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河南省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9-06-25 11:13
管理观察 2009年35期
关键词:失业劳动力农民工

郭 伟

摘要:劳动再就业成为近期人们关注的热点,促进再就业,是经济危机下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河南省劳动再就业的现状,提出了扩大农民工再就业的对策。

关键词:再就业问题对策

一、河南省农民工再就业现状

河南是一个农业人口大省,人多地少,农村富余劳动力达2800万,属于我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省份。近年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河南省进城农民工数量激增,2005年已达1500万人。这一庞大群体为河南省乃至全国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由于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农民工的失业问题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因此,河南省要实现崛起,必须审时度势,采取一切措施,努力实现就业与再就业的突破。

二、劳动再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不通,农民工就业信息缺乏

现存的就业信息的建立与发布、就业免费服务和培训、就业与再就业扶持政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等基本上不把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致使农民工就业信息缺乏,给农民工再就业带来的困难。另外,农民工获取信息滞后必然导致信息的不平等,最终影响农民工对信息的占有和利用,造成信息短缺,更为主要的是,利用社会关系网络获取信息,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其真实性、有效性也受限制。因此,我们急需要构建一个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来帮助农民工再就业。

(二)农民工就业权益不平等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现行体制下存在的各种制度和现实原因,农民进城务工,却无法充分享有平等就业权,与城市居民相比,绝大多数农民工很难在正式市场中寻求到理想岗位,长期处于次属劳动力市场必然会造成农民工经济利益的受损。近几年,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基本突破,但就业歧视仍然存在。

(三)农民工缺乏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

由于知识、经济、技能的不足,农民工也不敢进城独立创业,去迎接市场的竞争。农民工劳动技能匮乏的首要表现是仅以提供劳务谋生,职业领域狭窄,但农民工对提供低层次的体力劳动并未感到不满。其次表现为违章违规作业、不文明生产、偷工减料、野蛮施工等,致使工作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发。还有农民工无视操作规范,缺乏现代企业职工的基本素质,技能低下,无法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总之,由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 难以在城市实现择业和稳定就业。

(四)农民工失业保障制度存在不足

我国现在还没有完整的针对农民工失业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使农民工失业后权益无法保障。农民工是一个始终处于高度动态变化的群体,在就业和失业状态间频繁变动,其就业和失业状态界限模糊,因此对其就业和失业状况的严格鉴别管理是一件成本巨大的工作,近乎不可能做到。另外,农民工与雇用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脆弱,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不利于农民工就业。

三、扩大农民工再就业的对策

(一)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网络建设

构建城乡统一、开放、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是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关键。农民工再就业应该充分利用各种网络优势,采取组织措施,利用亲缘、地缘关系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寻找门路,扩大输出渠道,建立和巩固稳定的输出基地。首先,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城乡资源信息共享。其次,要切实抓好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劳务输出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二)鼓励返乡民工自主创业

中国政府面对日益严峻的农民工大量失业现象,可采取一系列支持和补贴的办法,帮助农民工自主创业。首先,增加返乡农民工创业便利条件。其次,拓展返乡农民工融资渠道。再次,减免农民工返乡创业税费,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的政策环境,特别要及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如免收工商登记费、减免其他各项行政性收费等等。

(三)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阻碍农民工再就业的转换成本中,就业技能缺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前我国的农民工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家的要求、农民的期望和社会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是农民工再就业的关键环节。劳务市场需要的是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应该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原则,整合资源,将分散的培训力量集中统一使用。各县区必须瞄准劳务市场需要,建立有几类专业技能的劳务工输出培训基地,并逐步扩大规模,拓宽专业,加大输出前的培训力度,增强务工人员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效益。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免培训费用和鉴定费用。在重点培训劳动技能的同时要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必要的生活常识教育,通过培训增加农民工技能,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保障。1

(四)建立完善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

由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失,是其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建立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加强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的法律保护。这是建立和规范失业保险制度的起点和必要条件,是失业保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权威手段,也是实现和保护农民工失业保险权利的保障基础。其次,加强农民工失业保险金的筹措。失业保险金的筹集原则应是在强化政府财政责任的同时,积极开辟和尝试多种资金筹集方式和途径,引导整个社会对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金共同分担。再次,为了更为有效地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还需要做好相关地配套制度改革,如完善土地制度和建立农民工个人失业保险账户及其异地转移机制等。◆

参考文献:

[1]崔俊敏,金融危机对劳务经济的影响——基于河南省信阳籍农民工的调查,决策参考,2009(9):271-272.

[2]王泽强,金融危机下农民工就业困境及对策[J],三农问题,2009年第10期.

[3]吴佩芬,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J],瞭望视点,2009(9):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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