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平
官员重视网络舆论,毫无疑问是一种社会进步。但是,舆论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中应当处于“第四种力量”的位置。在舆论之前,还有人大、政协和司法等等力量。这两年时兴政府官员和网民直接对话,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想起外国电影里政府官员和议员的唇枪舌剑。当前三种力量尤其是人大代表都不作声时,“老四”的冲锋陷阵,又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
在现实中,我常常发现一种错位:网民们把自己当作代表,超越舆论的位置,想要直接行使决策权。而人大代表们把自己当作网民,不经意地放弃了决策的权力,只想说点个人意见,期望影响政府官员;更有甚者,只会鹦鹉学舌,连普通网民都不如。(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