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公共领域

2009-06-20 07:13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哈贝马斯芜湖建构

王 枫

摘要:网络作为“第四媒体”,其本身所具有的匿名性、海量性、自由性等优势使其成为新时代公众把握话语权的“公共领域”。文章以芜湖火车站2008年“1·13”惨剧为例对其进行解读,试图为网络“公共领域”的未来建构和发展提供一种视角和思路。

关键词:公共领域;“1·13”事件;网络互动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5-0071-02

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从2008年1月13日芜湖火车站女孩葬身铁轨的惨剧发生起,媒体展开了对事故本身、对春运制度的强烈质疑和谴责。回顾事件始末,在这起事件的传播和扩散过程中,网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网友第一时间披露事件,并在其后利用网络平台将事件扩散开来,这起事故也许就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也不会引起后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在这起事件的传播过程中,网络提供了一个将个人言论转变为公共议题的空间,这个空间被哈贝马斯称为“公共领域”。

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公共领域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通俗地说,就是指“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哈贝马斯强调,在这种不受政府侵扰的自由空间,市民间形成了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中心的公共交往。在民主政治制度下,国家在法律制约下只能承担公共领域的担保人角色,是保障自由的权力机关,而不能干预。哈贝马斯强调了政治公共领域对实现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公民公众拥有对公共事务自由发表意见、交流看法的空间和权利。他研究的公共领域主要是由资产阶级组成,在小规模的咖啡馆、图书馆、大学及博物馆等场所谈论时事。因此,“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建立一个民主的、平等参与的、自由讨论的整合社会。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由汇聚成公众的私人所组成的,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但不等同于私人领域。伴随着公共领域的发展,个体向公众的转变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大众传媒,也因此,哈贝马斯才一再强调传媒研究对分析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重要性,把传媒力量看作是一种新的影响范畴,认为它既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又统领了公共领域。

网络的出现则为这种自由、公开、平等的表达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从“1·13”惨剧的传播影响上可以看出,网络所建构的公共领域正逐渐成为社会公众意见表达、社会舆论自由传播的重要空间。公众通过网络这个传播载体充分地把握了话语权,营造出了一个自由讨论、平等交流的“公共话语空间”。这个“公共话语空间”实现了话语权的解放,公众享有平等的机会对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对推动事件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力量。

二、从“1·13”事件看中国的公共领域

2008年1月13日,离春节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在芜湖火车站,安徽师范大学一名大三女生被拥挤的人流挤下站台,当场被轧死,再也没有办法回家过年了。始料未及的是,这起发生在中国南部小城的悲剧迅速演变成一场对春运秩序的全民声讨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各地媒体纷纷对事件表现了极大关注。《广州日报》的记者采写了相对较为客观详细的报道,新浪、搜狐、网易、腾讯、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迅速转载。许多主流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新京报》在2008年1月18日A27版以“一女大学生被挤落站台葬身车底”为题,详细地报道了事件过程并采访刊登了各方说法。同时,在A03版以“不被信任的列车带来的惨剧”为题发表了相关评论。1月19日,《新京报》发表了“女大学生被挤落站台葬身车底”的追踪报道“芜湖火车站站长被撤职”。1月24日,《新京报》以“冷静之死”为题,对这一事件发表了长达五千多字的总结性报道。1月24日,《南方周末》在第一版以“大学生冷静的回家路”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

然而,如果没有网络,或许就没有出现在主流媒体上的这些报道,至少报道不会出现得如此之多、之快。事件之所以由一起交通事故发展为一场轰轰烈烈的舆论事件,网络的力量不容小觑。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冷静的一校友将自己目睹的事件全过程写成帖子,首先发表在超级大本营军事论坛“超大茶馆”版面,随后又发布在东方幻想世界论坛和安徽师范大学师大蓝天论坛,并以“蔷花红莲沼泽魅”的ID,将帖子发到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版面。此后,他将帖子贴在了自己的博客上。

他可能是第一时间在网上详细披露芜湖火车站1·13惨剧经过的人,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料到,事情会短时间内以燎原之势发展开来。正如“蔷花红莲沼泽魅”后来在其博客中由衷感慨:“感谢网络!”

帖子在网民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帖子的回复量不断增加,网友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对事件的看法和情绪。在对这起悲剧的态度上,网民们几乎呈现了一边倒态势:对鲜活的生命逝去的心痛,对紊乱的交通秩序的质问,对网友大胆披露的支持赞赏。

发表在天涯论坛上的一篇文章“安徽芜湖事件有感(为冷静同学感到难过)”以及它的回帖真实地反映了网友对该事件的态度:

“孙志刚事件终结了中国收容遣送制度历史,湖北天门魏文华事件能否终结城管制度?冷静师妹悲剧能否警示中国春运恶习?!”

“我要感谢那两个网友,一个是皮波浩浩,一个是蔷花红莲沼泽魅。感谢你们站出来写下事实真相,给这个如花的少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点浓重的笔墨,我感谢你们!至少让我本人知道原来世间还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存在过,虽然此刻我是伤心的,难过的,但我深深为此事而动容!”

在传统媒体中,公众没有充分表达的机会,在重大事件中常常集体失声。网络则给予了公众充分自由的机会和领域,公众在该领域内可以自由地对事件进行质疑、批评和肯定。网络建构了一个真实存在的公共领域。

三、网络建构的公共领域

在事件的整个传播过程中,网络与传统媒体相比体现了两个明显的特征:首先,网络最先报道这事,网民在

传播过程中体现出互动性。网民们勇敢地把握了话语权,畅所欲言。相较之下,当地媒体的失语则难免自惭形秽。其次,网民的言论触及内心的最真实想法,而媒体只是报道而没有详细评论。如果没有网友的质疑和四处发帖,事件不会在短时间内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并成为一个舆论事件相当长时间地占据了媒体版面。

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作为公共领域在事件的传播上显示了更加强大的力量。尽管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性使网络世界常常一片喧嚣,但是从这起事件上可以看出,网民们并不是网络暴民,他们只是想通过网络这个平台,这个相对自由的公共领域表达他们对一件事情的看法和态度并得到认可。就像“蔷花红莲沼泽魅”在其博客中写的那样:“鲜花凋零过后,我们能做什么?我们需要谩骂和斥责么?我们有知情权,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告知大家……那么下一步呢,下一步是什么?”“我们不做网络暴民。我们要利用我们可以利用的一切,保护我们可以保护的东西。”

对于一个追求民主的社会,媒体作为公众领域为公众提供一个意见交流平台,使公众自由进出,并在空间内充分互动,显得尤为重要。“蔷花红莲沼泽魅”、“皮皮浩浩”在公共领域中成为了意见领袖,正是他们将事件在网络上告知、传播、发表意见,最后形成了强大的公共舆论,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传播的公共领域中,公众不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是成为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并对其产生影响的参与者。他们的声音不再是无足轻重,而是掷地有声。

四、结语

从“1·13”事件来看,网络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已经在传播事件和意见交流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一方

面,网络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交流信息、发表意见的自由场所,使事件迅速地传播开来,产生了强大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网民们由始至终体现了良好的秩序,只是针对事件本身反映的问题抒发情绪、发表意见,并没有大肆传播其他偏激的言论。因此,把握网络的优势,建构一个自由、健康的网络公共领域,是新的时代解放话语权、赋予公众言说机会的正确选择。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

[2]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100036.shtml

作者简介:王枫(1985- ),女,安徽芜湖人,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新闻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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