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军亮
摘要明王朝废相的同时,也铲除了传统的视相权为皇权潜在威胁的制度基础,高度集中皇权在操纵着庞大的“封建大厦”运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暴露出了自身潜在的弊端。
关键词废相皇权行政效能宦官特务弊端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
明王朝废相的同时,也铲除了传统的视相权为皇权潜在威胁的制度基础,高度集中的皇权在操纵着庞大的“封建大厦”运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暴露出了自身潜在的弊端。本文就对相关问题作了初步讨论。
1 皇权高度集中
朱元璋“洪武十三年,革中书省,罢丞相”。之后,还以“祖训”的形式告诫子孙不得恢复丞相制度:“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期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及时劾奏,将犯人凌死,全家处死。”如此,明朝废除的不仅仅是宰相一职,连同宰相制度也一并废除。
明朝废相后,皇帝“总揽乾纲”,“事皆亲决”,皇权兼并了相权,把所有权力集于皇帝一身。皇帝不仅掌握最高决策权,而且还成为领导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首脑,使皇权高涨到自秦以来封建专制主义前所未有的程度。至此,传统政治结构中,相对独立于皇权,对皇权具有相对制约作用的政治力量被彻底铲除或被置于皇权的绝对控制之下,政治体制亦不具有任何可以有效防止皇帝滥用权力的制约机制,皇权干预、支配、控制着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高度垄断性的政治力量。
可以说,废相之后,皇权的触角延伸到行政、军事、司法、监察等国家权力结构的各个领域,无所不在地操纵着一切。而正因为皇权的这种极度膨胀,带来了严重的政治后果: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加剧。专制君主滥用权力,不仅阻碍和干扰了政府系统正常地行使其行政职能,也破坏了封建国家的政治秩序。明中叶以后,皇权与地主阶级中最腐朽反动的大贵族、大宦官、大官僚势力结合在一起,政治上倒行逆施,经济上进行竭泽而渔的榨取,这不仅迅速激化了阶级矛盾,也在统治阶级内部引起剧烈的冲突和斗争。至明后期,朱家王朝众叛亲离,成为政治上的“独夫”。最后,在农民大起义的打击下,明帝国无可避免地走向了灭亡。
2 宦官狐假虎威
明王朝建立之初,朱元璋鉴于前代宦官之祸,严禁此辈典兵预政。之后,“尝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然而,明王朝废相至少在两个方面为宦官专权留下了严重后患。
2.1 为大权旁落宦官弄权提供可能
朱元璋废除丞相,把庞大而笨重的封建国家机器由一人控制和指挥运转,这种局面于任何人也难以维持长久。洪武十七年,给事中张仁辅详细计算朱元璋上朝八天所处理的大事,多达三千二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处理四百多件。为此,朱元璋“昧爽临朝,日晏忘餐”,到了晚年也日勤不怠,但已“忧危积心”力不能支。这在朱元璋时代由于他勤于政务,才能过人尚属可行。但是,朱元璋是按照自己的品格来构造垂诸永久的政体,殊不知这种品格是不能遗传的,而且“承平既久”总是趋于“退化”。
事实上,永乐后,其余的君主几乎均是昏聩无能的荒怠之主,而大凡“人主”愈是自己不能亲理政务,就愈会疑心“人臣”不轨,所谓“圣明深居日久,更防太阿旁落”,①在他们的心目中,一怕臣僚们“黄袍加身”取而代之;二怕后妃外戚干政。于是,最可靠的只有善于揣度其心理,又不能窥窃神器、黄袍加身的宦官。因此,从永乐开始的一些皇帝便将很大的权柄赋予宦官,造成了明代宦官专权人数之多,情况之严重,达到空前绝后的地步。
2.2 废除丞相,使宦官取得批红之权,干预朝政
朱元璋在废相后,为处理庞杂的事务,随即设殿阁大学士备顾问应对,并令其协助一些指定的文翰工作,但为防止他们重操相权,大学士也只是“皆无所领阁务,唯从容待顾问而已”。但是,随着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变化,重大的制度蜕变实属难免。永乐时内阁已能参与机务,仁、宣以后,阁权渐崇,形成了内阁制并被赋予票拟的职责。内阁票拟,本章由内监自皇帝处转发内阁,因为票拟之职本质上是“代王言”而非内阁自言,所以要符合皇帝处理的意旨才能转为批红下发。于是,如皇帝在本章发阁前已有成见,则令宦官口传要旨,为内阁规定原则,如原无定见,亦往往不与阁臣面议定夺,而是令太监赴阁面议。这就在皇帝倦于政事或昏庸、冲动的情况下,随时可造成宦官“口含天宪”,“出纳王前”以挟制内阁的局面。
更为严重的环节是阁拟转为批红。阁票由宦官呈皇帝,皇帝应亲览亲批于章疏下发,但自票拟制形成以来,大抵“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于是,造成“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取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宦官参与、把持票拟,这可说是明朝废除丞相限制臣僚权力的必然结局。皇帝利用宦官张势扬威,宦官则假借皇权逞凶作恶,“明代阉宦之祸酷矣”。
明代宦官专擅朝政,一是皇帝全然不理朝政,将“批红”大权完全下方给司礼监;二是宦官势力控制了内阁,形成所谓的“阉党”。观明史,能完全及于此二者只有刘瑾、魏忠贤两人。终明一世,宦官虽有“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但始终不曾独专兵权,宦官势力始终是“能为乱不能为变”,最终也没能重蹈唐之“尾大不掉”的结局。尽管刘瑾、魏忠贤等虽威临百官之上,一旦皇帝感到威胁而予以剪除时,则如去孤雏腐鼠,但是宦官之荼毒生灵给百官及黎民百姓带来的深重灾难则是巨大的。
3 行政效能下降
本来,设置丞相原可以补救君主世袭制的弊病,因皇帝传子,而且,必以立长立嫡的宗法原则世代相传,皇帝之子不必贤,端赖丞相传贤以为补救。废相后,皇帝传好传坏,没有任何补救的可能,因而,也导致弊病百出,而皇帝个人能力的高低在废相后却恰恰制约着行政效能的发挥。
传统宰相体制下,丞相“总百官,揆百事”总理全国政务的行政职能,随着宰相的废除也一并依靠皇帝本人来管理和统治。阁权对皇权的依附所伴随的必然是内阁大学士对皇帝的政治依附关系,导致的结果就是,大明王朝朝政事务行政效率的高低以皇帝个人能力为依托。雄才大略如朱元璋、朱棣等尚可勉强应付,而对于由“自幼生长内宫”的后辈皇帝“一人独断,势必造成上下梗塞,万机废弛”,再加之皇帝视皇权如命,“……不明而喜察:不明则照而不通,喜察则多疑于物,事皆自决……天下至广……群臣既知主意,唯取决受成,虽有衍违,莫敢谏诤”,②行政效率则大大减弱,以至荒政、怠政。从这一方面,我们不难看出,废相后皇权的高度集中是以牺牲行政效能为代价。
明后期虽也出现过类似张居正使明王朝“几于富强”的旷世局面,但张居正当国,则“六卿伺色探旨,若六曹称次者,亦惕息屏气,而不敢有所异同”,最终也摆脱不了“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的悲剧。明王朝皇权的辅政系统,特别是内阁“领导”下的行政事务若处理速决、行政效率提高,下场则是“专权乱政,罔上负恩”,“帝疑心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发之以杜壅蔽”,不再委政内阁。皇帝“孤家寡人”之下,对中外奏章“强半留中”,“予为邢垣时,见言路诸疏以四日下,间改票亦六日下,及此番入垣独异,或数月,或半年一年”,③更有甚者不做处理。“夫章奏即政事,停章奏即政事也”。与此同时,不委权于臣下,则猜忌大臣之心便会日重,“圣明深居日久,更防太阿旁落”,在这种情况下,内阁大臣也只能“内固恩宠,依阿自守,掩饰取名,弼谐无闻,循默避事”。
总的来讲,在废除丞相制度后,最高政治权力的运转经常处于失衡或扭曲的状态,这就严重损害了明代行政活动的连续性、一贯性、稳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行政效能的发挥愈来愈下降。中枢机构行政效能尚且如此,地方行政效能亦可以想象。柏桦先生就认为:“从明代历史来看,朝廷对地方官员督促紧迫时,州县官施政的重点则集中在朝廷督促的项目上,而廉清循谨蔚然成风,贪酷不职遭人鄙弃,州县政治也多有所取。朝廷对地方官员放松管理时,州县官施政重点主要放在见功见利的方面,非但廉清循谨的不为人所重,就是贪酷不职的也多能逃出法网,州县政治渐趋败坏。朝廷奖惩不公,姑息迁就,善者不得其赏,恶者不得其罚,使贤者没有立足之处,佞者却能平步青云,平庸者也不以失节为耻,州县政治则败坏不堪。”
4 特务横行
迄明,废相以后,监察系统在历代封建王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与此相伴,一个自上而下严密的特务机构遂以成立,这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可以说绝无仅有。
东厂和锦衣卫等厂卫虽不是传统政治体制内主管行政、军事或监察的机关,但在明代废相后,明朝廷依靠庞大的锦衣卫、东厂等特种镇压机构,采用非常手段,控制官吏军民,对皇权的异己力量进行残酷的打击和血腥的屠杀。
第一,厂卫特务秉承皇帝意旨缉捕刑讯,肆意横行,凌驾于“三法司”之上。《明史·刑法志》序云:“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服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第二,厂卫特务活动对明代政治曾产生过重大影响,可以说,明统治阶级内部每一次较大规模的政治斗争,都有厂卫插手其间。从明初锦衣卫参予制造“胡蓝之狱”起,到嘉、隆、万时期的“内阁首辅之争”,及至明末的“东林党案”,厂卫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参与者、策划者,或者主持者。世宗朝陆炳掌锦衣卫,“及嵩与言构,炳助嵩”。天启中左都督田尔耕,“掌锦衣卫事,狡黠阴贼,与魏良卿为莫逆交。魏忠贤斥逐东林,教兴大狱。尔耕广布侦卒,罗织平人,锻炼严酷,入狱者率不得出”。
第三,厂卫之职掌虽不同于司礼监,但厂卫头目被皇帝视为心腹耳目,双方有着特殊密切的政治关系,厂卫首领可以依托和假借皇权,直接或间接地操纵、控制国家政治事务。如东厂,令宦官中“嬖匿者提督之”,“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领锦衣卫者,“上寄耳目于锦衣卫,称为心膂大臣,托采外事以闻”。厂卫特务的情报成为明朝皇帝进退臣僚和进行重大政治决策的主要依据。一些受到皇帝特别信任的特务头子,如汪直、刘瑾、魏忠贤等人,权势更在司礼监之上,国家政事,悉出其手。
这种在政治上实行极端高压恐怖的统治模式,企图以血腥的杀戮来确立和维护专制主义皇权统治的绝对权威,目的是要在废相后填补制度上的空白,其严重程度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厂卫势力在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这种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可以说明明代政治何以被人称为是特务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