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经济法课程教改模式探究

2009-07-05 06:53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17期
关键词:法学经济法应用型人才

杨 健

摘要: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对法学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给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重中之重。要推动法律教学从理论法学转为实践法学,必须进一步探究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应用型人才;经济法;教改模式

中图分类号:DG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225-02

近年来,各高校法学院系立足于新时期法学应用型人才缺乏的现状,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国际社会为借鉴,对专业人才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经济法作为法学主干课之一,如何在教学中既关注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体系,又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培养实践型、应用型法学人才,推动法律教学从理论法学向实践法学转变,这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故有必要进一步探究经济法的教学改革模式。

一、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一)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效果明显不足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跟现实生活结合紧密。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如果仅仅靠教师一味地“填鸭式”教学,沿袭“老师课堂讲读教案,学生复习背笔记,期末考试扔课本儿”的应试教育模式,学生学习比较被动,这样无疑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传统的教学方法、方式缺乏变通、案例教学不足,即使有一定的案例分析,但深入程度远远不够,达不到启发学生思维的目的,不能适应新时期培养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成绩考查方法不尽合理,有待改变

闭卷考试,是最为传统的成绩考核方式。而且高校的教务部门常常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如平时成绩、卷面成绩的比例规定等等,但是无疑,卷面成绩总是占着绝对的比例。当平时成绩占30%的时候,学生只要全勤且表现良好,卷面只要达到50分左右就可以通过,这达不到真正的考核目的。我们考查英美的教学模式发现,在法学教育中卷面成绩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论文或研究报告,质量过关的完全可以以一篇优秀的文章通过该课程的考核。从现状来看,经济法课程成绩考核方法单一,不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有待合理化。

(三)教学课时不足、理论学习不够

有些法学院校本科生经济法课程为一学期教学内容,课时量一般为60课时左右。但是,鉴于经济法课程的法律规范繁杂、知识点较多,在这么短的课时内,难以对经济法的各重要部门法作更深入的分析。再者,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推动法律教学从理论法学转为实践法学,成为近年来法学理论界一些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但是,由于社会形势的影响,现今出现了一种过于“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是值得商榷的。“法学对于法律实务的意义不仅仅止于对司法裁判提供助力。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发现一些现行法迄今尚未解决的法律问题,借此促成司法裁判或立法的改变。”[1]所以,对于理论同样不可偏废。经济法理论的研究因课时不足,无法进行太深入的探讨,导致法学基本理论研究不够。

(四)计算机辅助教学运用不足,网络利用率低

普遍看来,现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学手段比较落后。教师除了教案、黑板、粉笔之外,很少使用更先进的教学设施,学生听课觉得枯燥无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以本人为例,在讲授经济法课程时,由于学校相关规定只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者才可以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Computer Assisted Instruction,以下简称CAI),这使得一些职称较低的教师不能采用CAI课件教学,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严重不足。“目前CAI课件在中小学教育中的应用已达一定规模,许多集中研制开发的成套CAI课件已在教学实践中大显身手,颇受学生和教师的欢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但是在高等教育中,尤其是法学高等教育中却应用较少,成熟的法学CAI更是凤毛麟角。”而且在许多高校,多媒体教室资源严重缺乏,达不到现代化教学水平硬件所需的标准。再者,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对网络资源的利用较低,不容乐观。

二、对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突破与解决

(一)转变传统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的实效

通过案例教学,转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热情;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掌握。案例教学应该说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如结合“三鹿奶粉”事件,谈一谈食品安全法的问题,谈一谈明星代言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等等。经济法的教学中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案例教学,以便通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可以结合所讲内容,采用课堂讨论,学生上讲台,让不同观点的学生阐述、辩论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当然,还可以通过组织模拟法庭的形式增强学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从提高教学质量。

(二)采用多种手段考查学生成绩,注重能力的培养

为确保学生独立地、认真地完成作业,可以把这些作业作为评定期末成绩的依据。特别优秀者,完全可以以此作为期末考核的主要依据。经济法教学的目标之一是启发学生对现代经济法理论以及我国经济立法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如明星广告代言法律责任的认定)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评定平时成绩。如果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应该以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为主,用于考查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可以结合司法考试的方向进行测试,达到真正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增加课时量,注重理论,分学期设置经济法课程

从经济法课程的本身出发,考虑到自身的学科特点,应该适当增加其课时量,让教师与学生有更充分的时间对经济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进行系统化的梳理。经济法课程的课时量安排一方面需要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讲解那些重要的经济法专题,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整体协调——如果安排的课时量太多,可能会挤占其他课程的课时量,或者会过分增加学生的负担。所以,可以考虑将经济法的课程分两个学期进行教学。如分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分论,具体课时可以按比重分配。这样既可以解决课时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加强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多利用CAI,注重利用网络资源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如果用传统板书的方式制作,势必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教师在讲课过程中不得不经常停下来写板书、擦黑板,无法保持讲课的连贯性,也不利于控制课堂纪律。为了克服这方面的不足,在经济法教学中,多利用Power point软件制作课件。在讲课过程中,利用多媒体把课件以幻灯片的方式放映出来,讲授内容的要点一目了然,在必要时把事先图表调出来,适当加一些动画效果,学生看得清楚,容易作笔记,教师也省了很多工作,学生觉得很有趣,听课的热情高涨,注意力也更加集中。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教学质量。另外,对于网络资源要充分加以利用,结合热点问题,达到良好的成效。

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下的经济法教改模式

在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模式应该是更加现代化,更注重实际,更加多元化。改革传统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是体现新时期教学特点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环节,也是适应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要建设以案例教学为导向,以多媒体CAI课件建设为支撑,侧重于现代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探索出使用现代信息教学技术,培养法学专门应用型人才的新途径。

(一)开拓视野,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手段

在经济法的教学中,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目的,达到让学生真正学到知识的初衷,教师可以综合运用传统的与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习法者仅有“大脑”,尚犹未足,必须扩其“心胸”,展开“视野”,故在法学教学与研究中同样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已达到展开视野之目的。传统的灌输式讲授的主要特点是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包办学生的学习活动,机械地把知识与原理灌输给学生。变灌输式讲授为启发式讲授这是教学中需要逐步完成的任务。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即“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另外,“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注重启发式教学,如采用讨论启发、提问启发、案例启发、实践启发、思考启发等形式。

(二)主次分明,侧重案例教学模式

辩论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式教学与“法律诊所”式教学应是一个良好的方向。所有这些教学模式在全国一些法学院系都有很好的试点,并初见成效。提倡实践性教学;组织学生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不同的观点展开辩论;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法律诊所,如送法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等等。事实上,诊所式教学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早就习以为常,就是始终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接触案例,运用法律理论,解决法律问题,从而达到深化理解和把握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的目的。

(三)积极探索,引进国际最新教学模式

当今的世界教育既是开放的,也是充满国际性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所以,在教学活动中,我们也要追求这种正当性。这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这需要教学中时时关注国际最新成果、教学方式,考虑引入国际最新教学模式,让法律教学走出传统课堂,使学生在新的教学模式尝试中,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要求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改变传统的应试教育的课程培养目标和内容体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出发点,探究既有较强针对性、注重理论基础,又有较强适应性、紧跟国际形势和社会实际需要的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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