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及其完善对策

2009-06-25 11:13左锦霞
管理观察 2009年35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核算

左锦霞

摘要: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年来财政部门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一种会计委派形式,本文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和改进与完善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是以核算中心为形式、统一核算为手段、集中资金为基础、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为目标的一种新型财政管理模式。是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一种会计委派形式。它的建立对提高财政理财能力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和廉政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一)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过去由于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形成了大量的流水账、断头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只设报账员负责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事务,会计业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核算中心在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人员和运用先进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账簿的建立、科目的设置、平整的装订等,都能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融为一体,促使会计监督“关口前移”,会计人员和会计主体彻底分离,能有效地遏制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失真,数字不实,做账外账的不良现象。会计人员可以独立行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会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使《会计法》得到了更好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了会计监督功能,从源头上制止腐败行为

在自设账户、自行核算的情况下,有的单位存有的侥幸心理,隐匿收入,账外设账,导致了乱支滥用、贪污浪费、行贿受贿等不法行为的发生。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之后,做到“收入一个漏斗,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了单位违规开户、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产生。这就从制度和运作程序上规范了各单位财务行为,对资金支出过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通过对各单位每项收支的审核,所有单位的财务账目、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都可以一目了然,对不合理的收入分配起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为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打下基础。

(三)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行政成本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核算中心的统一核算账户,有利于财政部门对其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在一些部门;同时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相对减少,从长远来讲可大大节约行政成本,减少行政开支。

(四)有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预算管理改革

传统分散核算的理财方式重收入管理而轻支出管理,重审批分配而轻监督控制。这种模式的主要缺陷:缺乏严格的预算监督机制,缺少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事前监督和全面的控制;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反馈滞后,影响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一是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由核算中心对各预算单位原来分散的、多头管理的资金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的管理办法,可以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详实的基础资料。二是在核算中心集中、统一、高效的核算体制下,虽然各预算单位的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和领导签字全部改变,但其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核算中心审核后才能入账,这样能够保证部门预算真正发挥作用。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措施

(一)加强与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基础工作

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间双向沟通联系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以优质服务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有效衔接

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不再对预算资金层层下拨,只向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总指标和月度用款计划,除小额零星开支由单位备用金支付外,单位人员经费由核算中心按规定直接拨付到享受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单位发生的采购行为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核算中心直接从财政单一账户上支付给供应商,即实现“六个直达”:收入直达国库、人员工资直达个人账户、公用经费直达开支项目、专项采购资金直达供应商、建设经费直达项目、财务管理信息直达监管部门。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实现有效衔接,从而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加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实现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核算完整化的目标。

(三)加快会计核算中心职能转变,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会计核算中心应该改革核算模式,即由现在核算中心审核各单位每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认可后进行记账,转变为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原始单据,认为开支合理合法的,加盖审核专用印章,并从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手续,原始单据交由报账单位拿回去记账,将账务处理工作交回原单位完成。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记账机构的观念,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做到: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以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使服务与监督并存,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四)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因此要不断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报账会计监督考核机制,对报账会计分阶段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知识实行系统培训,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要求报账会计须持证上岗,从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同时加强报账会计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这支队伍专业水平过硬,作风优良,从而促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各核算单位的资产管理

1.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资产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财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高效。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处置,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规定的报批和备案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对各单位实行资产定期清查制度。每年编制年报前,会计核算中心应对各单位财产盘点并编制财产清查报表,通过财产清查确保账表、账实、账账相符。

2.要加强往来款项的核算管理。每年定期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确认、结转或核销,及时清理账款,确保往来款项真实准确。将往来款与其他经常性存款分开核算,单位除代扣款外其他往来资金一律通过往来性存款专户核算,避免挤占混用。

3.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运作。严格专项资金报账手续,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六)正确处理经费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之间的矛盾

制订统一可行的开支标准。财政、人事部门作为制定经费开支标准的执行部门,应在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物价指数、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政资金的供给可能,制定一套合适的经费开支标准。开支标准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适时进行调整,尽量克服制度和标准的滞后性。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会计核算中心要严格把关,各部门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扩大开支范围。对单位确实需要支付的款项,而又找不到文件规定的,一般先参照单位意见执行,但事后要注意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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