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2009-07-05 06:53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22期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谭 露

摘 要:我国小额农贷存在着先天不足和后劲乏力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盈利空间狭窄、资金的非农化现象严重、对政府支持的高度依赖、生命周期短暂以及经营风险的不断加剧等问题。这与我国小额农贷设计上的内生性缺陷、操作程序上的缺陷、相关政策措施的滞后以及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等因素有关。

关键词: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风险补偿机制;期限结构;利率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16802お

1 我国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是指小额农贷项目突破生命周期的限制,为农村经济主体,尤其是农户提供金融支持的能力不断增强、服务空间不断扩展的过程。一般会从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金融服务能力的可持续性、目标市场的可持续性、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等几个方面来考察。

(1)我国小额农贷呈现增量下浮,总量萎缩、质量下滑,风险增大的趋势。

近年来,我国农业小额贷款呈现出增量下浮、总量萎缩、质量下滑的趋势。相关调查显示,2008年底,许多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贷款开始出现负增长。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也由2003年的43%,降至目前的33%左右。小额农贷的质量急剧下降,不良贷款比例日趋上升。截至2008年末,小额农贷的不良资产比例为65.3%,较2002年上升47.16个百分点。小额信用贷款展期、倒据比重过大。办理展期和倒约换据贷款占小额农贷总额的近70%。

(2)成本-收益的不对称导致的盈利能力的不可持续。

农村小额信贷一般额度小,涉及的贷款对象较为复杂,加之广大农村地区地域分散。致使小额农贷的农贷的成本较高。据相关研究显示,小额农贷的综合成本率为6.77%。国际上通常采用适当提高利率的做法来保障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而我国的小额农贷创立之初就带有极强的扶贫性质,我国政府一般规定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利率,一般小额农贷一年期利率约为8%左右。与一年期存款的利差只有近6个百分点,而非“小额农贷”的利差可达到10个百分点以上。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小额信贷大多是贴息或无息的小额贷款。此外,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贷款资产回报率低,最好的小额信贷项目最多只能获得7%-9%的资产回报率,远低于国际标准,而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资产回报率则只有2%。成本和收益的严重失衡,导致其盈利空间狭窄,成长性不足,对政府和相关NGO组织的依赖程度较高,一旦失去依靠,就难以为继。

(3)需方市场的成长空间受阻,目标市场发育的不可持续。

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灵活性等特点,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多样的复合结构。然而,现阶段所发放的小额农贷的主要针对家庭小型种养殖的资金需求,服务内容单一,对农户小型农机具、农业生产服务环节以及建房、教育等消费类项目发放小额信贷未有突破进展。在信贷额度上,也未能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分别授信。而是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法,均控制在10000元以内。标准太低,作用有限,制约了农民小额贷款的积极性。在小额贷款的供给上,利润的驱动导致对高收入大户的偏向,致使占农村80%左右的中低收入农户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制约了需求市场的成长和目标市场的发育。甚至有些地方出现农户转让、出借贷款证、垒大户等现象。资金的非农化程度日趋走高。据相关调查显示,33%的农户将所带资金用于非农业生产,有的甚至将其用于民间借贷、缴计划生育罚款或买基金股票等领域。远远偏离了农业发展轨道。

(4)小额农贷机构资金供给不足,资金来源的不可持续性严重。

目前农村资金多向分流严重。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不仅是承担发放小额农贷的任务,更是肩负着投放整个农业贷款的重担,但吸存能力受阻,资金来源明显不足,仅仅依靠自己吸收的存款,加上不多的人行支农再贷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发行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等国家赋予的政策职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启动了,但农发行支农贷款的作用还没有能发挥。邮政储蓄从农村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却没有回流渠道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由于农业具有比较效益低、风险高等弱势,外部资金很难自发流入,就连农村、农业自身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非农领域,造成农贷资金短缺。

2 我国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困境产生的原因

2.1 我国小额农贷设计上的内生性缺陷

第一,产品的设计上主要针对传统种植业,而忽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对于高效经济作物、农副产品加工、销售流通方面的投入不足,多元化的大额信贷品种缺失。第二,期限结构缺陷。小额农贷期限较短,一般期限在3到6个月,最多不会超过一年,同时期限结构单一。而农作物的生产周期长短不一,饲养奶牛及栽植林果业长达2至3年,鱼类养殖也有淡旺季,贷款期限的单一性和短期化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悖,加剧还款难度和信贷风险。第三,利率设计缺陷,小额农贷利率界定不明确,较为混乱。有些农村信用社从自身利益出发,发放农户贷款时利率“一浮到顶”,往往达到12.83%(基准利率上浮130%),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贷款积极性。而有些地方较为强调其扶贫性质,利率定的过低,仅为8%左右,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小额信贷大多是贴息或无息的小额贷款,无法抵补其成本。

2.2 小额农贷操作程序上的缺陷

一是我国小额农贷大多采取的是联保小组的方式加以授信。弱势农户因经济偿还能力差,可抵押物品少,难以加入到相应的贷款联保小组。一些已形成的联保小组,基本上都是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之间的“强强联合”,而弱势农户则无人问津,没有其他农户愿意与其联保,从而导致这部分弱势农户无法从国家信贷支农政策中受益。最终形成符合借贷条件的农户生产投入可自行解决无须小额农贷的支持,而信用等级较差的农户发展生产想贷款又贷不到的尴尬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额农贷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少数农村信用社,特别是驻村包户信贷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过分强调风险防范,惧怕贷款因逾期而追责,对没有信用证的农户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不贷,弱势农户被排斥在小额农贷之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额农贷的客户群的培植和市场的成长。

2.3 相关政策措施的滞后

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作为国家信贷支农的重大政策举措,普遍推行后,有关部门应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支持配套措施,为农村信用社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助推此项业务的开展。如取消对农信社组织资金的歧视性限制政策,财政涉农资金统一到信用社开户,给予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一定的资金扶持、财政补贴、利息补偿,税费减免等,同时,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入和回收工作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但目前对信用社扶持政策措施出台的不多,有的优惠政策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已经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和效益。

2.4 风险补偿机制缺位

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灾害,市场竞争等多重积压,其风险较高。依据国际惯例,为了保障其经营的可持续性,大多数小额农贷项目均有较完备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一般是由国家财政和农业保险机构共同承担。但由于体制和制度原因,一方面农信社的小额农贷风险和损失一直由信用社自我消化和解决,国家财政支持乏力,另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3 推进我国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 完善小额信贷的授信模式和内部管理

小额农贷一定要适应农户资金需求层次的变化,加大小额农贷在用途、对象、额度等方面的调整力度,拓展小额信贷的运作空间。一是要调整授信方式和授信额度,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农户生产、经营、信誉等情况,实行差别授信或者追加授信。生产经营、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在额度上建议可以调整到2万-3万元左右;生产经营虽较差但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在额度上可以控制在1万元以内,这样能使农户借入贷款有所作为并能得到发展;二是完善期限管理。坚持贷款期限与农产品生产周期相吻合,根据季节、生产期限,实行常收常贷,到期收回,真正使小额农贷做到周转使用和良性循环;三是增加贷款投放用途。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管理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农贷用途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小型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因此,要扩大放款用途,增加投放领域,以体现农户小额农贷的功能效果;四是扩大服务层次。要创造条件,降低门槛,对农户个体经营者、个体企业、个体商贩开办小额信贷业务,解决这一层面农户资金需求旺盛的矛盾,延伸农户小额农贷的效能。

3.2 有效地推进操作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方面,在贷款额度与期限上要宽松灵活。在条件限制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那些淳朴、本分、守信的农户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或以联户联保、抵押质押等形式发放;在期限上,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适当增加年度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因受灾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要给予合理展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信贷人员的营销行为,寻求推广小额贷款与防范化解贷款风险的平衡点,科学制定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质量高、效益好、无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调动职工营销贷款的积极性。

3.3 拓宽小额农贷的筹资渠道,推进村镇银行、明星基金的发展使用

为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应鼓励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专营贷款(不得吸收存款)的子公司。同时允许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4 加快农村领域农业保险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步伐

一方面,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多样筹资渠道和激励机制。例如,可考虑通过财政出资兴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或给提供农业保险的机构以补贴和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小额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小额保险主要是针对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险服务,具有保障适度、保费低廉、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参考文献

[1]@梅迪.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06,(03).

[2]@朝格.浅议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北方经济,2007,(20).

[3]@薛婷婷.浅议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问题与对策[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05).

[4]@沈丰,胡丽萍.我国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基于绍兴地区的调研[J].农业经济,2008,(08).

[5]@谭露,黄明华.基于交易费用视角下我国农村金融弱化问题研究[J].金融经济,2009,(05).

作者简介:

任培政(1982-),男,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朱梦(1984-),男,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投资;韩骥(1984-),男,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投资。

猜你喜欢
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新材料应用探究
全球资源治理中的中国角色与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