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明
丹阳市皇塘镇是镇江市经济重镇,也是人口大镇,因此社会稳定是个大课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皇塘镇党委政府在2005年4月對该镇司法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抽调有着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镇民政科长张耀炜担任司法所长,从此皇塘镇司法所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司法所是一个平凡的岗位,清苦但不清闲,同时,也是能够磨炼人的地方,只有经过艰苦的洗礼,才能在平凡中升华。的确,这里没有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壮举,有的只是不事张扬、和风细雨式的说理和帮教;这里不需要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但充满无怨无悔的奉献和追求。为了皇塘镇的平安和谐,张耀炜所长上任伊始,就立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上台阶”的军令状,在他的带领下,全所人员变压力为动力,从挑战寻机遇,以高昂的斗志、旺盛的精力,投身司法行政事业,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在皇塘镇司法所办公室里,人们会看到墙上贴着各种制度和职责,如人民调解会组织网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网络及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等,这是全所人员针对皇塘实际制定出来的。为使皇塘镇司法行政工作早日见成效,该所人员围绕“以人为本,依靠群众;抓早抓小,就地分解;立足防范,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全面小康”三十二字方针开展工作。通过努力,皇塘司法行政工作结出了丰硕成果,2007年被评为镇江市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同时通过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验收,2008年被丹阳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这样使皇塘司法行政工作终于摘掉落后的帽子,跨进了先进行列。
几年来,全所人员结合“四五”普法验收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他们在服务重心上,始终围绕着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方式上,着重向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转变,普法教育、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等都有序开展,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作为一所之长,张耀炜作出了无私奉献和艰辛努力,起到了优秀“领头雁”作用。他没有豪言壮语,但他有扎实的作风和奋发进取的韧劲,是个“老黄牛”所长,做到了工作要吃苦,生活要艰苦,学习要刻苦。正因为这样,皇塘司法所能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落后面貌,创建成省规范化司法所,一是实现了基础设施规范化,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达85平方米,设置了办公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档案室等;配备了电话、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施。二是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司法所由3名人员组成,司法所长具有公务员身份,3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时间统一佩戴工作牌,结合基层特点,认真开展好教育培训工作,在人员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三是实现了规章制度规范化。所内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请示报告、业务工作登记、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教、信访工作、廉政建设、考核评比、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将上述各项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并全部统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业务建设实现了规范化。该所把本职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扎实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008年村镇共调处纠纷9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的重新犯罪案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均达到100%。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专门的法制宣传栏,农民有农民法律学校,并创办了《法治皇塘》简报,每月出版一期,受到丹阳市局的好评与推广;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合格”创建活动,每个村都严格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深入推进平安皇塘的创建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