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2009-07-28 05:55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2期

刘 文

摘要: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文章阐述了施工企业在施工场地用电中的安全隐患,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治措施,从而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管理;施工场地

中图分类号:TV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03-0072-02

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施工组织设计操作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备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由于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经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漏电保护开关是在万一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的情况下,能迅速切断电源,起着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少数工地已装设,但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更没有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现行市区用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4个一”规定,即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经常出现一个开关下接多条电缆的现象,手持式电动工具“多机”接“一闸”的现象尤为严重。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6.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规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建设施工用电的电缆敷设,可以架空也可以埋地(或穿管),但不允许拖地。而在实际上,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地的现象经常随处可见,尤其是工程到了装修阶段,粉刷现场太暗,临时照明电缆拖地;切割墙面开凿管沟,切割机电缆拖地;焊接构件、接地件,焊机一次电缆拖地;更有甚者,一些电动工具经常使用塑料软线拖地敷设等等,这些电线电缆拖地,不管日晒雨淋,任人踩车压,漏电、触电事故时有发生。

7.缺乏电气设备的检验。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8.带电作业不规范。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二、整治措施

1.抓思想。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安全制度的严格履行是施工安全的可靠保证。必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配备施工用电的软硬件。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强行整改。

(1)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 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 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 s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提到领导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

综上所述,从施工现场多年发生的用电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做好用电安全运行的两个轮子。这两个轮子不能一个大,一个小,一个硬,一个软。只有两个轮子同时转动,既注重定电气安全设备、材料和人员的配备,又要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才能杜绝电气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作者简介:刘文(1968- ),女,湖北武汉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电气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