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岸
叶公好色
■文/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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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不知道,我们一直苦苦追寻的,其实并非心中真正的所想所爱。
我的一个朋友,是标准的外貌党,身上装了专为美女而设的雷达,前后左右直径几百米内有美女出没,都能被他准确收获信息,色迷迷地尾随而去。认识他多年后我才发现,他是叶公好“色”而已,对他胃口的,并不是他嘴上常挂着的有亮丽惊艳外表的。其实,他一直迷恋的,是一种简单清秀、安静内向,甚至有些拘谨的女人。那是他初恋女孩的样子,此后,就成了他这辈子的一个软肋。
在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笔下,出现在伊斯坦布尔的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相当不堪:因为荒唐感染梅毒后,在伊斯坦布尔,福楼拜还是去造访当地肮脏污秽的妓院;老鸨要将她还不满18岁的女儿献给他,但被女儿拒绝,于是,她的母亲和福楼拜一起强迫了她
在性上荒唐到不知羞耻的福楼拜,其实还有另一面,18岁时,他曾经迷恋过一个美丽优雅的26岁女人,在巴黎时,他经常去她家,他可以花数小时凝视她,但在两个人不短的交往时间里,他却从未跟她有过肉体上的接触—也许正因为这段柏拉图姐弟恋太刻骨铭心,一生都以迷恋女色、不避脏乱著名的福楼拜,一辈子都刻意和任何一个女人保持着情感距离。
毛姆有篇名叫《插曲》的小说很不可思议。邮递员小伙子弗雷德爱上了漂亮的格蕾丝。格蕾丝各方面的条件都比他优越,但弗雷德还是用他的方式打动了格蕾丝和她的父母,他和格蕾丝每天的约会也都体面而浪漫。不久,东窗事发,弗雷德因一直偷窃人们在信里夹带的钱而被捕,被判处两年苦役。两年里,他日夜思念格蕾丝。但当他终于熬出头来,获得自由时,他却不打算跟格蕾丝结婚了。理由是:“整整18个月来,我日日夜夜地思念着她,现在,我厌恶她了。”
毛姆在文章里,这样解释这件事的反常:想象是件奇怪的事情,它会枯竭的。他日日夜夜地思念她,这就耗尽了她能给他的一切激情。就像他拼命地挤一只柠檬,汁水干了,最后只剩下一个壳,就只得把这个壳扔掉了。
小说结尾,格蕾丝把头伸到煤气灶上自杀了—冷静残忍的结局。除了毛姆说的“想象力枯竭”,弗雷德的转变还像是那个“叶公好龙”的故事。他因为爱而入狱,在狱中一直表现出对格蕾丝的疯狂思念。一个去看望他的人描述说,“他使劲嗅着,仿佛他的鼻孔里充满了她身上的气味,他的脸上完全是赤裸裸的情欲。”
想象和思念是太好的装饰品。在弗雷德漫漫长夜里的回忆和想象中,格蕾丝和他们的爱情会变得超乎寻常的完美。但当他出狱,要和格蕾丝一起开始甜蜜但庸常的生活时,一切幻象就落了地,他们要在一个有着“令人厌恶、臭气熏人”过道的小屋里过日子,而格蕾丝,经过许多的磨难之后,也早已不复当年的娇艳,变成面黄肌瘦、操劳朴素的女人。
最黑暗最贫乏的环境里,会催生最璀璨最华丽的梦想。当一切落地,弗雷德选择了逃避和放弃。就像叶公那样,他爱的龙,是他在脑海里塑造和幻化的,有他自身逻辑和创造力的龙,而非那个真实的丑陋动物。
爱情也一样。《色·戒》里王佳芝的一念之差,放掉了老易,送了自己和几个同学的性命。王佳芝真的爱老易,也真的以为老易爱她吗?就像当初她糊里糊涂成为革命者一样,这一次,她再度陷入了所谓的爱情。她不是爱上老易,而是爱上爱情本身,就像我的一个朋友所说,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革命一样,是升华生命意义的最好途径。她们所爱的,是想象出来的爱情的高潮和辉煌部分,而摈弃了它琐碎烦恼的部分。
很多时候,我们爱的,其实只是那个千回百转的过程,而非结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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