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硕
2008年,安徽省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工矿商贸4个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而民航飞行、渔船、农电3个行业(领域)则全年无伤亡事故。但是,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发生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比重仍较大,分别占全省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9.05%和95.62%。如何更好地发挥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作用,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成为安徽省安全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近年来,安徽省安监局认真总结并牢牢把握综合监管的特征,找准工作切入点,促进全省综合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握5大特征
安徽省安监局通过深入调查和系统分析,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地域特色,总结出综合监管工作的5大特征。
一是综合监管工作无行政许可手段,缺乏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监管以间接方式为主,综合监管部门的作用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才能发挥;三是综合监管涉及的行业(领域)多,需要监督、检查、协调的工作量大;四是综合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多,协调难度较大。有关主管部门往往将涉及跨部门管理、跨行政区域的安全难点问题、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安委办,交给安全监管局处理;五是综合监管无经济调控手段,政府财政安排的安全生产隐患技改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仅用于安全监管部门的直管行业,其他行业则由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进行协调解决。
这些特征决定了综合监管相对于直接监管而言,存在着监管手段弱、应对工作面大、工作难点多等问题,呈现出手段不强、责任不大、工作成效不易体现的“三不状态”,因此,安监部门必须找到该项工作正确的切入点,才能促进综合监管的顺利进行。
找准7点切入
安徽省安监局在明确了省内综合监管工作特征后,从以下7个方面切入,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探索。
1.以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为切入点
以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为切入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综合监管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其中包括3项工作内容: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逐级推动和落实。同时,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安徽省安监局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暗访工作方案》,将相关部门人员分成5个专业组,由省监察、经济、公安、交通、国防科工和煤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按照“暗访在前,曝光在后,彻查严处”的原则,采取突击抽查和小分队查访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暗访检查。暗访工作结束后,对暗访中发现的55个突出问题,如:有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未能按要求设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部分企业对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文件没有具体贯彻措施,有的现场存档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延期,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年审等等,均以文件形式通报全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三是及时传达国家关于综合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国家的有关政策、措施能够迅速得到贯彻落实。
2.以支持主管部门履职为切入点
以支持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切入点,参与、联合、协同推进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作中,凡是有关部门报告的需要解决、支持的事情,安监部门均积极应对,帮助这些部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2008年,民航部门就合肥骆岗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区内超高建筑物影响民航飞行安全的问题,专门发文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请求协调解决。为消除这一隐患,省安监局召集省、市有关单位进行专题协调,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会同合肥市政府及民航机场有关部门(单位)前往民航华东空管局,对机场净空保护区超高障碍物进行航行研究论证,确保该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3.以创新制度为切入点
安徽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以创新制度为切入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结合综合监管日常工作实际,安徽省安监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规定》,提出了综合监管工作的联席会议、通报交流、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综合分析5个方面的工作制度。通过落实制度,定期召集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与有关主管部门及省重点企业交流、互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008年全省共召开综合监管专题联席会议2次,分别就安徽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布置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4.以严格事故查处为切入点
安徽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以严格事故查处为切入点,推进企业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积极探索事故规律,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例如:针对安徽省2007年“6·12”、2008年“1·20”“5·23”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出台了《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制度保障。
5.以主持协调跨部门、跨地区事故隐患的整治为切入点
安徽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以主持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为切入点,既支持了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又树立了自身的权威。
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持协调解决跨地区、跨行业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针对芜宣高速公路K28-K33路段重大积水安全隐患、国道318线青弋江大桥安全隐患、青阜线青町道口安全隐患、淮河航道蚌埠段水上加油船舶安全和污染隐患、合肥骆岗机场周边地区奥运安保工作和净空环境保护等问题,安徽省安监局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相关方主体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了一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以借助监察部门权威为切入点
安徽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以借助监察部门权威为切入点,督促有关政府和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在重大隐患协调整治、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暗访、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为推动池州江口轮渡特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安徽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组成联合督办组,共同约见隐患所在地政府第一安全责任人,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确保了整治各方严格按照《关于整治池州江口轮渡特大安全隐患的会议纪要》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整治并消除了隐患。
7.以贯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为切入点
安徽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以贯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为切入点,推进企业生产和安全设施的本质安全。
安徽省在电力、公路、机场、码头、民爆等行业的建设项目上全面实施了安全评价、安全审查。2008年,安徽省安监局共参与审查和备案“三同时”评价项目26个,有效提高了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水平。
此外,安徽省安监局还积极支持省交通路政部门研究出台了DB34/T790-2008《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和DB34/T789-2008《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2个地方标准,并大力向国家安监总局推荐申报国家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奖项。目前,这2个标准已被初步评定为国家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三等奖,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评价工作的开展。
编辑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