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艺武 刘同员
摘要:“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看似相同,其实内涵截然不同,它们决定着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两种机制。当前推行的“教体结合”是在“体教结合”未能实现其既定目标的情形下提出来的,“教体结合”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引导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由传统的“教体分离”模式向完全依托教育系统培养的全新机制转变。
关键词:体教结合;教体结合;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体育体制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5-0045-04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notations of “combining sports with education” and “combining education with sports”
YANG Yi-wu,LIU Tong-yuan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lion,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Wuhan 430070,China)
Abstract: “Combining sports with education” and “combining education with sports” look like two identical concepts, but actually their connotations are totally different. They determine two types of mechanism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port in China. “Combining education with sports” currently implemented is put forward on the realistic basis that “combining sports with education” has failed to realize its set objectives. The backup talent cultivation mechanism that “combines education with sports”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time development, will surely lead to the change of the cultivation of backup talents for competitive sport in China from the traditional “education and sports separated” mode into a brand new mechanism that completely relies on the cultivation carried out by education systems.
Key words: combining sports with education;combining education with sports;competitive sport;backup talent cultivation mechanism;sports system
“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是当今我国教育界和体育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也是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出现的高频词组。二者一字顺序之差,看似相同,其实内涵截然不同。本文试图通过对“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的内涵进行解读及对二者存在的根本分歧进行阐述。
1“体教结合”提出的背景及内涵
自20世纪60年代起,我国依靠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建立了“业余体校——省市专业队——国家队”这样一种独立运作、教体分离、自成体系的运动员培养模式。诚然,这种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的超常规发展。但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竞技体育朝着社会多元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这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由于始终没有融入教育大环境而暴露出其固有缺陷:一是体育后备人才从小进行专门的运动训练,失去了接受正常文化教育的机会,学训矛盾突出;二是淘汰率高,大量体育后备人才退役后由于教育的缺失而造成生存与发展困难;三是人才培养渠道单一,造成竞技后备人才严重匮乏;四是家长对子女未来发展的期望呈多元化趋势,存在着不愿送子女到体校训练的状况。面对这种窘况,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体育系统就开始与教育系统合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就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体工队学院化、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加强体校与普通中学的合作和在普通中学试办二线运动队、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等[1]。于是,“体教结合”的提法与实践也就伴随着原有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延续应运而生了。
“体教结合”的提出,初衷是为了解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学训矛盾,拓宽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而从20多年的实践来看,实施“体教结合”形成的局面是:体育系统希望将所谓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纳入原有训练体系,作为运动员保障体系的“退出机制”之一,在不影响现有竞技体育体制的前提下拾遗补缺;而教育系统则希望通过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招生政策,通过招收退役运动员和现役运动员,尽快组建高水平运动队,以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提高学校体育竞赛的竞争力,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这种局面造成了一些高校招来的运动员平时不上课,有比赛时来帮学校打比赛,比赛结束后又回到训练队,直到毕业时拿毕业证。这种行为实际上体育系统仍然是主体,体育仍然游离于教育之外,而且进一步助长了体育忽略教育的趋向,与“体教结合”的初衷越走越远。
由此可见,不论对教育系统还是体育系统来说,“体教结合”只是各取所需。教育系统并没有奢望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源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系统更不想通过这一培养机制来取代原有的培养模式。因此,“体教结合”的涵义就被赋予了“专业化的竞技运动和教育机构结合”[1]。也就是在原有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借教育机构的外衣,通过这一结合来解决专业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2“教体结合”提出的背景及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整个国家的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使得建国初期建立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所依附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2]。而以这种培养模式为基础建立的“体教结合”机制也未能如愿以偿地实现其既定目标。同时,有专家呼吁必须建立新型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普遍认为,教育和体育的融合,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由教育系统来培养必将是中国竞技体育未来发展的道路。在这种形势下,国家意识到继续在体育系统施行完全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培养模式,终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失去其生存的空间,“体教结合”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推进我国优秀运动员教育培养事业和中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试图寻求一条依托教育系统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的新途径。1995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紧接着,国内少数高校率先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优秀运动员组建高水平运动队,特别是清华大学首先跳出了招收退役运动员的旧框框。进入新世纪,随着这一培养机制的深入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3年第23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国首次以教育部牵头组团出征,取得了21枚金牌、16枚银牌、12枚铜牌,金牌总数第二的好成绩,特别是以“清华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运动员胡凯夺得了男子百米冠军,为中国大学生体育运动水平能否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以及我国高校能否真正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给出了肯定回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此以后教育部颁布的一系列文件和精神更多提及的是“教体结合”,而非“体教结合”。至此,体育系统已然意识到这种新的培养机制正在对原有的培养模式形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于是出现了体育系统主动向教育系统靠拢的局势,教育与体育的结合形式逐渐多样化,如大学办高水平运动队、二线队进驻中学、三线队进驻小学等,形成了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一条龙”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由此,“教体结合”这一热门话题正随着教育系统主动承担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并在“体教结合”经过了近20年实践之后开始频繁见诸报端。
“教体结合”是在“体教结合”、“学校运动队”、“社会力量办学”、“三位一体”等多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践基础上提出来的[3],目标在于改变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非自然途径,让体育回归教育的本原,建立以教育系统为主,通过学校课余训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机制。因为,无论从社会和谐发展观,还是实施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甚或从世界其他先进国家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来看,利用教育系统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将是大势所趋;在教育系统打造一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通路,实现普适教育基础上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解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困境和实现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因此,“教体”和“体教”绝非仅仅是词序的颠倒,其内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其一,主体地位的变化。教育不再是体育的“随从”,而是要主动担负起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发挥学校体育作为普适教育的功能,在努力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同时,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二,体育归属于教育,“教体结合”体现了体育本身就是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更强化了运动员的学生身份和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其三,从未来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来看,“体教结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有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只是作为原有培养模式的一种补偿机制;而“教体结合”则正在努力探索一条符合社会和人共同发展规律,改变我国2008年后奥运时代竞技体育的价值取向和减少投入成本,并与世界接轨的全新机制。“教体结合”的真正内涵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实现以人为本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体育回归教育本原,以教育系统为主导,结合体育系统的资源优势来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并通过这一培养机制的过渡逐步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
3“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的根本分歧
1)出发点的不一致。
“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是在两个不同的时期提出来的。不同的时期赋予了不同的历史使命,其出发点完全不一致。“体教结合”的提出动机单纯是为解决运动员的文化课教育问题,甚至是解决学历学位问题,为运动员退役后的一次性就业提供更大的可能。这种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根基仍然是原有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只不过是借教育的外衣为运动员提供一种补偿机制,吸引家长把孩子送到体育系统以解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匮乏问题。而“教体结合”的提出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基础的改变,原有的培养模式和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体教结合”不能如愿以偿地解决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人才代价问题、学训矛盾问题而实践和探索的一种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这一培养机制使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从非自然途径回归到自然途径,让体育回归教育本原,教育部门在肯定运动员作为学生主体地位和有接受正常教育义务的同时,主动承担起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因此,“体教结合”试图沿袭原有的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而“教体结合”试图逐步实现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2)培养目标的差异。
“体教结合”既然只是立足于原有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那么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它把体育竞赛和金牌放在了首要的位置,体育特有的竞争性使得“夺标主义”的思想根深蒂固,而把教育安放在次要的位置。无论是要求学校降分录取、免试录取,降低及格线、降低难度,还是要求学校保留学籍甚至减少文化课学习,都说明“体教结合”并没有实现体育和教育的真正融合。而“教体结合”首先肯定的是教育,“教体结合”认为运动员首先应该接受文化教育,然后才是运动训练。它的培养目标是五“育”并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由此可见,体育的“金牌取向”与教育的“育人取向”在培养目标上存在的本质差异[4],进一步说明了“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代表着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两种不同机制。
3)运行机制的不同。
“‘教与‘体至今仍然处在‘两张皮的状态”[4]。在很大程度上是“体教结合”实施以来在运行机制上并没有实现体育和教育的真正融合而造成的。“体教结合”以体育系统为主体,沿习了原有的训练和竞赛体制:体育系统围绕着奥运会、全运会、大运会、城运会等一系列运动会而运转,掌握和控制国内的运动竞赛举办权、国际赛事的参与权,选拔选手、比赛也由体育系统操办,训练由体育系统全面负责,高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在体育系统注册,才可以参加体育系统控制的各种比赛,才能够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种种迹象表明,“体教结合”只是披着教育的外衣,打着教育的旗号,并没有迈出改革的实质性步伐。而“教体结合”自从20世纪末迈出第一步开始,一直在探索适应学校化的竞赛体系、选拔输送机制和保障体制等,如开展一系列国内大学生联赛,实施学生运动员教育系统注册,主动承担起组团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4年一届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学生运动员身份的越来越明确……这一系列的改变都说明“教体结合”正在走出“体教结合”的阴影,实现体育回归教育本原。这一变化进一步说明,从“体教结合”向“教体结合”的转变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已在教育取代体育的主体地位之后迈出了实质性改革的步伐。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当前“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两种体制各自的运行机制存在着严重的冲突,这一冲突也将在今后的一段时期继续存在。因此,如何实现体育和教育系统两套运行机制的真正融合,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提供一个促进其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是实现“体教结合”向“教体结合”转变的关键之所在,也是关系到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之所在。
4)具体管理中的偏差。
“体教结合”以体育系统为主,学校不拥有对运动员的人事权、管理权而问题不断。造成招收的退役运动员“出工不出力”;招收的现役运动员因为具有双重的身份,在“学”与“训”产生冲突时,高校往往只能处于从属地位,“学”向“训”妥协,学训矛盾仍然突出[5]。因此,通过这条途径培养的运动员仍旧是一群缺失教育的专业运动员,即使拿了文凭,又何以能真正适应退役后再就业的社会需求。而“教体结合”,教育系统拥有管理上的自主权,完全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运动员学习的专业,制定符合运动员实际情况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运动员专业学习,确保运动员达到学校培养目标,使他们成为既具有运动技术的高水平,又具有普通学生毕业的专业知识水准,完全能够适应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需求。因此,具体管理上带来的偏差,直接导致了“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培养的运动员走向社会的两种不同结果,也进一步说明了“体教结合”向“教体结合”转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作为当前我国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的两种机制,二者提出的时代背景不同,其内涵存在着本质差异。出发点、培养目标、运行机制以及具体管理中的不同,体现出两个不同时期引导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方向的不同。前者把传统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基石,而把与教育的结合视为保障机制;后者是要建立一种通过教育系统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机制。通过“教体结合”的实践,在体育走向产业化道路、竞技体育逐渐明确职业化方向的今天,市场经济体制正推动我国大中小学由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基本力量,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为主的学校课余训练已成为我国竞技体育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最后,借用中国奥委会名誉主席何振梁先生[6]的经典名言——“失去体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失去教育的体育将走向歧途”来进一步说明正确认识“体教结合”向“教体结合”的转变,不仅是我国学校体育功能的回归与完善,更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思路的嬗变与升华。
参考文献:
[1] 丁永玺. “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思辨[J]. 体育与科学,2008,29(3):62-64.
[2] 李安娜. 教育过程公平视角下的“教体结合”[J].体育学刊,2008,15(5):58-60.
[3] 林立. 论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体教结合[J]. 体育科学研究,2005,12(9):84-88.
[4] 虞重干,张军献. “体教结合”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J]. 体育科学,2006,26(6):79-84.
[5] 马宣建. 我国体教结合政策的形成与发展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29(4):1-5.
[6] 何振梁呼吁“体教结合”[N]. 人民日报,2006-03-22(012).
[编辑:李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