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启蒙的还乡叙事

2009-06-10 12:07李遇春
文学教育 2009年5期
关键词:民间文化叙述者乡土

李遇春

读王往的这篇小说,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故乡》。

《故乡》是中国现代启蒙文学的经典文本之一,在知识分子“我”的视野中,故乡是贫穷破败的故乡,乡土中国的农民是愚昧麻木的灵魂,因此,“我”的还乡是无奈的、忧郁的精神之旅,其中隐含了作者对传统中国的文化批判。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乡村启蒙叙事。

不难看出,《留给傻子的春天》袭用了《故乡》那种“还乡—离乡”的叙述模式。小说以“我”展开第一人称叙事,“我”曾经是报社记者。后来南下广州闯荡,在年关到来的时候回到故乡。在故乡我重逢了三建、七巧。目睹和听说了他们自得其乐的生活状况,以及故乡危机四伏的现实困境。最后,“我”又带着忧伤离开了故乡。应该承认,这篇小说无论叙述模式还是白描技法,都明显借鉴了《故乡》的艺术资源。但同时又必须看到,这篇小说仅仅是在形式上传承了《故乡》,而在精神上呈现出了独特的价值取向。同样是还乡叙事。《故乡》属于审视乡村的启蒙叙述,而这篇小说是对经典的乡村启蒙叙述的消解。小说中“我”对故乡的情感是双重的、分裂的:既有对故乡的不满,更有对故乡的留恋。前者是表层的,后者是深层的,这种“表里不一”带来了文本的内在张力。

从表层来看,叙述者对故乡的现状持批判立场。九十年代后的中国乡村,大量的农民涌进城市,农村出现了土地抛荒和人心凋敝的图景。这和八十年代的农村繁荣形成了鲜明的比照。所以小说开篇即强调。在“我”的故乡,三建是村里唯一的年轻男人,而其他所有青壮男劳动力都进城谋生去了。三建的两个哥哥大建和二建已经好多年都没有回乡了。大建在城里卖菜,他的妻子说是给人家当保姆,其实是变相的出卖色相,他们的女儿小草也做了发廊妹。即使在年关到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回到家乡。七巧的丈夫喜宝虽然返乡过年了,但却因为偷电缆而在家中被抓获。至于其他回到故乡的民工们。所谓过年,不过是忙于掷骰子、推牌九、押宝、炸鸡之类的赌博活动而已。农村的风俗日趋败坏,农民的精神日渐荒芜,连传统的对联也没人写了,都去买印刷的对联,现代化进程带给农村的负面效应日益凸现。这一切让“我”对故乡充满了忧虑,“我”为故乡的精神破败而痛苦。这种痛苦不同于《故乡》中的叙述者的痛苦,鲁迅小说中的“我”是为故乡的闭塞、贫穷和愚昧而痛苦,而现代化正是鲁迅那一代启蒙主义者给古老的中国乡村指出的唯一出路。而在王往的这篇小说中。叙述者的痛苦正是来自于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后遗症,来自于现代化给当代中国农村带来的精神危机。所以,与《故乡》的乡村启蒙叙事不同,这篇小说要表达的是一种后启蒙时代的乡村反思。

于是我们看到,作者在这篇小说中塑造的两个农民形象三建和七巧,完全不同于《故乡》中的闰土和杨二嫂,后者是贫穷而愚昧的农民形象,而前者虽然贫穷,但在精神上并不愚昧,物质的匮乏正好反衬了他们在精神上的富足。在《故乡》中,闰土和杨二嫂是作为传统乡土中国的落后化身而出现的,“我”作为知识精英,对他们虽然满怀同情,但有强烈的启蒙倾向,“我”对塑造了传统中国农民愚昧人格的封建专制文化充满了批判意识。而在这篇小说中。作者显然不是从文化批判的视角来塑造三建和七巧的,毋宁说,作者对三建和七巧所代表的传统乡土中国的民间文化精神充满了欣赏和留恋。三建和七巧一点都不愚昧,这两个外人眼中的傻子,其实正是传统乡土中国民间文化精神的最后的守望者。与《故乡》一样,这篇小说也以白描见长,作者主要通过人物的语言、肖像、行为等外在的描写来勾画人物内在的灵魂。三建“嚯嚯嚯嚯”的笑声。还有他那一鼓一鼓的腮帮子,以及七巧两只手一边拍腿一边弯着腰“嘿嘿嘿嘿”不停地笑的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他们的单纯、憨直、勘劳和善良,正是对被现代化所异化的城里人和进城后被异化的农民的无声的嘲弄。三建对侄女小草的执著的关爱让人动客。他与七巧之间的奇异爱情更是引人深思。两个“傻子”在一起放羊、讲古和抬粪水,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他们的爱情正是乡土中国民间文化形态的奇特见证。

这篇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我”带着沉重的忧患离开了故乡。而在“我”的前面。一个少妇带着她的女儿正向城里走去。“我们”都在向城市进发,而把故乡留在了身后。其实,“我们”抛在身后的不只是故乡,还有故乡的精魂。而三建和七巧,这两个傻子正是被人遗忘了的故乡精魂的艺术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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