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县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9-06-25 11:13李久平
管理观察 2009年35期
关键词:城管队伍建设

李久平

城市是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中心。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的充分体现。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我县县级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谈谈自己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

(一)职责不明,体制滞后,城市管理措施难落实。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繁杂,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九项内容,即市政设施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广告标识管理、贸易市场、公共场所管理等;这些内容涉及工商、公安、城建、交通、卫生等多个部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的问题远远超出了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范围。因而当城市管理出现某一问题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由于它们都不是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使得该问题缺少第一责任人或缺少最终责任承担者,造成了城市管理工作中许多问题没有责任人的状况。

(二)重复处罚,多头收费,群众合法权益难维护。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又有各自的执法队伍,这些队伍的经费大多数来自收费和罚款,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处罚、以罚代管、多头收费、越权执法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城管工作造成了人为障碍,增加了难度。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不利于群众监督,一旦出现滥用职权、违法违纪事件,群众无法分清哪支执法队伍,往往感到投诉无门,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监督也难以落到实处。

(三)缺乏配合,执法不力,城市管理难长效。城市管理任务重、涉及面广,“刚刚粉刷一新的建筑物上,一夜之间野广告铺天盖地;刚建成的广场上,瞬间摊贩拥挤,垃圾遍地;刚刚架设的路灯,几天之间支离破碎”,这些情况的管理需要工商、公安、卫生、规划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但有些执法队伍,不注重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或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或我行我素、各自为政。

(四)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管理力度难保障

建设部第55号令,《城建监察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保证城建监察队伍发展的经费和配备必要的装备”。长期以来,经费不足是困扰城管监察大队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仅靠自收自支,又无收费项目,只能靠罚款来解决临时人员的工资及正常经费支出,难免会出现“放水养鱼”的现象。在城市管理整治过程中,但是无任何类似公安、工商等部门工资待遇,从无节假日,加班加点,风里来雨里去,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执法装备也相对落后,执法车辆破旧,数字化管理设施不配套,不适应快速处置的要求。

(五)文明素质较低,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水平难提高。

城市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人的管理。因此,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人员和管理对象的素质。从目前情况看,这两个素质仍不能适应现代文明城市管理的要求:

管理人员素质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城管监察队员有良好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能够熟练地解决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但目前城管队伍中,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参差不齐,影响了城管监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政府威信。

二、加强城市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城市管理 ,首先必须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首先是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的关系。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把高楼大厦建得多不多作为衡量一个城市发达不发达、经济繁荣不繁荣、社会进步不进步的标志,因而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城市,不但要有现代化的高质量的建筑,更要有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效能的管理,建设和管理应该是同步发展的。要使已建成的设施发挥更好的功能,产生应有的作用,管理就更显得重要。否则,不但城市建设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还会造成国家、集体资财的浪费,城市越大,高楼大厦建得越多,城市脏、乱、差、堵等通病就越严重。

城市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环境,为群众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要正确处理好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重在长效管理,这是我们在城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一条重要经验。通过突击整治、集中力量、形成声势,解决难度大、有影响的问题;通过长效管理,使突击整治的成果得到巩固发展,使城管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在城市管理中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城市管理是城市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强化城市管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因此,必须把城市管理渗透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同时,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克服“重建轻管”倾向,加大对城管的投入。

城市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整洁的市容市貌、舒适的居住环境、井然的城市秩序、友善的城市居民等一系列“外环境”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实践证明,城市管理出成绩、城市管理出效益。那些投资环境好,经济发展快的城市,都是城市管理到位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发挥较好的城市。城市的发展是“三分建七分管”,管理与建设相比,管理应该花更大的精力。因为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而管理只是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健全法规,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就可以很快上水平出成果。

(三)强化领导,综合执法,是促进县级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

深化城市管理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建立一个“综合型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扎口”管理。尽快实现由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相对集中行使对城市街面和公共场所多发、易见的简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从成立综合执法的试点城市看,管理责任明确,遇事不互相推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这样也符合最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大城管”的要求。

(四)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城管执法大队是城市管理的主力军,是实施依法治城的组织保证,其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因此,要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文明服务、依法管理的成功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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