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亮 李 茹
摘要:美与丑,审美与审丑,同属于文艺美学的重要范畴,纵观中外古典文学发展史,这两对概念既没有均衡发展、并行旁依,也没有相互分离、毫无联系。有人认为,古典时期的文学作品中美主宰一切,丑无地自容,这是不正确的。本文力图站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历史观和辩证观的角度,以我国文艺美学史为纵线,以中西方文艺美学比较为横线,通过对古典时期文学作品的简要分析,赋丑以地位并概括与美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古典文学;美与丑;审美与审丑
一、古典的美丑观
西方美学家认为,丑是自然的一种属性,适宜可产生美,不适宜产生丑,丑是一种不成功的表现,丑和它所附带的不快感,成为了美的对立面。亚里士多德曾说丑是“无害的”,根据他的理解,把丑限于一种不和谐的可笑的形式,是“无害的”,这种无害指古典时期丑的地位也许是比较准确的。
在中国古代,最早人们以“大”为美,以“小”则丑。庄子为其代表人物。后来,发展为以恶为丑,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把丑释为“可恶也。从鬼,酉声”,恶和丑,在中国古代同训。雨果曾宣称:“感觉到万物一切并非全是合乎人性的美,感觉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后面。恶与善并存,黑暗和光明同在”。
对这种丑与美的互为关系现象。叶朗先生认为: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美”与“丑”并不是最高范畴,而是属于较低层次的范畴。一个自然物,一个艺术品,只要有生意,只要他充分表现了宇宙一气运化的生命力,那么丑的东西也可以得到人们的欣赏和喜爱,丑也可以成为美,甚至越丑越美。
蒋孔阳在《美学新论》中说:“审丑历来都是人们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历来的文学艺术都有表现奇丑怪异的杰作。原始艺术和现代主义艺术,……充满了以丑为美的审美现象。”“现代主义时代,一方面回到了原始时代,美丑不分;另方面,又进一步有意识地发现丑,表现丑,把丑当成美,丑成了美。”
我个人以为,对于丑的认识。既要历史地、发展地看待,也要辩证地、唯物地看。从马克思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任何事物都存在辩证关系,美与丑亦不例外,作为矛盾的双方和对立面,美的产生即意味着丑的产生,美的发展即意味着丑的发展,古典和谐美时代的丑已存在但不完整,尚未形成独立的美学形态,可以算是“庄重中的诙谐,大悲中的欢喜”。
二、古典戏剧中的美与丑
在古典文学艺术发展时期。人们崇尚美,赞颂美,美是社会意识和文学艺术的主流,“美是所有价值中的最高价值”。与美相比,丑虽然有所表现,但他始终处在从属的、次要的位置。丑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滑稽的、可笑的,丑只是“美的主旋律中的伴唱。”
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建立起一座辉煌的“美”的殿堂,在希腊人眼里,美主宰着一切。甚至可以主宰战争,即使是《荷马史诗》描写刀兵相见、血染疆场的残酷战争,不管是战争的起因、过程还是结局,都充满了美的意蕴,“木马的故事”、“巨人岛的故事”、“潘多拉魔匣”等让我们领略到的并不是丑恶、恐怖,而是智慧和力量。在古希腊人看来。美是最高的法则,甚至战争也因美而兴,“金苹果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证:英雄柏琉斯和忒提斯因成婚而举行盛大婚宴,邀请希腊半岛的英雄和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参加,因疏忽忘记了邀请嫉妒女神厄里斯,为了报复,她在席间投下一只金苹果,上书“属于最美者”,为了得到这只金苹果、三位美神各不相让,宙斯的妻子许给年轻王子最高的荣誉,智慧女神雅典娜许以最多的财富,美神阿芙罗底忒因许以最美的人而得到了金苹果,但同时也埋下了战争的“祸种”,由此引发了长达五百年的战争。
在西方古典时期,描写黑暗现实、揭露病态人性的文艺作品应运而生,并空前发展,但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丑始终处在被嘲笑、从属的地位,丑,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
索福克勒斯的《俄底普斯王》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充满了恐怖、甚至是荒诞、罪恶的杀父娶母的画面,但人们往往将矛盾的冲突归结为人性固有的法则,而非善与恶、美与丑的冲突,丑仅是一个“元素”,一个“细胞”,在美面前,她远远尚未形成独立形态。即使是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的悲剧,与美相比。丑的、恶的虽有时貌似强大。但最终也被作家设计一个以失败告终的下场。莎士比亚在《罗米欧与朱丽叶》中描写一对情人因世仇而丧身之后,以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两家的和解作结,虽如亲王所说,这是“悲凉的和解”。可见,由于西方古典悲剧是“严肃”的悲剧,人们的目光一直锁定在英雄人物的身上,因此,丑的表现往往被予以忽视。
在古代的中国,人们已大为美,以小为丑。庄子《秋水》中北海若曰:“今尔出于岩溪,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尔将可与语大理矣!”这里借河伯观水之美,遇见北海之神的寓言,说明北海之水的大美和河川小水之丑的道理,这里似乎是以“大”为美,“小”为丑(丑即小的意思),但丑字毕竟是出现了。庄子第一个把人的形态丑和内在精神美这样对立的因素统一在一起,在庄子看来,奇丑的外形比健全的形体更易于显示其内在精神的崇高和伟大。庄子对丑的欣赏,在中国美学史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仪平策所著《中国审美文化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中这样描述:“秦汉之际的‘大美气象的具体涵义,主要表现在审美文化活动或作品的场面之大,形式之伟,言辞之华丽,气魄之恢弘,这是种外在的、感性的、直观的‘大美,同时,也昭示出人们渴望进取,征服世界的伟大信念和高远情怀。”不难得出结论,在这样的“大美”之下,丑是渺小的,从属的,甚至是无暇顾及的,丑带有浓厚的调侃色彩,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丑。
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中,一对追求婚姻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强大的封建势力面前无论如何抗争,最终也没有逃脱双双殒命的悲哀结局,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从故事中找出丑的形象,甚至连罪恶的封建势力也仅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化的影子,故事的结局更是不但不悲、不丑,反而是轻松美好的:一对彩蝶在花草山水间翩翩起舞,追逐嘻戏,多么美好的画面!可见,古典悲剧不是对丑的鞭鞑、讽刺。而是侧重对善的颂扬。美学界一般认为,丑作为审美范畴,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古代艺术中都已产生和存在,有的认为古代艺术是和谐美的艺术,在这个传统的朴素的和谐圈中,丑还未彻底分化出来,还未形成严格的独立的审美范畴。我个人认为,从马克思辨正美学的观点出发,丑与美同时存在,只是古典时期的丑更多表现为形式的丑,而非本质意义的丑。
三、古典小说中的美丑观
在西方,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新的社会思潮涌动,突破传统美学观的艺术作品开始出现。其作品表现的丑已由过去的形式丑发展为内容丑、本质丑。
十九世纪果戈理的作品可以说是描写丑、表现丑的杰作,他的作品已不仅仅只是停留在滑稽、可笑的层面上,而是表现了本质意义上的丑:他的小说可以被认为是“含泪
的笑”。
在果戈理的长篇巨著《死魂灵》中,当我们随着乞乞科夫来到吝啬鬼泼留希金庄园的房间时,作者描写了一幅既可怕、又可笑的丑陋画面:“一只蜘蛛以它巧夺天工的技巧在那上面(闹钟)布下了天罗地网。柜上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杂烩,一个破椅子扶手。一个盛着某种液体、里面泡着三只活苍蝇的酒杯,杯口上还盖着一片不知从哪里捡来的两只凝结着墨水污痕的鹅毛笔,一根黄黄的牙签,大概主人在法国人入侵莫斯科之前就一直用它剔牙。桌子上的东西灰尘太厚,谁要是伸手去摸一下,就会沾得满手灰尘。”读了上述文字,我们绝对感到丑陋、甚至恶心,然而正是这样的“丑陋”描写,让我们领略到了一个厌恶至极的吝啬鬼形象。极端的丑让我们产生了极端的憎恶,而这种憎恶恰恰是由丑升华出来的美感。
与西方作品相比,在中国的古典小说中,丑的地位也大大的提升了。
丑的美学价值突出地表现在我国明代的奇书《金瓶梅》中。《金瓶梅》的美学贡献首先在于它确立了“丑”的主体意识,并把“丑”的主体意识在小说中充分体现,它让人看到的是一个丑到极点的世界,一个人欲横流的世界,这个世界压根儿没有美,作品极力表现出的“审丑”的美学特色,在古今中外的小说史上独具风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人将《金瓶梅》描绘的丑与现代西方艺术的丑混为一谈,这是极不正确的。因为,第一:《金瓶梅》描绘的丑主要表现在以西门庆为代表的主人公的“恶”,而现代西方艺术的丑大多表现主人公不恶,甚至是善;第二:《金瓶梅》的价值取向在于否定丑、鞭笞丑,而现代西方艺术在于肯定丑、甚至赞美丑;第三:从《金瓶梅》的几位女性身上。我们依稀看到了被压迫、被玩弄的影子,她们主观上想抗争却力量微弱,而现代西方艺术中的主人公主观上往往自我“揭露”抑或“自残”。从这个意义上讲,《金瓶梅》不能被称为现代意义上的“丑美学”,它表现的丑仍然是古典美学主流中与美抗衡的丑。
在以幽默的笔调表现丑、贬斥恶的作品中,我们不得不提到《聊斋志异》。小说大部分篇章描写的都是人鬼混杂的世界,其妖魔鬼怪与道法仙人的相互残害使人毛骨悚然。几乎每个故事都会引起读者的恐怖反映,但作者在描述人鬼相斗的曲折故事时,又常常用一些最简单最容易的办法使人在恐怖的同时感到滑稽可笑,从而使小说滑向诙谐与幽默,真可谓“鬼也不是那个鬼,怪也不是那个怪,妖魔鬼怪倒比那个正人君子更可爱”。可以说,《聊斋志异》反映了古典主义的美向近现代丑的过渡。
纵观中外古典文艺作品,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古典的美占据着审美的主流意识,而丑经历了由滑稽向恶的转变,恶是丑的,但丑不一定是恶,形式的丑有时还是本质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