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 次 晨 光
一个说10万元是聘金,订婚关系解除了,聘金必须返还;另一个却说,这根本不是聘金,自己女儿被强奸,这是对方的赔偿金。双方大战公堂,当初的10万元钱到底应该怎么定性?
由于方燕私自在小诊所堕胎,感染上了严重的妇科疾病,医生说,她这辈子可能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2009年春节过后,满脸憔悴的方燕发誓,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她要起诉夏志浩,要不是他当时强奸自己,怎么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驴友混搭,
浪漫“车床族”转眼变成强奸犯
24岁的夏志浩是个旅游发烧友,两年前从河南一所体育大学毕业后,经商的父母便给他买了一辆QQ轿车。2007年7月27日,身在洛阳的他和一群“驴友”相约去西安游玩。
这群队伍里有三男三女,只有夏志浩和另外一位叫小秦的男生有车,其他人则混搭着坐在这两辆车里。当夏志浩的车开到离景区还有一半的路程时,突然抛锚了,汽车送修后,一群人只得在路边的一家酒吧里打发时间。
当时夏志浩刚刚失恋,情绪有些惆怅,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他喝了不少酒。坐在他边上的一位小伙子见夏志浩非常孤单,便提议说:“志浩,何不从这群驴友中发展一个?我看方燕就挺好的,你就追她吧。”
正说话的时候,方燕从洗手间走了出来。方燕当年26岁,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私企做文员,人有点儿腼腆,不爱说话,但是她有一对小酒窝,笑起来非常可爱。听到朋友的提议,小秦也怂恿说:“志浩,这个不错嘛!赶紧追啊!”当时喝了酒的夏志浩真的站了起来,走到方燕面前邀请她跳舞。不知内情的方燕欣然接受,娇小的她和这个帅气的男生跳起了自由舞。
中场休息的时候,夏志浩开始显露自己的绝活,他跳了一套漂亮的街舞。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方燕看得如痴如醉。
当晚,夏志浩开着小秦的车,带着方燕出去兜风,他把车开到了20里外的一个偏僻荒道上。大概被稍显凉意的夏风吹拂,夏志浩的酒醒了一半,当他发现自己和一个青春漂亮的女孩待在一辆空间狭小的车内时,不免有些尴尬。也许是紧张,夏志浩不停地打嗝,他想抑制却又无法控制的滑稽表情把方燕逗乐了。终于,车内的笑声缓解了夏志浩拘谨的情绪,借着酒劲儿他俯身吻了吻靠在车背上的方燕。因为喝了点酒,方燕面色潮红,她那性感的嘴唇让夏志浩想起了韩国女星韩彩英。
方燕的样子彻底点燃了夏志浩的激情,他吻着方燕的头发说了句:“现在最流行‘车床族了……”说完就扑了过去,方燕使劲地挣扎着,最终,弱小的她还是被夏志浩占有了……
第二天清晨,大家发现方燕不见了,打她的电话才知道她已经提前坐火车走了。
7月29日,已回到家中的夏志浩突然被民警带走。夏志浩的脑袋一下就蒙了,他知道肯定是方燕报的案。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惊慌失措的夏志浩提供了小秦的电话:“我和方燕在谈恋爱,我有朋友能证明,不信可以问他!”接下来,夏志浩满腔怒火地给方燕打电话,结果两人在电话里吵得不可开交。当天晚上,夏志浩被关进了洛阳当地的拘留所。原来那晚方燕和夏志浩发生关系后非常后悔,她根本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心烦意乱之下她买票回了洛阳,回家后越想越委屈,自己还没谈过男朋友,清白之身就这么被占有了,愤懑难平的她在犹豫中报了案。
夏志浩的父母着急了:“自己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如果被判刑,以后可怎么办啊?”小秦安慰夏父说:“叔叔,我看你们最好去找方燕家沟通一下,我感觉夏志浩是喜欢她才那样做的……”
小秦的这句话让夏母恍然大悟,她眉毛一挑叫道:“老夏,赶紧带上钱跟我去方燕家。”
奇招不断,强奸案欲变结婚宴
当天晚上,夏家父母辗转找到了方燕及其父母,谈话在很艰难的情况下展开了。几个回合后,精明的夏母摸清了方家的情况。方燕是个大专生,工资水平1000元左右,没有男友,父母均为厂矿退休职工,一家三口挤在狭小的房子里。
“是这样的,我们这次主要是来看看姑娘,这有点儿钱,你们给她买点喜欢吃的东西吧。你看年轻人不懂事,把这事弄得挺严重的。不过现在观念都开放了,想开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瞒您说,我今天一进门就喜欢上你们家方燕了,这姑娘文静,将来肯定也好相处……”夏母说这话时,语气俨然没有了先前的紧张。
“别说了,我们家不缺说媒的。” 方燕父亲的脸色很难看。
“我家条件其实很不错的,我们两人现在做生意,有两家干洗店和一家文具店,另外已经给孩子在新区买了套120平方米的新房。我儿子1.78米,长得也不错,我们正活动着想让他进银行呢。嫂子,你看这样行不,我来提亲,把你姑娘许给我儿子怎么样?”夏母不顾方父的怒色,把脸转向方母自顾自地说。
夏母的话似乎起了点作用,先前一个劲要撵夏家父母走的方家,此时一阵沉默。“这事吧,传出去对姑娘也不好,趁现在没多少人知道,我们私下解决了吧。老夏有很多朋友在金融系统,订婚后我让他给方燕调个好工作……”夏母最后扔下这句话先走了。
出了大门后,夏母赶紧跟丈夫悄悄耳语:“你赶紧去找个中间人,我觉得浩浩这事有门。”夏母的表情让丈夫看到了一点儿希望。
一周后,夏家委托的中间人总算回话了,两家定在第二天晚上在新海洋大酒店碰面继续商讨。当天下午,夏家父母火速筹集了10万元钱,并买了几样高档礼品。第二天晚上,两家人如约见面,方燕也被父母带来了。
“我就不兜圈子了,有什么说什么,事已至此,不如你们那边撤诉,我们直接把婚事办了吧。那套婚房我们已经装修好了,只等新媳妇入门,这是两万元见面礼,你们先收下……”夏母的开门见山让方燕很反感,她紧皱眉头不发一言。 “姑娘,我们家没什么负担,浩浩为人很大方,而且重义气,婚后肯定会对你好的。阿姨今天给你赔个不是,千错万错都是浩浩的错,求你明天把起诉撤了吧。”看到方燕不为所动,夏母只得摆出了一副可怜相。
“今天来得匆忙,我们只带了两万元见面礼,明天我们再打8万元到你们账号上,你们看他俩的事是不是就这么定了?”气氛尴尬,夏父只得给自己的老婆找台阶下。
“让我们再考虑一下,今天就先到这儿吧。”眼疾手快的夏母把两万元钱塞进了方父的皮包里。第一次会谈就这么结束了。回来之后,方燕的母亲又找了几个亲戚一起商量对策。
一个月之后,双方还没商量出一个都满意的结果。这天,方燕的父亲正在家里长吁短叹,方燕忽然在房间里号啕大哭。原来,方燕的哭声另有隐情,她可能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方母很吃惊,她开始考虑夏家父母所提的建议。
第二天一早,夏家父母再次来到了方家,在他们的软磨硬泡下,方家终于同意了撤诉的请求,随后8万元的聘礼钱打进了方父提供的账号内。中午吃过饭后,方燕来到检察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人生彷徨,
左右摇摆的女孩独吞苦果
方燕内心很不甘,难道自己真的就要嫁给那个强占自己的人吗?她觉得自己在整个事件中完全是个可悲的提线木偶,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想左右她的思维。夏志浩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他冲动、没有责任心、爱吹牛,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个“俗”字。为了名誉和孩子,她或许应该嫁他。可是,跟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如何共度一生?
辗转反侧时,方燕想起了自己的闺中密友江虹。江虹在一家研究所供职,正在攻读研究生。听了方燕的遭遇后,她大呼不可思议:“你真的要嫁给那个强奸你的人?”这句问话一下子把方燕的眼泪逼了出来:“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你就不应该撤诉啊!他分明是在违背你意愿下强行做的,这就是强奸!”江虹的话让头脑混乱的方燕终于理出了一条思绪:“绝不能这么仓促结婚,更不能把孩子生下来。”
9月7日,方燕告诉父母自己不愿和夏志浩结婚并要去打胎,父母迅速把这个消息告知了夏家。正在筹办婚礼的夏母一下子就蒙了:“你们家怎么一点儿诚信也没有?你家姑娘已经怀孕,即使打了胎,将来还有谁会娶她?”但是,她的愤怒并没有让方燕改变主意,阵脚大乱的夏母干脆使出了苦肉计:“姑娘,你看这是浩浩的小学成绩单,这是三好学生证书,他小时候学习可好啦,老师同学都很喜欢他。要说现在年轻人开放,也都是被网络和社会风气害的,电视上成天都是包二奶、性解放什么的,年轻人能不学坏吗?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你这么善良的姑娘不会看着浩浩被判刑吧?阿姨求你了……”
就在方燕的心理防线快被攻破的时候,夏志浩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原来,强奸案件是国家公诉,并不是方燕可以撤销的。
之前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这个消息让夏志浩的父母彻底绝望了,联想到方燕出尔反尔的举动,他们觉得自己被骗了。
“我今天是来要10万块聘礼的,既然我儿子要被判刑了,他们俩的婚事也就吹了,咱们还是恢复原来的关系吧。”夏母的开门见山让方家人很是惊讶。
“聘礼钱?那钱你说是补偿我女儿损失的,她现在怀孕了,跟聘礼根本没关系……”方燕父亲的言辞也让夏母大吃一惊。
那天下午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邻居怕出意外把110都叫来了。眼前这一切让方燕痛苦不堪,她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拿毛巾堵住自己的耳朵,趴在床上泪流不止。此刻的方燕很后悔参加驴友聚会,更后悔和夏志浩出去兜风,她甚至后悔不应该答应夏家“结婚”的请求。
“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眼看小区里的人都知道了自己的事情,方燕觉得无脸面对父母。为了逃避这一切,她去了广州的一个同学家。随着方燕的离家出走,夏家的“追钱”行动也暂时告一段落。
2008年6月,涧西区法院宣判夏志浩强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儿子还是被判刑了,夏志浩的父亲又开始到方燕家去“追钱”。
由于两家人对这10万元钱存在较大分歧,2008年7月16日,夏志浩的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方燕返还礼金10万元。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夏家说这10万元钱是聘金,现在订婚关系解除,必须偿还;而方家说这钱根本不是聘金,女儿现在因为这事丢了工作,并且精神遭受极大损伤,这笔账必须由夏家埋单。
由于矛盾升级,法官多次传唤方燕出庭。在一次次重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时,方燕的精神遭受极大折磨,情绪变得无法控制。
2008年10月23日,法院根据原告夏家父母提供的录音证明、中间人证词以及银行汇款8万元的单据,判定方燕返还夏家8万元。那两万元由于没有提供证据,所以不予支持。面对这个结果,双方都不服,纷纷提出上诉。
2009年春节期间,此案再掀波澜。2007年事发后,由于方燕私自到小诊所堕胎,身体受到了感染,当时她并没有在意,只是随便买了些消炎药。随着病情的逐渐加重,直到2009年春节,她才去医院检查,医生说,由于堕胎她感染上了严重的妇科疾病,可能造成终身不孕的后果。
2009年3月下旬,方燕已经聘请律师搜集了相关证据,准备向夏志浩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于此案的最终走向,我们将会继续关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专家点评
刘晓亮(河北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法律事实比较清晰,夏家期待方家撤诉从而使儿子免于刑罚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奸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 对强奸犯的刑罚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受害者家属私下调解。由于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起诉人是检察院,而不是受害人方燕。在法律上,只有起诉人在法律规定下才有权利决定起诉或撤诉,因此,方燕没有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权利。需要区分的是,当事人向检察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属于自愿行为,但这不等同于撤诉,还需要检察院审核后作出决定。
至于本案中10万元钱的定性问题,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基本合理的。方家认为10万元钱是女儿应得的精神赔偿费,于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至今仍然没有一部法律对刑事案件的精神赔偿作出明确规定,法院很难支持方家的主张。根据刑法第36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物质损害比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住院生活补助费等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还需要通过法制的进一步完善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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