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勇
摘要农民负担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分析了近期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措施,以期进一步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关键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21-0385-01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推动了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农案件明显减少,农村社会进一步稳定,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并促进了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农民负担仍存在的问题及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措施介绍如下,以期更好地减轻农民的负担。
1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1.1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重点领域的集资摊派仍然较多。主要包括乡村道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报刊征订等领域。有些地方在修建县乡或通村公路时,本来不应由农民出资,但却以配套资金、道路基金、公益事业金等名义,以摊派形式强行向农民收取。二是一些重点项目的收费仍然较乱。主要包括殡葬、农业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商登记、生猪屠宰等项目。其具体表现为:以合理的项目出现,有的超标准收取,有的将相关违规项目搭车收取。三是一些地方平调、截留、挪用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征地补偿安置款、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等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突出。
1.2特点
农民负担表现形式有新变化,体现在“三个转向”:在收费的内容上,由农业税费转向行业性的专项收费;在收费的方式上,由乡村组织集中收取转向由各收费机关、单位分散收取;在收费的对象上,由面向全体农户转向要求办事或提供服务的部分特定农户。
2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措施
2.1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公示效果;二是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实行免学杂费的地方,除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作业本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三是进一步抓好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四是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2.2重点治理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农民普遍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二是继续选择农民负担问题比较多的地方进行综合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三是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补助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村级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定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村,防止“跑、冒、滴、漏”。严禁地方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同时,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2.3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
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加强对“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使所议事项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要透明公开。及时纠正操作不规范、程序不严格、管理不公开以及以“一事一议”为名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
2.4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当前,要重点查处4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平调、截留、挪用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征地补偿安置款、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强行向农民进行各种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三是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平调、挪用村民“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违背农民意愿筹资筹劳的行为。在查处中,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或村集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2.5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
2.6开拓创新,抓好减负队伍建设
各级农民负担监管人员要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拓宽视野、开阔工作思路。要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和掌握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民负担监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必要的工作重要条件,保证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
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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