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特色及其启示

2009-09-05 04:10李双雁
世界教育信息 2009年7期
关键词:启示特色日本

荣 震 李双雁

[摘 要] 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有赖于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逐步完善、普及和深化,这有助于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里,教师在职培训工作更具深远意义。文章简要介绍了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现状,分析了其主要特色,以为完善我国教师在职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日本 教师 在职培训 特色 启示

在职培训是对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于某一岗位从事专职工作的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过程,是扩充知识、增长技能、开发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培养教师积极信念的有效方法,是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职培训应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的热情和动力,针对教师的实际需要,开设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我国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已经充分认识到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倡导,但教师在职培训工作仍有待完善。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一些特色,如完整连贯的培训路径、职责明确的培训分工、适切多样的培训形式等,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值得我们在实践中参考。

一、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现状

1. 在职培训的一般框架

日本政府在《关于教育公共服务部门的特别规定》中,要求教师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参加在职培训;国家、市立和县立的学校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和系统的在职培训活动。普通教师需要参加市立和县立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在职培训课程,该培训活动由校长、副校长及同等级别的辅导教师负责;校长、副校长及同等级别的辅导教师需要参加国家级的培训活动,即由教育科学体育文化部(Ministry of Education,Science,Sports and Culture,简称MESSC)举办的中心研讨会。政府每年会派出5 000名教师赴国外学习,以扩展他们的国际视野,增进对自身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

2. 在职培训的系统

日本设有许多市立和县立教育中心,它们为参加在职培训的人员提供场地和设备,组织课程学习班。以北海道为例,教师在职培训可分为基础培训、专门培训和其他培训。

(1)基础培训

所有教师必须参加基础培训课程,将依据教师的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培训。(见表1)

教师职业生涯第一年需参加初期教师培训。教育委员会为新教师提供入职培训;教育中心和学校负责组织初期培训,即实习培训计划,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对新教师加以指导。工作经验满5年、10年、15年的教师可以分别参加“有经验的教师培训/中期教师培训”。这三类培训活动名称虽然一样,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都各不相同。培训机构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为其开设不同的课程,采取相应的培训形式。学校领导者培训只提供给满20年工作经验的机构部门领导。满20~25年工作经验的机构部门领导被提升为副校长的,需继续参加副校长提升培训。新校长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工作经验接近25年的副校长,一般未满25年工作经验者很难被提升为校长。

(2)专门培训

除有计划的基础培训外,教师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参加不同的在职培训活动,即专门培训。专门培训围绕教师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开展专门培训活动,包括多种在职培训课程,由县立教育中心计划和组织实施。教师可根据兴趣和需要自主选择参与这些课程,包括学科专门培训;教育课程培训;学生辅导、职业指导、教学技能和产业教育的培训课程;获得任职资格的培训课程,包括学校图书管理员的培训。

(3)其他培训

①迷你课程班。迷你课程班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紧凑性,培训内容一般是围绕学校需要和日常实践问题,并且结合地方特点进行。根据教师和学校的需要,合理有效地将专门学科中的重要内容组织成迷你课程的形式,学习期限为2~3天。农村地区学校的教师也可以凭借通信卫星和视频会议参加这些课程。

②紧急教育问题的专门演讲。北海道教育调查机构和教育中心经常在培训课程中,为学生和辅导员做处理恐吓和旷课等典型问题的示范。基于辅导员来源和学生问题的多样化趋势,相关教育专家从2002年开始就恐吓、旷课、虐待儿童和药物滥用等主题进行专门演讲。

③各类咨询。当教师需要关于教育问题的建议时,他们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咨询。第一,电话咨询。通过拨打固定号码进行免费咨询,每天可进行1 000~2 100通电话咨询。第二,访问式咨询。访问式咨询每周一和周五(假日除外)上午10点~下午16点进行,需要提前预约。第三,研究型咨询。教师需要关于参考资料、文档调查和晋升研究的建议时,可以采用研究型咨询。县立教育委员会每年将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大学、研究机构、私人企业和其他长期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竞争力和培养积极的社会个性。

3. 培训机构的作用

日本的在职培训都是由地方教育董事会和教育调查机构负责计划,由不同的教育中心来实施。地方教育中心开展四种培训活动,包括合作计划、咨询活动、调查研究和鼓励信息交流计划。这些培训活动旨在支持和帮助教师的专业发展,全年为教师开设多种课程和研讨会。

对于那些农村偏远地区和离培训机构较远的教师,教育中心可以通过通信卫星和网络技术提供远程教育。当地学校网络提供通信卫星和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条件,由教育调查机构下设的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设计和完成。所有学校,包括教育机构,如图书馆、自然教育中心和专门教育中心等,都通过网络光导纤维相互连接。地方学校网络的某些功能,如在线授课、网络会议和视频会议,通过网络、卫星系统能够在校际间交流,这些技术正在被广泛地用于培训活动后的反馈。教师可以共享在培训活动中所习得的关于班级实践的新观念和新知识。学校网络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在职培训活动。[1]

二、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特色

上述从“在职培训的一般框架”、“在职培训的系统”和“培训机构的作用”三方面对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进行了简单介绍,其主要特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完整连贯的培训路径

完整连贯的培训路径是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的特色之一,也是在职培训活动贯穿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从新教师入职开始,就有分门别类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可供自主选择;在不同的工作阶段,都开设与之相适应的培训课程。教师在执教过程中,通过定期的、分阶段的在职培训,不断地更新理念、扩充知识、提高技能水平,真正实践了终身学习这一重要理念。

2. 职责明确的培训分工

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中各层级机构分工明确,MESSC为县立层面负责在职培训的校长、副校长及同等级别的辅导教师举办中心研讨会;市立和县立教育委员会负责为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在职培训课程。国家和地方层面有各自的培训对象和培训任务,根据各级的实际条件和具体职责,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课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3. 适切多样的培训形式

教师在职培训包括基础培训、专门培训和其他培训。基础培训是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的培训活动,教师根据工作经验参加指定类别的培训课程;专门培训则是教师根据个人需要和兴趣,自主选择参加的培训课程,针对特定的学科领域进行。基础培训和专门培训是并行的关系,教师在特定阶段必须参加该阶段的基础培训,然后可以自主选择专门培训内容。此外,还有其他类别的培训活动,如迷你课程班、专门演讲和各类咨询等。这些与实践紧密相连、期限较短的培训作为在职培训体系的重要补充,更好地满足了教师的在职培训需求。

4. 及时有效的反馈交流

在日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中,反馈这一环节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合理运用,如利用学校网络的在线授课、网络会议和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校际交流,就培训活动后的效果进行反馈。培训活动之后的反馈作用不可小觑,只有通过及时合理的反馈,才能使培训机构、学校和参与培训的教师共同就相关问题进行推心置腹的讨论交流,以便更清晰地把握教师培训需求、提供更加切实有效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启 示

我国教师在职培训工作已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结经验,使之日趋完善。

1. 构建培训路径,由“短期行为”向“长期行为”转变

教师职业生涯包括入职阶段和职后阶段,其中职后阶段又分为不同的时期。各阶段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目标不尽相同,决定了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长期性和连贯性。在培训中,我们应转变在职培训的短期行为,将教师在职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程进行计划、组织和实施。从新教师入职到职业生涯中期乃至后期,都要有专门的培训计划和活动,构建贯穿始终的培训路径。对培训参与者、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估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计划和规定,针对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教师,提供不同的培训形式,保证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例如,在入职教育阶段,培训可结合教师教育进行;而职后教育阶段,培训则应当强调和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正确处理好科研和教学的关系,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使教育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 明确层级分工,由“独立操作”向“协同合作”转变

教师在职培训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是教师所在学校与培训机构各行其职,缺少合作与交流造成的。学校只负责按照参加培训的人数比例,根据学校内部制定的标准选送一定数量的教师;培训机构只负责按照机构内制定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省、市、县各级培训机构之间的工作研讨较少。这种“单枪匹马”的现象应该改变。培训机构和学校需定期进行交流,就培训事项交换意见。各级培训机构应明确职责,上级机构应对下级机构在工作上加以指导和帮助,不应任其发展。各部门只有协同合作,才能将在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是只简单地注重形式。

3. 创新培训形式,由“以我为主”向“量身定做”转变

教师在职培训应围绕教师切身的培训需要来开展,而不是根据培训机构的资源来确定培训形式和培训课程,即“以我(机构)为主”。当下,根据培训机构所依托的院校的专业和师资条件设立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根据培训机构设置的培训内容报名参加培训的现象较为常见。这种形式造成“求我入学、闭门造车”的现象,且培训流程简单机械。参加培训的教师为了获得高学历,不得不选择不适合自身专业发展的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应深入实践,进行调研,探求教师的培训需要;根据培训者及其所在单位的实际需求,设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师资、开办培训班次。[2]

4. 合理运用反馈,由“被动行为”向“主动行为”转变

培训活动不能简单地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或资格认定,来评判其培训效果的好坏和质量的高低。一个阶段的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都应充分发挥主动性,相互交流沟通,对培训形式、内容等各方面进行反馈。就学校而言,可以建立继续教育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培训结束后,通过教育理念、学科知识、教学方法和行为信念等方面,对教师参加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机构而言,课程结束并不意味着培训活动的终止。应主动与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收集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更新培训计划和培训形式。

参考文献:

[1] Mustafa Bayrakc1. In-Service Teacher Training in Japan and Turkey: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Institutions and Practices. Vol 34,1,February 2009,10-22.

[2] 唐亚厉. 创新高校师资培训模式的构想[J]. 中国高校师资研究,2008(6):44-45.

(作者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责任编辑 苑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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