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看到有关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报道中频繁出现“两国方案”这一名词,请问什么是“两国方案”?
北京读者 于 云
所谓“两国方案”,简单地说,是指在巴以大地上建立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两个睦邻和独立国家的谈判计划。
“两国方案”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11月29日,当时联合国大会第二届会议通过了“关于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又称“第181(二)号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实施两个民族分治,阿拉伯国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犹太国面积为1.585万平方公里。阿拉伯国家认为决议偏袒犹太人,拒绝执行。而以色列于1948年宣布见过,中东地区爆发多次战争,分治决议沦为一纸空文。
1988年11月,在阿尔及尔举行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接受联合国“第181(二)号决议”,成立巴勒斯坦国,巴解组织中央委员会于1989年4月2日开会,推举阿拉法特为国家总统。巴勒斯坦国成立后,很快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的承认,但由于没有领土和主权等国家基本元素,巴勒斯坦国只是象征性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1993年9月,巴以签署《奥斯陆协议》,协议规定巴勒斯坦实施5年的自治后通过谈判建立独立国家,但2000年巴以爆发大规模流血冲突,巴勒斯坦建国更成为空中楼阁。
2003年4月,联合国、欧盟、俄罗斯和美国中东问题四方出台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明确勾勒出“两国方案”的轮廓。据此,巴以应在2005年完成最终地位谈判并达成协议,建立与以色列国比邻而居、有主权的巴勒斯坦国。但由于巴以内部局势不定、以色列谈判立场强硬以及美国布什政府促和乏力等诸多因素掣肘,“两国方案”一拖再拖。奥巴马继任后,将“两国方案”作为重启巴以谈判的基本原则和推动中东和平的“着力点”,要求以色列做出让步。▲
(黄培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