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舟:“主管主办不能变”原则制约大学社发展
北京大学出版社社长王明舟在《中国图书商报》撰文说:出版体制改革为大学出版社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若干不确定的因素。尽管教育部和总署都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大学出版社体制改革,主管主办不能变的原则。但是,由于教育部规范大学校力企业的规定,大学出版社转制为企业后,作为校办企业的地位是显然的。因此,出资人就应该是所在学校所属的资产经营公司,实际上,大学出版社的出资人成为一个企业——资产经营公司。从法律层面上讲,出资人当然是主办者。那么,怎么理解主管主办单位不能变呢?而且一旦资产经营公司的指令与学校主管校长指令不一致,出版社将陷于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境地。这势必严重制约大学出版社的发展。
周蔚华:书业再不改革就会变成“孤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周蔚华在《中国新闻出版报》撰文说:当前出版体制改革进人关键时期,有很多方面需要突破。一是产业观念。过去我们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和政治功能,对产业功能长期忽视甚至否认,现在必须以产业的观点来看待书业的发展。二是要有大中华文化观念。好像就是社会主义的“异类”,长期加以排斥和打压非国有文化,这并不符合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三是大媒体观念。当前在互联网条件下,不同媒介在不断地融合。如果再按照各自分离方式组建集团,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和整合,不能形成综合实力。四是市场主导观念。应该逐步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集团的并购,集团的上市等等行为,应该是市场主导型行为,政府的作用是制定规则并监督企业按照规则办事,而不应该直接干预微观企业主体的具体活动。五是所有制观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文化产业包括出版产业不应该例外,目前在出版领域(不包括发行和印刷领域),单一的国有制形式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好像并不完全吻合。
孙英姿:大学社在版权贸易中缺少长期的战略目标
重庆大学出版社的孙英姿在《科技与出版》撰文说:出版商永远是内容生产者和潜在消费者之间的纽带,这个纽带作用的成功取决于出版商获取版权的能力,把知识产品推向市场的能力。比如像牛津大学出版社这种非赢利单位,全面采用了商业机构的运作方式,从而维持了牛津社在版权贸易中的优势地位。但是我国更多的大学社只局限在把作品以图书的形式传播给大众。大学社作为智力产品的创造者和读者之间纽带的地位固然重要,但是专注于提高争取作品版权和把作品推向读者的能力,这是大学社所忽视的。我们更多的大学社可能迫于对利润的追求,会引进更多的版权,这样就更多地考虑了短期利益;而一些领导者或许对长期生存的策略感到茫然,这种茫然的背后是对自身的战略定位不清晰。
李栋:一本书“谁都能看”属于不成熟
律商联讯公司中国代总经理李栋在接受《出版商务周报》采访时说:无论是传统出版还是目前在国内方兴未艾的数字出版,传达信息都是关键词之一。和国际出版社相比,国内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内容太过综合,没有细分的市场定位,特别是专业出版社,这一问题尤其严重。专业出版的精髓之一是,选题要分得细、要扎得深,而目前国内专业出版社出一本书“谁都能看”的做法显然是不成熟的。目前国内出版社比较欠缺的就是“永远不知道终端读者是谁,也不知道读者到底想看什么”。
聂震宁:当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链中的问题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聂震宁在《出版科学》撰文说:当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链的问题在于内容提供者、数字出版者绝大多数并不是传统出版机构。技术提供商处于领先和主导地位,而传统出版社基本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许多时候,技术提供商以雄厚的资金、令人眩目的技术和先进的体制机制拜访传统出版社,把传统出版社的内容产品请进他自己的数字出版之瓮,传统出版社还在为不费吹灰之力进军数字出版而欢天喜地。技术壁垒对出版产业发展来说是暂时的,谁对内容资源拥有更强的整合与拓展能力,谁能提供更好更高更专业的个性化服务,谁才能拥有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掌握市场,在权益的制衡中拥有主动地位。
谢新洲:我国网络期刊的发展展望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谢新洲等三人在《出版科学》撰文说:关于网络期刊的发展:第一,可以尝试多样化的网络期刊出版模式。对应不同的用户特征和出版需求,对网络期刊出版的不同环节进行网络化,并为不同的期刊建立网络化的交流渠道。第二,加强网络期刊公共出版平台建设。加强网络期刊集群、网络数据库等公共出版平台的建设,并处理好期刊的出版者和发行者的角色定位及相互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将会有利于促进网络期刊更快地发展。第三。完善网络期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目前,我国对网络出版物的保护还只能依靠传统的《著作权法》,存在许多著作权纠纷。第四,探索适应互联网特征的网络期刊运营机制。期刊出版者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渠道和工具进行期刊品牌建设,加强期刊营销,建立读者关系等。第五,建立网络期刊的评价与认定机制。只有建立了客观合理的网络期刊评价机制,才能为用户选择网络期刊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