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如何适应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需要

2009-09-10 06:26陈继洲郭忠凯郑文武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16期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现状问题

陈继洲 郭忠凯 郑文武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管理方向和现阶段工作状况,揭示了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现状;问题;未来模式

森林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承担着地球生命生态安全,为人类生存和文明提供重要的资源。林业作为基础产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它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不再单纯为社会提供木材和林产品,而是改善提供良好的森林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为己任。旧的林业管理模式和体制已不再适应未来林业。特别是我市属于资源型城市面对着城市转型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挑战,那么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怎样抉择?它的定位在哪里?

1伊春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

全市71处观测哨,肩负着对305.3497万公顷林地,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年平均监测覆盖率达到86%以上。随着有林地和人工林面积逐年扩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也逐年上升,近几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发生面积都在130万亩以上,占整个有林地面积2.8%,防治面积为120万亩,防治率达到90%以上。全市共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86种,其中森林病害20种,森林虫害33种,森林鼠害7种,有害植物26种,能给森林造成灾害的有13种,检疫对象4种。以鼠害、落叶松毛虫、松黄星象、舞毒蛾、蛀干害虫为主要危害种类。由于它们的危害给我市造林成活率和森林造成一定威胁,其损失不亚于森林火灾。

2现阶段与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差别

未来林业重点是以森林生态和森林良好环境建设为经营目的,以培育森林,保护森林促进森林健康为核心的。在体制上实行国营、集体、股份、个体等多种所有权形式对林地进行经营,现阶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管理体系与未来发展存在显著差别。

2.1体制上的差别

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隶属国家林业局造林司防治处和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防治总站,省市县区局均设立防治站,场所乡配有专兼职病防员,市级以上全为事业单位,整个行业系统实行计划行政行业管理,采用垂直一条龙方式管理。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也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将会出现防治专业队,树木医院,个体经营者承担和国家专业机构并存的多种形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体系。公益性林业仍为国家行业性垂直管理,对其他所有权林业,实行市场性管理,国家实行咨询服务,监督和宏观调控。

2.2管理方式的差别

现阶段以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为主旋律,以消灭病虫害为目的,以化学防治为主要方式,哪里成灾就到哪里防治。而未来则以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为主题,全面开展监测预防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为目的,采用工程形式进行管理,运用法规统帅全局工作,采用无公害手段进行治理,采用检疫措施确保森林安全。

2.3 经费来源的差别

现阶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和机构经费全部由国家承担,而未来将采用多种渠道进行防治。公益性林地和国家重要保护林地仍由国家承担,其他所有权林业防治经费,将由经营者承担。

3 建立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新方式和新理念

林业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也必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的管理模式必将重新建立,新的工作思路将取代旧的传统的观念。

3.1推进森林健康理念,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基本方针。

森林健康是近几年国际上倡导的一个全新森林经营理念,其核心就是培育健康森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必须以此为宗旨,促进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培植最优的林分,最有利于人类健康的生态服务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全面提高林地生产能力和林分抗有害生物能力,实现长期有效自然控制有害生物灾害。

3.2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模型

由于林地所有制的改革,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必须从国家计划经营框架中走出来,实行国家重点治理,全面宏观调控和监督。非国营所有权的防治实行市场化运作。未来将出现国营、集体、个人多种形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齐头并进的新模式。

国家管理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国家仍保持现存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相关法律职能,开展对内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杜绝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传出,确保森林健康。对公益性和重点林地进行监测预报和防治。

防治专业队。成立专业防治队,以招标形式选拔那些靠得住又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它是未来防治工作的主流。优点在于能准确快速到位,作业质量好,成本低,便于管理,防治效果高。

全民防治。 林木受害情况与集体和个人利益直接挂钩,激发了民众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热情,加之国家将实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举报奖励制度和下发限期防治通知制度,这些对于今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提供重要保障。

市场化管理。私人树木医院,个人防治公司,个人组织的咨询交流群体踊跃出现,以市场形式进行运作,这将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国家将成立风险评估机构,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评估。

建立协同防御机制,协同攻关。 联防联治,建立战略伙伴防治有害生物机制,协同作战,是未来发展总体趋势。对于行政毗邻地区和不同所有权相邻林地,共同对同一种林业有害生物开展防治监测,统一方案,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共同防治,共同受益。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任期责任制中, 把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中。实行防治工作奖励制度,举报制度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3 强化治本措施,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林业生产的过程中

今后国家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防治指标纳入全国营造实绩综合检查和营造林过程,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超标的新植林,将不予以验收,以确保造林质量。同时造林设计方案中,必须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强化适地适树,营造抗性树种,营造混交林,加强林份改造,保持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自控免疫功能。全面实施预防工程,建立系统监测网络,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工程治理,达到准确预报,持续御灾,有效控制的目的。

4 着力解决今后一个时期制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在努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同时,我们仍然不能忽视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仍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社会普遍存在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认识不足。存在个别部门不能全力支持,领导重视不够等的现象。认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可有可无,啃点树不算什么,防治站就是抓鼠抓虫队,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不够高,普遍忽视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行业执法和行业管理职能及保护森林的作用。

最基层单位无专职防治人员,全员整体素质较差。现阶段全市场所几乎无专职病防员,多数单位由副场长或段长兼职,防治季节全部临时雇人,这些人根本不懂病防技术,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制约了工作的发展。

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结构不合理,随着药费和人工材料费的上涨,防治成本不断提高,但实际支付的防治经费仍保持原地不动,远远不能满足防治实际要求,导致防治效率不高。特别是只付防治费,没有调查测报费,对于只进行调查预报而没有达到防治指标的单位,就不支付防治经费,结果是调查人员无工资可发,严重影响了测报精度。

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落后,不适合未来工作需要。突出表现在,设备仪器陈旧,测报手段落后,检疫和除害处理设施不足,交通工具和应急装备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防治检疫速率和效果。

参考文献

[1]祝列克.魏殿生主编.新形式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北京:国家林业局出版,2005

[2]张玉明.马建路主编.林业与生态建设论文集.伊春:伊春市林学会,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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