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颁布2009年工作要点
本刊讯2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把事故总量压下来,把伤残人数压下来,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要点》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6个方面为全年工作重点,开展37项安全监管工作。
安监总局提出2009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本刊讯2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做好2009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明确了2009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完善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把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2009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次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二是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规程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和落后设备的淘汰;落实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责任,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探索职业安全健康联合执法机制。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与保监会等部门配合,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四是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纳入事故查处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提高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高危行业农民工队伍的相对稳定。
安监总局要求加强“现场供气”安全监管
本刊讯2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关于做好空气化工产品无人值守“现场供气”生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目录)中的空气化工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范畴;“现场供气”使用单位应将“现场供气”与其为之配套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视为一体;对于“现场供气”,暂不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实行备案制度;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供气”使用单位报送的备案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向“现场供气”使用单位发出“现场供气”备案告知书;“现场供气”备案告知书有效期为3年;采用“现场供气”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现场供气”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使用和检查的记录,保存记录2年。
安监总局提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
本刊讯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2月13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5项重点要求:一是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做好许可证的延期和换证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三是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考评、审核、发证工作程序和办法。四是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广部分地区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专业市场的经验。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调查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安监总局与国家地震局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本刊讯(记者 张玲)2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地震局签订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在今后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地震局将可商请对方调集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根据协议,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中,地震局负责以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灾情信息;安全监管总局接到地震局通报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应急响应,直至预警解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地震局还将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地震预警保障研究工作;加强地震灾害预警及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定期会晤与热线联系制度;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相互观摩培训、联合演练及比武竞赛等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震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在京召开
本刊讯(记者杨璇)2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全国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2009年的工作思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2008年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在各类灾害抢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围绕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急能力为主线,强化基础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平台和救援体系。
农业部、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海洋局、国家地震局等21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出席了会议,通报了各自2009年的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
国务院安委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力度
本刊讯(记者 韩颖)2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京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题会。会议通报了2008年四季度以来全国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情况并分析了主要原因,部署了下一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主要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华山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孙华山强调,全国“两会”即将召开,2009年又是我国建国60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当前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2009年,各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对重点烟花爆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打非”工作责任,明确公安、安监、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职责;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监管,切断非法生产经营的产销链条,杜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快、从严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认真落实节后复产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措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办公厅、政法司,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湖南省等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局的代表出席会议,交流了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部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本刊讯2月18日,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月20日至4月20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网吧、游艺场所,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专项整治的重点为: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方案》要求各地公安、文化、工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本地区所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清理、盘点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
国家安监总局部署非煤矿山5项重点工作
本刊讯2月18日,国家安监总局在京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的经验,并对 “安全生产年”非煤矿山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2008年,全国共关闭非煤矿山3万多座,矿山总数从2001年底的12万座减少到2008年底的不到9万座。在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中,矿山的生产规模得以提高,并且相应地带动了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和安全条件的改善。全国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共排查一般隐患37.8万项,已整改36.3万项,整改率达到96.2%;排查重大隐患3045项,已整改销号2754项,整改率达到90.4%。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强调,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非煤矿山领域“乱、散、小、差”问题没有根本改变,安全保障能力仍然很低。为此,王德学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做好“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水平,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5项重点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