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彤
母爱温柔似水,细腻如雨。我感谢母亲给了我生命,但是功过不能相抵,母亲的“罪状”我也要一一记录在案。
小时候,我真是比林妹妹还“多愁善病”,大病小痛是隔三差五地缠着我,这就注定了我的肝胆将长期与药“相照”。为了让我吃下这苦涩的药片,母亲可真是“苦心孤诣”呀!“宝贝,吃口香蕉吧!”母亲“笑里藏刀”地对我说。可怜我禁不住诱惑,毫不客气地大吞一口,正待细细品味之时,一股难言的苦涩袭遍全身,药片就“躲”在其中!我是“哑巴吃香蕉——有苦难言”!谁让我馋呢?唉……母亲却在一旁长舒一口气——“终于吃了。”我默默记下了母亲的第一条“罪状”:诱惑罪。
第二次喝药时,母亲并没有给我香蕉而是给了我一块糖,并且自己先吃掉了半块,我想这糖应该不会是恶毒的皇后给白雪公主的苹果:一半好一半坏吧,便一口吞了下去。真甜啊!我正准备细细品味一下这美妙的味道——“啊!好苦!”竟然是药片!于是,母亲的第二条“罪状”诞生了:欺诈罪。
第三次,母亲很严肃地看着我,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你要乖乖听话,把这药吃掉,否则把你扔到院子里。”我一听,吓得哇哇大哭,对母亲递过来的药片只能“来者不拒”。于是,我又给母亲加了一条新的“罪状”:恐吓罪。
以后的日子里,我牢记司马迁“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真理,坚决不吃药。母亲便狠下心来,把我摁在那儿,然后捏住我的鼻子……于是,药片自然是“飞流直下嘴巴里”了!我欲哭无泪,只能逆来顺受了。于是,母亲的第四条“罪状”新鲜出炉,那便是:虐待罪。
正如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我也逃不出母亲的“魔掌”。但就是在母亲这“变幻莫测”的“折磨”下,我的身体很快康复,提前“完璧归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