一只傻乎乎的跳蚤,怀着不可名状的强烈好奇心,它驱使我迫切地去寻找这一切“关系”运行的轨迹和规律。于是我构思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此之前,虽然我没有停止过写字,但我从来没有试着好好写过一个正儿八经的小说。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写日记,后来有了网络写博客,或许那样的“写字”其实称不上是真正的“写作”?
当我真正开始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些以前只在传言里才听说过的不新鲜但好玩的体验,比如像福楼拜说的包法利夫人“到了这个时候,她非死不可了”,托尔斯泰说的“人物一经作家塑造出来,他便开始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不再受作者的意志支配了,作者只能根据人物的性格行事”,这些情况,我居然也碰到了,这曾经让我开怀大笑:原来这是真的。小说的两个女主人公何逢吉和钱喜趣,写着写着,她们就跟原来预设的不一样了,本来她们应该是另外两个人,但写着写着她们身上各自都掺入了我的影子,尽管如此却依旧合情合理。我始终觉得,她们还是两个活生生的姑娘,当我敲下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仿佛就听到何逢吉漫不经心地伸过头来看了一眼屏幕,然后拖拖沓沓地说:恩,终于写完了,结局还不错。
难道这就是小说令人着迷的地方?
同时,这又反过来更让我感到,仅仅是几个虚构的人物都无法控制他们的身心,如何再去寻求世间万物的规律呢?我是多么荒唐可笑和愚蠢。自我的渺小和荒芜,自我在探求真相时候的无力感和挫败感,自始至终令人垂头丧气。
或许一切都像他们说的,冥冥中自有运行的逻辑吧。
因为一切就是会那样神奇地、自然而然地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