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继续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

2009-07-08 02:44王平祥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8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依法法律

周 晶 王平祥

摘要学校是进行普法教育的主要阵地,教师的法律意识事关我国的法制建设。教师作为法律知识的传播者,知法、用法是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是担当法制教育职能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在教师继续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

关键词教师继续教育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300-02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懂法、守法已成为当代公民的最基本素质。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在教师继续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是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保障。

一、当前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现状

教育领域从1986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至当前的“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提高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制观念,大多数教育工作者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为依法治教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经常持久地开展法律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途径。

由于当前还处在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各方面的不利因素都在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着人们的意识观念。在庞大的教师队伍中,仍不乏存在大量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浅薄和法律观念模糊的教师,他们严重影响着教师的形象,危害着教育的功能,以致影响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和社会的安定。总结当前教师队伍缺乏法律意识的现状,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

(一)触犯法律法规,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表现在侮辱学生的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致使学生伤残,甚至死亡,而实施惩罚的大多是年轻教师。如武汉市某小学教师为了教训一名上课讲话的小学生,让其自打耳光,孩子不肯,教师竟要求全班同学轮番上阵掴其80记耳光;乐清市云海小学一名年轻女教师因学生调皮讲粗话竟让20多名学生“脱裤示众”;某一小学生因不堪忍受班主任的侮辱、殴打而从19楼跳下来解脱痛苦;郑州市凤凰台村小神童幼儿园想出了一个奇招对付顽童用针扎……诸如不可思议的事件,举不胜举,不但直接给学生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给学生的心灵上造成了不可愈合的伤痕,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与依法治教背道而驰。

(二)懵懂法律知识,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多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缺乏起码的法律知识,致使自己切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能进行及时的维护。《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和法律救济途径,《教师法》中也有很多保护教师权益的条款,使教师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然而,在现实中,有关由教师权益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案件是微乎其微。但事实上,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事件还是普遍存在的,如江苏某市由于一班主任对学生处罚的严厉了一点,该学生的家长对教师进行不法侵害;曾作为焦点问题的辽宁省拖欠教师工资达7年之久一事,不能不算是一件值得引起关注的事情。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至2002年7月份,全国累计拖欠教师工资总量距国家规定标准还有127.06亿元,涉及24个省份;仅去年1—4月,全国新欠的教师工资就达到14.6亿元,涉及21个省份,420多个行政县。在某些地方拖欠教师工资又是长期存在的普遍问题,可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因拖欠教师工资而诉诸于法律的案件。

(三)规避法律约束,不履行法定的义务

受教育是每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而在很多时候这种平等的受教育权被无辜的剥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义务使孩子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否则应予追究法律责任。但发生在农村的辍学现象,一方面由于经济原因,而另一方面来自教师自身的原因,学校本应通过法律途径促使辍学的学生接受再教育,但许多教师的不作为致使学生没有真正享有受教育权。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来维护学校和教师的私利,对“差生”放任自流,不履行教育的义务。教师应该履行教育、维护学生的利益等义务,但在现实中没有真正做到。

(四)违背职业道德,进行教育腐败

法律的严肃性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因而有着不可侵犯任何合法权益的强制性。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学校和教师惟利是图,目无法纪,践踏师德。各种形式、名目繁多的乱收费现象防不胜防;如在1998年“六一”前夕,福建长乐市区7所小学、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向4548名家长索取礼金28.8多万;领导贪污受贿,侵吞公款屡见不鲜,福建一中学教师集体贪污受贿,从2000年到2006年期间共计134万不入帐;教师对学生进行性侵犯的案件也日益增多,50岁的李某原系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从2004年至2007年案发,李某在学校为他安排的寝室内,先后对该校21名女学生进行奸污。李某经常喊两名女学生同时与其过夜,事后还给受害学生5元钱;1997年9月至2002年4月,董淑忠在一、二、三年级任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期间,利用谈心、辅导功课等形式,在教室和储藏室等处,先后奸淫9名幼年女学生,猥亵35名幼年女学生的犯罪事实。

二、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

(一)加强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方针的确定,标志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也对教育法制建设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我国的教育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依

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民族腾飞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客观要求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伟大决策。但由于市场经济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转变过来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日益显露出来,一个带根本性的原因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通过法制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实现社会各领域的法治化。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自己的特色,又有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三)加强法制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过去的自上而下的纵向型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已经开始并逐渐转变为平等主体之间横向型教育地位平等关系。对于这些横向型的关系,主要应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管理。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学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增多办学形式,使教育行政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进而促使教育行政职能开始转变。为规范教育管理和办学权利的真确行使,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促进法制建设。

(四)加强法制教育,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人们法律意识的强弱是影响我国教育法制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不仅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一系列完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要靠全社会较为自觉遵守、运用法律法规的法律意识。教师作为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起着教育引导的作用,对教师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是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完善法制教育机制

随着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的先后颁布,历史性的使我国的教育事业作为一项有法可依的事业。要改变当前教师队伍中师德水平低劣,法制观念淡薄,愚昧事件常发的现状,重要的途径就是完善法制教育机制,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加强法制教育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结合起来

转变观念就要把法制教育放到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来看问题,法制教育要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按照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定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教育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在认识上,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制教育跟政治教育一样,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法制教育要做到“三全”,即全面、全程、全方位的对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们进行法制教育,来夯实教师的法律基础知识。在具体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中,严格按照依法治教的原则,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二)配备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

教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因此在继续教育中进行法制教育,保证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必须有一支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对教师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促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

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步伐的加快,法制教育已成为学校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发展的高度出发,对如何建设一支数量足、质量高、年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法制教育队伍,进行全面的筹划。要对在继续教育中任课的相关教师进行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是他们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思想修养和知识修养,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应该配备专业法律教师,为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和其他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三)全面贯彻《教师法》,在继续教育中开设法制教育课

法制教育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教育,在继续教育的教育计划中,应明确把法制教育课程例入其中,与其他的课程一样制定教学大纲,并严格地按照大纲的要求来实施,使法制课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根据某项调查显示:年龄越大,依法执教的比例越大,不明确或没有学习过教育法规的比例越小;相反,年龄越轻,依法执教的比例越小,不明确或未学习过教育法律法规的比例越大。因此,在教師继续教育中增设法制教育课程,能有效地抑制产生新的“法盲教师”,为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

(四)拓宽法制教育思路,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提高法制教育效率

法制教育要突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往一些教师不懂法或违法,并非缺乏学法必备的知识和能力,而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太淡薄。在法制教育时,要注意形式的多样化,调动学员的的主体意识,激发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1.摈弃封闭式的教育观念,确立发散型的教学思路。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其本质上是一种封闭式的教学思路,负面作用就是对教学的参与意识不强,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而继续教育的对象都是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转变教学思路显的尤为必要。在教学过程中应避免单纯的讲解法条,而要多采用诸如案例教学法或例证教学法等不同的教学方法,做到既突出重点,又理论联系实际。在具体的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员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法他们运用反向思维,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2.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实施开放式的教学。教学思路的确立必须在教学实践中加以体现,开放式教学模式是散发性教学思路的的必然反映。法制教育是一项应用性很强的教育活动,因此在实施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课堂讨论、要积极地开展实践活动等形式,播放有关典型案例的录音录像、去法院旁听诉讼等途径,来调动学员的积极性,激发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

3.引入社会的参与与努力,注重知与行的统一。法制教育是培养人教育人的的重要途径,对继续教育来说,学校不是主要的场所,也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法制涵盖整个社会,因此法制教育也就离不开社会和家庭。为此,要加强严惩教育腐败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对目无法纪,违法执教者,必须依法严惩不贷,坚决贯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立法精神。要让教师依法办学、知法执教,真正做到知与行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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