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平
摘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党内事务、党的组织建设、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实践探索创新与理论政策引导的统一,坚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统一,坚持个体与组织的统一,坚持提高素质与健全机制的统一的原则要求。制约基层党组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因素主要有:特权思想、等级观念,义务本位,利益驱动,主体素质,制度机制。要努力探索融教育管理、保障权利、履行义务、健全机制等为一体的践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民主权利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3-0094-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是党建理论上的—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发展,是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基础层级,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组织依托。“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我们党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重要法宝。”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基础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党组织付诸实践。
一、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和原则要求
党员主体,是指党员是党的组织架构的构成主体,是党的生活、事业、建设以及各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主体。胡锦涛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处于当家作主的地位。它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本质上讲就是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权利。每个党员都工作、生活在基层党组织之中,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的决议、联系和服务群众等,都要依靠每个党员作用的发挥。因此,对基层党组织而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基层党组织的全部工作都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权利,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其基本内涵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内事务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推进基层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他们的事业感、责任感和成就感;三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围绕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根主线,发挥党员在推进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尊重党员在行使党章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五是尊重党员在保持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要求:
——坚持实践探索创新与理论政策引导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勇于探索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为创新理论、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实践依据,又要以新的理论成果为指导,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来推动新的实践,使之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防止出现理论、政策与实践的脱节。
——坚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又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使之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防止出现强调义务而忽略权利,或者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个极端。
——坚持个体与组织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发扬民主,激发党员个体发挥主体作用,又要加强集中,发挥组织优势,使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实现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和党的组织优势发挥的有机统一,防止过分强调个体而忽视组织或者是重组织轻个体的现象出现。
——坚持提高素质与健全机制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重视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和素养,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民主素质,又要健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机制,以良好的主体素质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以好的制度机制作保证来培养、锻炼、提高主体素质,使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防止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上出现“本领恐慌”和“制度缺陷”。
二、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实现的制约因素
党的十六大以来,积极实践“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通过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党内基层选举改革,拓宽无职党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途径,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实施办法,较好地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无活动场所的问题,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帮扶生活困难的党员;通过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虽然基层党组织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视还不够;党员行使权利的能力不强、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不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内法规的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分析制约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是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的影响。邓小平指出:“不论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或者是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应当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封建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至今仍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产生深刻的影响,必然会反映到党内来,波及基层党组织。并且,在传统的党建理论和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强调党员主体地位,而主要是强调“组织”和“领导”的地位,有的甚至把党内上下级同志之间的平等关系搞成君臣父子关系、人身依附关系、帮派关系、猫鼠关系。这样一级影响一级,最终也影响到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尤其在一些偏僻乡村的基层党组织中,宗法观念、等级观念还非常盛行。
二是义务本位的影响。在对待党员权利、义务的关系上,党内长期存在着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忽视党员“应有的权利”的倾向。由于受这种“义务本位”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要求党员多讲奉献、少谈回报,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削弱了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在某些基层党组织,更是以
“少跟组织讲价钱”来搪塞党员的正当要求,导致党员权利往往处于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给予也可收回的随意状态,制约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影响了党员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三是利益驱动的影响。—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为了谋取私利,只想把党员当作被指挥、被管理的对象。常常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去对待普通党员,根本不愿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特别是有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想方设法侵吞党员的民主权益。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者是怕麻烦、图省事,不愿意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氛围,不愿意提供党员民主参与的机会,制约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四是主体素质不高。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及民主政治意识比较差,缺乏党员主体应当具有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制约了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和维护。有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低,不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服务党员的职责,而是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保障党员行使权利上有意不作为,影响和制约了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使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难以落实。
五是制度机制不健全。在民主集中制的运行中,民主与集中的程度难以界定。在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中,至今没有明确党员主体应有的法规地位。在党内具体法规中,对党员民主权利的规定过于简单,对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政策制定和党内决策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途径。基层党组织也较少就保障党员权利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有些制定了制度但执行力不强。制度的刚性和操作性不强是制约党员主体地位落实的“瓶颈”。
三、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实践要求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努力探索融教育管理、保障权利、履行义务、健全机制等为一体的践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确保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改革完善教育方法和管理制度,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要改革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使每个党员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在流出地还是在流入地,都能融入基层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受到组织管理,得到组织关怀,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口袋”党员、“挂名”党员问题,不断促使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增强。要改革完善教育方法,既要请进来,又要走出去,既要重视组织教育,又要加强自我修养,培育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平等待人、民主讨论、从善如流、协商办事、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提高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度,促使他们真心使党员成为党的主体,自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分类别、有计划地抓好党员的教育工作,采取集中上课、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知度,不断增强发挥主体作用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改变少数地方那种党员只是“按时交党费、凡事听领导、议事表同意”的状况。
二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夯实党员主体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一,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为重点,继续完善基层党组织向党员代表或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内反馈和听证咨询等情况通报机制,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员了解情况的渠道,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不断增加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增强基层党的工作的公信力,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第二,以拓宽党员参与决策渠道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内表决制度,发挥基层党代表作为党员、群众的代言人的作用,实行层级负责制,使党员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并逐步推行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决策试点,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第三,以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为核心,积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增进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情况的了解,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建立健全对“内定”选举、“贿选”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第四,以建立检举人的保护机制为关键,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发挥基层党代表这个流动举报安全平台的作用,建立专门的举报网站,拓宽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渠道,完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参与基层党组织监督工作的范围,并加大对那些打击报复检举人的查处力度,为党员行使检举权提供“绿色”通道,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三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要着眼于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活动,大力打造党建示范点,促使党员发挥作用、履行义务,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按照党章的规定与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促使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发挥他们在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等创新理论、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他们在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发挥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巩固群众基础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发挥他们在以党内基层和谐带动社会和谐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发挥他们在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的主体作用。
四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党员主体活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明确激励、关怀、帮扶的重点对象,主要包括处于困境中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病、因灾和因失业、年老体弱等生活比较困难的特殊党员群体,以及流动党员。探索激励、关怀、帮扶的途径、方法,把政治上的关怀、工作上的激励、生活上的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内基层激励、关怀、帮扶的实效性。要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形成城乡之间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互帮、城乡互助的生动局面。
五要完善党内法规,规范党员主体内容。针对党章、党内民主制度等尚未对党员主体地位明确规定的现状,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论创新,为完善党内相关法规体系,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奠定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制度、党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定期接待普通党员制度等党内法规,建立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确保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法可循,违者依法必究,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