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波
[摘 要]随着新条例的实施,低价旅游团将有望淡出我们的视线。本文通过分析低价旅游团与游客利益之间的关系,来揭示旅游报价的低廉并没有让游客得到真正的实惠,低价只是旅行社招募游客的手段,而到达目的地之后的购物、加点,引导游客消费才是本质,从中谋取更多的利润来弥补旅游报价上的损失。
[关键词]低价 旅行社 游客 消费
2009年5月1日,新出台的《旅行社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这就是说在今后有些旅游线路的报价要提高到旅游成本以上。这样的规定看似无益于游客,因为在大多数游客看来,报价当然是越低越好。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以前,在重庆市的旅游新报、新女报上,相信大家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广告:海南双飞五日游(海口往返),780元(2008-12-17新女报第350期A版)。试问重庆到海口的机票价格是多少? 重庆 海口,全价1180元。
就算打折,780元也只够来回机票的价格。然而,令游客觉得划算的是:这780元的报价不只是包括机票,而是吃、住、行、游样样俱全。这就奇怪了,旅行社有这么好,会自己贴钱为游客提供服务吗?当然不会。旅行社不是慈善机构,他们也需要赢利。那么,怎么解释这之间的差价呢?那就让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低价旅游团与游客利益之间的关系吧。
因为自己就是导游,与游客接触的机会非常多,我经常问我的游客为什么会报这样低价的旅游团。他们的回答大致相同:觉得实惠。在我接触的那些报海南双飞五日游低价团的游客中,发现他们的月收入大多都在1000-2000元左右。这符合我最初的估计,因为正是由于这部分游客的经济收入不高他们才会选择这样的低价团。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这样的团会安排许多购物活动时。他们的回答却是旅行社告诉他们只是进几个店而已,消费两三百元就可以了。
其实,广大游客并不知道那些低于成本的旅游团大部分时间都是安排起来购物的,用于游览景点的时间相对较少;由于成本低廉,行程里通常也不会包括太多代表性的景点,如果游客愿意参观,通常都是自费。除非是贪小便宜者,报低价团的游客经济水平都比较有限,所以这类游客的消费欲望普遍偏低,这就与旅行社的期望产生了一种矛盾:旅行社是想通过低价招徕游客,然后通过引导游客高消费赚回利润,现在游客是招徕了,利润却不一定赚得回来。面对这样消费能力不强的游客,往往进少量几个店是赚不回足够的利润的,所以不得不让游客进更多的店来弥补,有些时候甚至还用上了欺骗或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方法。最终算下来,真正为低价团买单的还是游客,游客的消费弥补了旅游报价上的不足。
由此可见,游客期望的是一种不花多少钱就可以获得旅游的实惠,然而结果却与游客的期望存在着一定的反差,有可能他们的最终花费会比预期的高出许多。然而当高花费换来的不是旅游而是无休止的购物时,游客的感情受到了伤害,有些游客甚至表现出了愤怒,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因为在他们心中,真正的旅游不是这样的。
可见,低价,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它不但没有给游客带来实惠,反倒使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新条例的实施让我们对未来拥有了更多的憧憬,希望新条例能够真正起到保护游客权益,规范旅游行为,促进旅游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