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模式,邓州乡村的探索之路

2009-07-22 10:12卞瑞鹤高书合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6期
关键词:邓州邓州市村民

卞瑞鹤 高书合

“4+2”模式的诞生地是河南省南阳邓州市。

在新农村建设思潮涌动的时候,它应运而生。

它一出现,便显现出了无穷感召力,自然而然地成了一面引领新农村发展的鲜艳旗帜。

诞生

2005年,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农业税和义务工。前所未有的变革,对农村管理的传统组织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也带来了迷茫和困惑:建设新农村,国家有投入,但许多事还要靠农民自己来办,道路要修、学校要盖、排水沟要挖,需要大量资金,却不能向农民强制性收费;要调整结构,土地却难以流转……

为了改变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邓州市委、市政府把目光聚集在了“民主管理”这个关键环节上。在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市委、市政府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主管理”既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障措施和操作平台,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框架。

于是,在对各个思路做了细致的总结、归纳、提炼之后,具有民主理念的“4+2”工作法诞生了。“4”即“四会”,就是说所有村级大事必须通过村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2”即“两公布”,就是各项事宜要做到决议公布,实施结果公布。

“4+2”工作法的实质,就是在处理和决断村级事务上,由原来的几名村干部说了算扩展到由几十名村民代表共同商议,变村干部主导为村民主导,变村民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管理的民主化。

“4+2”工作法出台后,为了克服部分村干部的惰性和惯性思维模式,邓州市分三次对578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配合乡镇对1万余名村组干部、3万余名村民代表、4000余名监督小组成员、2800余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培训;3次分别抽调近2000名干部,组成578个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督促乡村干部,一件事一件事地实践。

如今,通过实战的磨砺,“4+2”工作法已成为村干部的自觉行为,成为群众检验村“两委”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村组干部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工作事半功倍。于是,一件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邓州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现实。

“‘4+2工作法,让农村的事务由农民自己定、自己议、自己干,其意义远不能以干成几件事来衡量。群众的民主热情被激发后,其效应远超过我们的想象。”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

成绩

“4+2”工作模式的运行,使邓州许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变成了现实。

“蛤蟆撒泡尿也会沟满壕平”是邓州市都司镇户庙行政村唐庄村民对该村低洼地势的形象描述。

“过去村干部多次提出修路,但往往是‘干部拍了脑门子,群众当成劳什子,大家宁可淹着”,这是当年干群关系的状况。

2006年5月,“4+2”模式如同一阵春风,萌动了村民修路的热情。

修啥样的路,花啥样的钱,按照“4+2”模式,村干部和村民共同商议。结果令人欣喜:

大伙一致同意修路并踊跃捐款,村民冯天文一次拿出7万元,83岁高龄的冯老太太拄着拐杖走到捐款桌前,在捐出30元底钱后,又把自己的零星小票数了300块,硬塞进了捐款箱,她激动地说:“现在群众气顺,往咱家门口修路,这钱应该出!”

只3天时间,就筹措资金20多万!

“群众最通情达理,只要尊重了他们的选择,大家真心情愿干,没有干不成的事!”村支书王金安感慨地说。

腰店乡燕店村去年计划引资150万元建一个砖瓦窑场,“两委”班子认为是一个既能增收又能安置富余劳力的好事儿,党支部提议、支部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3个程序都通过了,但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却被否决了。村民们的理由是:国家要取缔粘土砖,与政策不符;该村是蔬菜专业村,人均只有一亩地,一个砖瓦窑场要“吃”掉几十亩耕地,与村情相悖。

2008年,地处林扒镇镇政府驻地的林扒村“两委”看到房地产越炒越热,就动了心,想将村内的40余亩废弃地搞开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全部通过了,但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有几个群众代表却算起细账来。他们认为40亩地盖成商品房,一锤子买卖,分到每个群众手里也没几个钱,还不如把地租出去办企业。不但地是自己的,还能长期受益。一石激起千层浪,大部分村民代表对“盖商品房”投了反对票。

后来,村支部采纳群众意见,通过“4+2”工作法程序,把土地租给了外地一客商办起了日产300吨的面粉加工厂,既方便了群众存粮,又给群众提供了务工经商的便利,还能给村里交租金,给镇里交税收,一举几得。由原来开发房产的“一股水”变成了现在办厂经营的“长流水”。

如今,“4+2”、“上程序”已成了人们常用的新词汇,成了干部的新思维。

走进邓州市林扒镇马营村,我们看到了一幅“4+2”工作法的图解漫画,“三农”问题被画成一把锁,锁鼻上挂着六把钥匙,象征着“四会”和“两公布”。正像画上那样,“4+2”工作法已经真正成了化解“三农”问题,打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门的“金钥匙”!

效应

“咱村上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啦!”前不久,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在邓州市穰东镇葛营村传播开来。顿时,村里沸腾起来,大家纷纷奔走相告,激动不已。

2008年7月2日晚7时许,随着葛营村镜头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中的出现,邓州市在农村民主建设进程中推行的“4+2”工作法,传遍了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几年来,邓州市的“4+2”工作法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网站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分别以《和谐万事兴》和《邓州四级联动保障农民权益》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河南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在线、大公网、大河网等重要媒体网站也均进行了深入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反响。

邓州市的“4+2”工作法也引起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6年10月,邓州市作为河南省唯一代表,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4+2”工作法对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同年11月,在全省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座谈会上。邓州市向与会成员介绍了“4+2”工作法的成功经验。

2007年3月,中组部在郑州召开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邓州市就“4+2”工作法进行了专题发言。此外,市委书记刘朝瑞还多次应邀赴京,对“4+2”工作法的实践与思考进行了全面阐述。

2007年以来,安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陕西省商南县、湖北省老河口市等地的组织部门纷纷前来邓州,学习运用“4+2”工作法取得的成功经验;北京大学学子也深入邓州,对“4+2”工作法进行了调研。

2008年年初,省委出台文件,把邓州市“4+2”工作法确定为全省范围内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并予以推广,中宣部把“4+2”工作法列入央视新闻联播“高举旗帜、科学发展”栏目素材,由中央电视台派出记者奔赴邓州,对“4+2”工作法进行全面采访和深入剖析,并在新闻联播中播出。

推广

2009年5月8日上午,河南省召开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总结邓州市“4+2”工作法的成功实践,充分认识在全省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推广“4+2”工作法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

在全国新农村建设热火朝天进行的时候,邓州市村委会“4+2”模式如同一股强劲动力,注入乡村大地,并逐渐深入到人民心里。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这样的模式合乎国情、顺应民心,它将如同一面的永不褪色的鲜艳旗帜,引领“新农村建设”阔步前行。

栏目编辑:万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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