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义
官员财产申报,有关方面说在研究,以后会怎么样还难说,让老百姓“先脱”的高官倒是被“人肉搜索”了。一波未平,被问责官员复出又成了民众议论的焦点。比如因为“豆腐渣”工程遭免职的陕县交通局局长,5个月后又要“拟任”别的职务,实在说不过去,反弹太大,只好作罢。而有的遭问责的官员,不出1年就顺利复出了。
看来,问责时有风暴,但规则尚不健全。被问责的结果有多种,警告,道歉,等等,免职是比较严厉的一种。也不是所有被免职的就不应该复出。民众质疑的恐怕还是规矩不清,怀疑对官员到底有多大威慑力。重庆“最牛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参加取保候审人员的寿宴,被举报后不也声称不怕“曝光”,“最多也就有个处分了不起,不会解除我的公务员身份”?“按摩局长”被网友曝了光,结果就出来一个“叫冤局长”冤大头,凑巧被网络干掉了,现在哪个政府机关不是公款接待账单一大叠……
广州市委、市政府近日联合发布《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算是走出了规范化的一步。其中规定,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提拔;重新任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规定是什么样子呢?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问题就是,“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有没有公信力?执政党很早就提出要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公信力。如果一个遭问责被免职的官员,悄无声息地就复出了,“讳莫如深”,尽管有关方面可以说符合规定,但有公信力吗?
问责本质上是对民众,对社会作出交代。它首先是一种政治责任。因此问责主要的还是针对政府以及各部门“一把手”的。但现在的问责常常“沦落”为上级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而已。招商环境不好了,就加大问责,处罚“吃拿卡要”的执法人员。这至多算是管理,不是严肃意义上的问责。但我们也叫问责,还算是成绩。
另据报道,云南省水富县政府3月27日发布经卫生部专家指导确认的诊断结果:水富县前往安徽凤阳县石英干粉厂务工的63名存活村民中,有矽肺30例。这一消息解开了云南返乡民工患“怪病”之谜。然而,《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在造成这些民工患病的安徽凤阳县,相关监管部门不仅未被问责,还互相打起了“太极拳”。
由此看出,问责有点乱的另一面就是,不敢问责,或者无法问责。这比问责和复出的博弈更伤害公信力。
(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