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对策和思考

2009-06-20 07:13张银华胡益生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

张银华 胡益生

摘要: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三级道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头性的作用。文章通过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现状,分析管理养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中图分类号:U4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5-0136-02

一、序言

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三级道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十五”期间,特别是2003年以来,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全市累计完成投资30多亿元。2005年底,我市全面实现通乡公路等级化、路面硬化;2006年提前一年半时间实现了本届政府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和目标;到2008年底,完成通乡公路改造(康庄工程)68条724.5公里(其中:通乡公路路基34.2公里,路面690.3公里),通村公路建设(康庄工程)路基改造、路面硬化达到11260.1公里,8个县(市、区)先后实现“双百”目标,5867个行政村通上等级公路,5837个行政村路面得到硬化,通村率、硬化率分别达到97%和96.5%,比2002年底分别提高了41.16%、46.01%。乡镇班车通达率达到100%;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了78.15%。到2008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518.23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92.9%。农村公路的大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得到了农村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8]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均成立了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泰顺、永嘉、文成、洞头、平阳等县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办法。市交通公路部门按照职责,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出台管理养护办法的督促,努力推进养护机制、资金、人员、机构等方面真正到位;加强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的宣传,努力争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界的支持,形成社会合力;加强了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力度,建立路政协管网络,开展了治超专项整治等活动,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加强了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2008年投资4000多万元,按照部颁标准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200公里,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物流、客运等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严重滞后现象凸显,管理养护能力和管理养护需求矛盾突出,尤其是农村公路的养护机制、资金的筹措、路产路权的保护以及日常管理养护的正常开展等问题,都亟待去认真探索和解决。具体表现为“五个不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公路养护是公路建设的延续,良好的养护可以有效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降低路桥设施的全寿命周期成本,是最经济、最高效的投入产出。

(二)责任主体不到位

按照《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我省出台的《改革方案》、《办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乡、村要做好配合。但由于我市尚未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使贯彻落实缺乏强制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现象依然悬而未决。

(三)资金保障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养护工程资金配套难。从近几年的统计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尤其是山区县和贫困县由于财政困难,基本没有落实配套资金,靠上级拨付的资金实施,导致工程建设难以保证。二是地方管理养护资金筹措难。省政府《改革方案》又规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和县、乡级财政补助及其他资金组成。养路费的取消,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保障面临更加严峻的问题。三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逐年加大。

(四)安全设施不到位

我市地处沿海多山多水地区,路窄、坡陡、弯急且临水、临崖路段较多,安全隐患先天较多。2004~2007年,我市共投入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经费1.3亿多元,建成护栏墩2500公里,但由于山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技术等级较低,相当部分农村公路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譬如2007年因强台风而毁损的农村公路就达1000余公里;部分公路存在路侧危险路段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强度严重不足;部分桥梁护栏防撞能力不足;标志设置数量不够,标线缺损等问题;部分路段下边坡就是沟壑,只是采用简单的示警桩,缺少有效防护设施,起不到有效的防护效果。

(五)管理养护不到位

一是管理养护政策未落实。虽然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改革方案》,印发了《通知》。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县(市、区)尚未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部分也尚未落到实处,致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特别是村道仍然处于失养失管状态。二是管理养护力量薄弱。同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延伸,侵占、损坏公路的行为也会随之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三是农村公路养护设备配置低,管理养护站房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面对分布广且分散、路线长且交通不便的农村公路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对策思考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近期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紧迫感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前提。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求,“加强农村道路联网工程建设,完善道路安保设施”,“提升乡村公路等级”,“建立乡村公路养护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十一五”公路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将加快农村公路管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来抓,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来抓,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自觉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二)理顺关系,建立以县为主的责任体制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核心。省政府《改革方案》提出,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同时明确了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乡级政府负责组织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监督、检查村级组织做好村道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各级交通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分别是农村公路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这为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提供了政策保证。各级政府要根据《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及时分析、研究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缺位的突出问题,真正形成“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管理养护体系,保障农村公路的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得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整合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础。由于我市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势在必行。鉴于省公路局专门设置县乡道科,并借鉴我省嘉兴等地的经验,建议在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科,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行业管理工作,并增加路政管理人员编制,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也成立相应机构和增加相关编制;乡镇政府设立乡村道路管理机构[如乡村道路管理办公室或农村公路管理所(站),其行政领导隶属乡镇管理,业务隶属当地公路管理机构管理,并配备专职公路管理员,编制从现有乡镇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各行政村设协管员。从而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纵向工作关系,真正建立起政府、社会共同管理养护的有效机制。

(四)筹措资金,保障农村公路管养经费落实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关键。省政府《改革方案》和《办法》及市政府《通知》提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了管理养护资金由公路养路费和省、市、县、乡人民政府的财政资金两个主要渠道组成,还明确了省、市、县、乡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具体补助标准。这些规定,特别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的投入,既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又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还要运用“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沿线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养路护路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养护投入。县、乡两级要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五)健全机制,保障管理养护的质量和效率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保障。一要建立健全相应责任机制。当前重中之重的是要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市级由市交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按照《通知》“以奖代补”的规定,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县(市、区)也要抓紧出台相应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遵。二要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包括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性的标准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农村公路应急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公路依法管理养护水平。三要建立健全公路养护新机制。加快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大中修养护工程要向社会开放,逐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小修保养可采取委托养护作业单位或委托村委会指定人员管理等合理的养护作业方式实施。建立新型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实行按养护工程量、养护定额的合同制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质量和效率。四要大力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化。通过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公路创建等活动载体,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的品质和效益;通过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爱路护路、共同管路意识;通过加强路政治管理,切实保护路产路权和公路安全畅通;通过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切实保障养护质量和效率到位;通过实施内业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基础档案工作。

(六)加大投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这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手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建议在2008年至2010年,首先对重要县乡道和已通班车通村公路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里程计2690公里。除省补外,建议市级对村道的补助经费比例要提高;各县(市、区)应进一步加大地方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出台优惠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进程。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行“四同步”。要积极开展隐患治理,抓好农村公路危桥危隧改造工程,率先改建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的危桥,逐步修缮影响安全的农村公路危险隧道,不断提高通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四、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发展新的历史使命,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养护,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急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新问题。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同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措施,做到建养并重,养护优先,一定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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