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建
2006年7月,朝鲜发射导弹;同年10月,朝鲜进行核试验,第二次朝核危机达到顶点。之后,在各方努力下,2008年6月朝鲜炸毁了宁边核设施冷却塔,让国际社会看到了解决朝核问题的一丝曙光。然而好景不长,2009年4月5日,朝鲜再次进行发射活动,虽然朝鲜称发射的是通讯卫星,但仍在国际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联合国安理会经过紧急磋商,于4月13日发表主席声明,认为“朝鲜于4月5日进行的发射活动违背安理会2006年通过的第1718号决议”,安理会对此表示“谴责”,要求朝鲜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发射活动并早日回到六方会谈的谈判桌上。对此,朝鲜方面态度强硬,4月14日,朝鲜宣布退出六方会谈并重启已经去核化的核设施。东北亚危机再起,朝核问题再次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卫星还是导弹?
朝鲜坚称其发射的是用于和平目的的“光明星二号”通讯卫星,而且称卫星已正确入轨,并“正在传送不朽的革命赞歌《金日成将军之歌》和《金正日将军之歌》等信号回地球”,中国和俄罗斯也倾向于是通讯卫星,而美国、日本、韩国则坚持认为朝鲜发射的是“大浦洞||型”远程导弹,而且根本没有将任何物体送入太空,也没有任何发射电波从外太空传回。俄罗斯根据检测结果也认为“卫星”并没有成功进入轨道。
朝鲜的导弹研制由来已久,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致力于远程弹道导弹的研究。朝鲜最早研制出的是“劳动”型中程弹道导弹,射程约1300公里,可以覆盖日本全境。该型导弹于1993年5月进行了发射试验,并于1997~1998年前后进行过实战部署。朝鲜研制的第二种是“大浦洞I型”弹道导弹,射程超过1500公里。1998年8月31日朝鲜曾宣布发射了一颗试验通讯卫星“光明星一号”,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朝鲜发射的是“大浦洞I型”多段推进弹道导弹。美国与朝鲜就此进行了谈判并于1999年9月达成协议,朝鲜承诺“冻结远程导弹试射计划”。2006年7月,朝鲜又进行了国际上普遍认为的“大浦洞Ⅱ型”导弹的发射试验。该型为两段式弹道导弹,射程约3500~3600公里,可部分覆盖美国阿拉斯加。如果将其改良为三段式,射程将达到15000公里,可覆盖美国全境。虽然那次导弹在发射后40秒就坠入了日本海,但却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并最终招致了联合国的制裁。
由此可见,朝鲜此次发射的究竟是导弹还是卫星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朝鲜成功进行了发射活动。即使真的像朝鲜所说,发射的是“通讯卫星”而不是导弹,那也意味着朝鲜的火箭技术及远程投射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而这将会大大增强朝鲜的军事力量。所以一些国家将此看作是朝核危机的一部分,这也是国际社会和周边国家对其严重关注的重要原因。
发射活动的原因和目的
保护国家安全,对付美国长期以来推行的敌视政策是促使朝鲜发射导弹和研发核武器的客观因素。
朝鲜半岛是冷战结束以后惟一残存着冷战机制的地区,军事对峙一直存在,朝核问题实际上是冷战对抗的一种自然延续。朝鲜战争结束后,朝美双方只是签订了一个停战协定,并未签订和平条约,美国军队长期驻扎在韩国境内,从1958年到1992年,美国在韩国境内先后部署过几种核武器,给韩国提供核保护伞。正是美国的核威胁促使朝鲜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寻求自己的核计划。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中韩关系正常化,朝鲜的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2001年布什上台后,又对朝鲜采取了强硬的遏制政策。正是美国数十年来一贯对朝鲜奉行的敌视政策,使得朝鲜无法放弃对强大军事力量,特别是对导弹和核威慑能力的追求。朝鲜反复声明,正是由于美国的战争威胁和制裁活动,才使朝鲜发射导弹,并“不得不进行拥有核武器所必需的核试验”。
朝鲜发射导弹和进行核试验也是其主观需要的产物,是为了加强对国内政治和社会的控制力,以维持政权的稳定。
由于长期遭受国际制裁和国内连年的自然灾害,也由于朝鲜经济体制的问题,朝鲜的经济基础十分脆弱。朝鲜领导人认为适度的经济改革是必要的,但又担心会引起不稳定。推行先军政治、发射导弹和进行核试验,正是为了巩固政治权力,并把人民的情感集中起来。2008年有传言说,金正日身体状况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对朝鲜政权继承和社会稳定的极大关注。2009年4月9日,朝鲜召开了第12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金正日再次当选为国防委员会委员长。而选择此次会议前几天进行发射试验,无疑会起到鼓舞民众、凝聚人心、稳定政权的作用。
纵观十多年来朝核危机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拥核是其战略决策,弃核是其战术运用。在不利的国际社会环境中,朝鲜将“核牌”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以实现其主要目标——体制保全、主权认可和签订不侵犯条约,即结束美国的敌视政策并从美国那里得到可靠的安全保证。奥巴马上台后,美国已先后对其伊朗政策和古巴政策作出了表述,但惟独回避了对朝政策。平壤认为美国仍在执行“没有布什的布什政策”,因此,再次使出了杀手锏:发射“卫星”、退出六方会谈、重启核设施,逼迫美国作出决断。
中国如何应对
东北亚紧张局势加剧,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受到动摇。对此,在朝鲜半岛有着重大利害关系的中国又该如何应对呢?
中国对朝鲜半岛政策的一贯性
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利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半岛的稳定,二是半岛的无核化。
在整个朝核危机的过程中,中国首先关注的是避免战争,一向坚决反对使用武力解决朝核问题。
1、任何军事打击都有可能导致一场全面的朝鲜战争,导致地区动荡,从而严重影响到中国的经济建设事业。而一旦朝鲜半岛再次发生战争,根据1961年签订的《中朝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国将面临非常困难的选择。
2、爆发战争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由于中国与韩国、日本和美国有着非常深的经济联系,战争的爆发将会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景,战争的爆发与可能的结果不仅将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安全后果,同时,也将会使朝鲜半岛的未来变得不确定。
3、战争会造成严重的难民问题。
其次,中国关心的是朝鲜半岛的无核化。中国不希望朝鲜成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1、一个有核的朝鲜并不能保证其得到渴望的和平,相反会极大地增加地区的不稳定,增加战争的可能性。
2、朝鲜研制核武器会破坏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体系,导致核扩散和地区军备竞赛,对国际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日本、韩国甚至还有台湾的可能跟进,是更大的危险。
3、朝核危机也使得中国承受了巨大的外交压力,面临困难的选择。中国是朝鲜
传统的盟国,也是朝鲜经济最大的援助者。美国一直希望中国利用自己对朝鲜的政治影响力和经济杠杆,阻止朝鲜玩弄危险的边缘政策。朝核危机的爆发既增加了中国在朝美两国间保持平衡的难度,也增加了处理与朝韩两国关系的难度。
中国对朝政策的灵活性
在中国的崛起过程中,中国和美国合作的层面在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冲突面也在逐渐增多。朝鲜深知中国在朝鲜问题上的利益,也深知中美两国的利害关系和分歧面,因此,也经常利用这一点。在多年的朝核危机中,中国一直在千方百计地软性地做朝鲜的工作,希望得到朝鲜的配合。但这样做的前提是朝鲜的边缘政策不要触犯中国的底线——朝鲜半岛无核化。
当朝鲜在2006年7月发射导弹时,中国顶住国际社会的压力,宣称不惜使用否决权来保护朝鲜。但是当朝鲜在2006年10月进行了核试爆之后,中国却率先对朝鲜的行为进行了措辞强烈的谴责,随后在联合国与其他国家一起对制裁朝鲜的决议案投了赞成票。原因就在于,朝鲜的核试验触到了中国的底线。
第一、朝鲜拥有核武器是对中国核心利益的严重损害。不管将来中朝关系如何发展,一旦朝鲜拥有了核武器,从国际社会的经验来看,就很可能是永久性的。美国和朝鲜没有太多直接的地缘利益之争,但中朝是邻居关系,一个拥有核武器的朝鲜无疑将对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地缘政治意义上的)构成永恒的制约甚至威胁。
第二、朝鲜核试验将在东北亚地区引发核竞赛。一旦朝鲜真正拥有了核武器,东北亚的核竞赛和核扩散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日本和韩国很可能会跟进。日本本来就一直宣称要成为一个“正常国家”,并已经为此作了很多的努力。目前以日本的技术、资金和核材料等而言,制造出核武器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一旦日本和韩国拥有了核武器,中国就会成为世界上惟一一个被核武器围堵和包围的国家,中国的国家安全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中国要制定长期的对朝战略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尽大国责任和保护核心国家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朝鲜半岛的无核化就是这个区域内几乎所有国家的利益。
在朝鲜半岛问题上,中美之间的最大共同之处,就是朝鲜半岛的无核化。美国追求朝鲜半岛的无核化,是由其在东亚的巨大利益所决定的。日本尽管是美国的盟友,但美国并不希望日本拥有核武器,让日本生活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下比日本自己拥有核武器更符合美国的利益。朝鲜核危机开始之初,中国认为危机是由美国引起的,并不想卷入其中。但随着中国对自身国际地位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中国国家核心利益认识的加深,中国不再仅仅是劝和促谈,而是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成朝核问题的解决。中国一方面继续批评美国,另一方面也对朝鲜的极端冒险主义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谴责。
而今,朝核危机再起波澜,六方会谈势必会遇到更大的困难,根据过去十多年的历史经验,笔者认为,发射“卫星”虽然在短期内会加剧动荡不安的局势,会给六方会谈制造困难,但从长期看,却会促使相关各国进一步思考如何对待朝鲜半岛问题,从而使得该问题最终能够以大多数国家可以接受的方式予以解决。为此,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中国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核心利益是半岛的无核化,因此不能姑息迁就朝鲜的极端冒险政策。
2、从历史经验和现实发展趋势来看,朝鲜半岛的统一是不可避免的,必须关注将会由韩国还是由朝鲜主导实现统一以及以什么方式实现统一。
3、从长远看,朝核问题不是朝美之间的冲突问题,而是中国的世界战略与美国的亚太战略之间的问题,因此,如何处理中朝关系与中美关系的平衡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4、从长远来看,中国要成为一个大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就必须将自己对朝鲜一个国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置于对国际社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