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章
“在纷繁复杂的变化之中,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出现各种腐败现象和重大政治性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有效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甚至曲解了民主集中制,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党内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鉴于此,《党的领导与民主监督》被列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主编是知名政治学专家、清华大学的刘书林教授。
这部论著从一个新颖的角度论证了党内民主监督和党的领导的关系即:党内民主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才能保证党的正确领导。评审专家对该课题给予了高度评价:“该成果具有新颖的研究角度,在同类成果之中做出了创新意义的研究,是难得的优秀成果。”
全书分为五章。分别探讨了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理论依据和实践历程。党内民主监督的主体——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义务-民主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党内民主的三个理论问题等。
第一章作为全书的逻辑起点,作者首先提出了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著者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非常必要的,前苏联正是由于放弃了党内监督,放弃了对戈尔巴乔夫的监督,从而导致了苏共和社会主义的瓦解。当前我党面临国际复杂形势,国内环境和党的队伍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执政党必须要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就需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的建设,使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从而实现党的自我约束和完善,成为有战斗力和生命力的执政党,引用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教授的话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接着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建立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历程。论者梳理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总结了我党自成立以来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最后得出结论党内民主监督必须制度化、法制化,第三章全面阐述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主体——党员,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以及两者的关系;第四章讨论了党内民主监督的对象——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本书的最重要的章节,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领导干部选拔和任职的民主监督制度。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监督的十项具体制度包括: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这些民主监督制度使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监督真正地进入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新阶段。最后,本书对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的理论做了探讨和总结。在分析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基础上,剖析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由来、地位、疏漏和对策,改革党内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等理论问题。
我们党,来自人民,不是人民的全部;我们执政党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发扬人民民主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在实际生活中,党不仅要领导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还要保证立法、司法、行政的积极主动与独立负责精神,小平同志说:“如果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的观念。”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在宪法和法律中已有明文规定,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应有之义。如果以党代法、以党代政,就不仅会削弱党的合法性和民主机制,同时会破坏法治原则。党能否做到依法执政是决定整个国家机构是否能够做到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针对每一个公民说的,并没有党内党外的区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种呼声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不新鲜,但其个中要害是执行,是老百姓对执法公平的认可度。法国政治学家马克·夸克在《合法性与政治》中强调“政治的合法性是国家治理的第一要务。——你的统治是经过大多数人的同意的吗?你是否按照授权人的意志实施统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区别了政治的合法与非法,泾渭分明。没有被同意的责任和义务是无效的。”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建设是我们执政党地位合法的基本保证。我们不仅要加强党内的民主教育,同是要加强党内的法制教育,更要加强群众的民主和法制教育,只有群众觉悟到自己见到某某书记某某省长并不自惭形秽,只有干部觉悟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衣衫褴褛的上访者们的信任和认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的民主才能落到真切处。
这部论证严密,逻辑清晰的著作,因为其针对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高度,丰富和完善了党建理论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