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承萱 林 宽
商业银行贷款一直是国际项目融资的最大来源,出口信贷作为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各国争夺市场,扩大资本货物销售的一种有效手段。利用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贷款或担保,也是项目融资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随着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也日益成为项目融资的重要来源。项目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为项目筹集中长期的资金。……
项目融资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有别有传统的公司融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多元化的筹资,因而体现在其融资渠道上,就是多种多样的。
一、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一直是国际项目融资的最大来源,传统上,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一样,都是在商业银行的市场上进行的。但是,近几年来,商业银行间的并购热潮和全球性银根收缩使得单一的商业银行贷款日益减少。大多数的大型项目融资,都是通过国际辛迪加组织提供的辛迪加银团贷款筹集到所需资金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银团贷款常由英国、美国、德国、瑞士、日本以及港资银行联合贷款。银团贷款对企业的贷款期限一般为7年左右,对政府机构贷款一般为12年左右。
银团贷款的利息按伦敦同业拆放利率计收,该利率最高时曾达18%,最低时为3.6%左右,目前为6.5%左右。借取银团贷款除支付利息外,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还需支付:(1)附加利率,在1%左右;(2)管理费,1%左右;(3)代理费,费率一般在0.25%~0.5%之间;(4)杂费,指为贷款协议签订前银团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主要是律师费;(5)承担费,一般承担费的费率为0.25%~0.5%。上述这些费用是借款者必须支付的,有时银团还向借款者收取安排费,或要求借款者将一定的贷款余额存入在有关银行的账户上,这叫抵偿结存。因此,银团贷款除利息外,主要的费用负担如折成年率,约为1.5%~2%。
银团贷款的偿还办法,根据具体情况由贷款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3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只提取借款,不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后,一般借款人每半年偿还贷款一次。这种辛迪加银团贷款的优点:
1.有可能筹集到数额巨大的资金;银团贷款的金额根据其参与行的多少和实力,有时可以给一个巨型项目提供资金。
2.借款货币的选择余地大。借款人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现金流量的来源和货币种类,在辛迪加组织内,选择最适当的借款货币结构,便于防范货币风险,加强工程成本核算。
3.参与辛迪加银团的银行通常是国际上具有一定信誉和经验的银行,具有理解和参与复杂项目融资结构并承担其中的信用风险的能力。
4.借款提款方式和还款方式都较灵活,因为无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可根据议定的时间与工程建设的需要,随时提取资金。
5.贷款的使用方向没有任何限制,可用于向第三国购买机器设备、商品、原材料或劳务,项目单位也可在国际间招标购买工程设备,降低工程成本。
6.谈判手续相对简单,需要时间较短。而如果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其谈判时间有时需二三年,政府贷款需二年左右,出口信贷有时也需要一年左右的谈判时间。
当然,这种资金来源方式也有其不利的方面,表现为:
1.贷款的费用相对较高。它是按市场利率收取的,而且,除收利息外,还收取其他费用,从而提高了总的贷款成本;
2.难于精确计算工程成本,因为大多数银行贷款采用的是浮动利率,每半年调整利率一次;
3.除了较高的贷款利率外,还要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代理费、承担费和杂费等。
二、出口信贷机构贷款
出口信贷作为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西方国家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力,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贴补并提供信贷担保的方法,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它是各国争夺市场,扩大资本货物销售的一种有效手段。
出口信贷按照取得资金的对象一般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从国际范围看,买方信贷使用更为广泛,特别是把贷款发放给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再转贷给进口商的买方信贷使用得更为广泛。出口信贷的贷款条件与原则,是由经济使用发展组织国家在《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协议》中共同规定的。每一个成员国都应遵守,不能逾越出口信贷的利率一般按各自会员国5年期的政府债券的收益来计算,这种5年期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就叫做商业参考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出口信贷时,在商业参考利率基础上附加1%。此外,借用出口信贷,借款者还须支付管理费(1%),承担费(0.25%~0.5%)和信贷保险费三种主要费用。可见,出口信贷的费用负担较银团贷款要少。
出口信贷的还款期限,按1999年4月公布的最新数据,对于富有国家即人均GDP为4,750美元以上的为5年,对发展中国家即人均GDP在4,750美元以下者10年。使用买方信贷进口商所买的商品运抵口岸后的6个月,就要开始偿还贷款。每半年偿还贷款一次,每次偿还贷款的金额均等;而使用银团贷款的宽限期与偿还办法借款人的银行团可以自由商定,从这一点讲出口信贷不如银团贷款灵活,回旋余地较大。此外,买方信贷不是全额信贷,即进口商购买的商品,出口所在地银行只能提供商品价款85%的出口信贷,商品价款的15%要由进口商以定金的形式,用现汇支付。从这一点看,买方信贷对项目单位而言,不如国际租赁,租赁是全额信贷,作为承租人的项目单位,可得到设备价款的全额融资。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口信贷对项目单位的有利之处:(1)在买方信贷协议签字后,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利率固定,有利于成本核算,避免通货膨胀的消极影响;(2)商业参考利率水平,从总体上讲低于市场利率;(3)所得贷款可用于机械设备和技术购买(原材料一般产品是不可以的),这正好符合工程项目融资的要求;(4)出口国竞争剧烈,项目单位可选择一个对已最有利的出口信贷方案,所以,当项目牵涉到进口设备或出口产品时,项目公司也可以从政府专设金融机构获得出口信贷以满足投资需要。
但是,利用出口信贷为项目公司筹集资金,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1)利用买方信贷只能从提供买方信贷国家的厂商购买设备,设备的技术标准与质量不一定是国际第一流的(质量最好的出口商愿意卖现汇,而不提供贷款);(2)设备价款可能会高于从第三国购买或国际招标购买,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出口信贷利率低的优惠等。
三、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或国库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是工程项目筹资的一个优良品种。
政府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给予借款国的某一特定项目;二是该国在提供前述的买方信贷的同时,再提供部分政府贷款与买方信贷混合使用,这种贷款就叫混合信贷,一般都向外国提供政府贷款。政府贷款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含有一定的赠与成分,赠与成分一般都在25%,30%或35%以上。这种含有赠与的贷款叫“软贷款”。不含有赠与按市场利率发放的贷款是硬贷款。因此,政府贷款的利率都比较低,我国接受政府贷款的平均利率为3%。二是贷款期限长,如外国向我国提供政府贷款的期限平均在30年左右。如果我国利用买方信贷进口设备,提供买方信贷的国家再提供一部分政府贷款与买方信贷混合使用,可进一步降低我国的融资成本与设备机械的进口成本。
所以,政府贷款的最大优点是利息低甚至无息,具有援助性质。但是,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渠道也有其不可忽视的缺点:一是贷款的政治性强,一旦政治气候变化,贷款常会中断;二是贷款的使用受到方向上的限制,如贷款或援助只限于从发放贷款与援助的国家购买商品或劳务,使得项目单位不能利用投标竞争或就地生产来降低生产成本。
四、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贷款
利用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贷款或担保,也是项目融资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这些多边金融机构包括: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欧洲复兴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中美开发银行等全球性和地区性银行。
这些多边金融机构中,尤其以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最多。世界银行是专门向会员国发放能源、交通、公用事业、农村发展、环境保护等重点基础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贷款。只有会员国确实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他方面取得贷款时,世界银行才考虑发放贷款,参加贷款或提供保证。世界银行发放的与项目相结合的贷款,有极其严格的规范化程序,对借款人及营建的项目进行监督,每一环节借款人均应按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料。世界银行的贷款发放程序即是非常典型的项目周期,包括项目的选定,项目的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执行和项目总评价六个阶段。世界银行每年发放贷款约170亿~200億美元,其中,20亿~30亿美元向动力电厂等项目发放,向油、气项目贷款约10亿美元。
世界银行贷款使用不同货币对外发放,对承担项目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一般用该承包商或供应商所属国的货币支付。如果有本地承包商供应本地物资,则用借款国货币支付;如本地供应商购买的是进口物资,即用该出口商所属国货币支付。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略低于市场利率,并收取一定的附加利率,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与银团贷款取承担费相似,世界银行对已订立的借款契约,而未提取的部分,按年征收0.75%的手续费。
因此,世界银行贷款对项目单位而言一般有以下好处:(1)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并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定出较为有利的宽限期与偿还办法。(2)它们在提供贷款时,一般也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保证项目建设的技术最先进。(3)世界银行提供贷款的基础是扎实的,一般都必须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的发展。而且,工程都能按计划完成。(4)世界银行参加贷款有利于其他金融机构或投资者参加项目,在项目融资中,由于政治风险及商业风险都较大,所以,有的项目就采用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贷款的方式,来降低成本和风险。(5)世界银行与东道国政府往来接触,有助于加快进行对与项目有关的法律与管理准备工作。(6)世界银行还可提供项目的政治风险和货币风险的担保。
但是,这种贷款又有严格的限制条件:(1)当借款方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时,它必须获得该国政府的担保;(2)该工程项目要经得起严格的环保评估,并且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3)该机构对工程项目发放的贷款,是直接给予工程项目中标的外国厂商,借款国在取得贷款式时,无法知道这一贷款对本国货币或项目的核算货币所带来的影响;(4)世界银行贷款手续繁杂,项目从设计到投资所需时间较长,有时需要3~5年。
五、机构投资者的资金
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一些人寿保险公司、退休养老金和慈善基金等。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这些机构投资者拥有巨额资金,可为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能源、运输、电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当可观的资金。在美国,它们可提供较长期限的固定利率贷款,但是法律规定这种贷款可以提供给国外客户的为有限部分。在中国,正在进行的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逐步建立起住房、养老、退休、失业、医疗及公积金等基金,将一笔数额庞大的资金,条件成熟时也可以用于项目融资。
六、资本市场
传统上,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是项目融资的主要资金供应者,尤其是商业银行。随着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也日益成为项目融资的重要来源。项目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为项目筹集中长期的资金。
七、租赁公司
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大批施工设备,项目发起方或承包商若自行购置,不但要占用很大的一笔资金,而且在购置之后,还要缴纳税款,用租赁的方式为项目提供所需设备,本身就是为项目解决了大量资金。
八、项目参与者资金
项目参与者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项目产品购买者或服务设施使用者、工程承包商及项目经营者等,都可能为项目提供融资。
作者简介:余承萱(1958-),男,江西景德镇人,江西华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在职博士;林宽(1967-),男,江西南昌人,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