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困境及对策

2009-06-04 04:23
管理观察 2009年13期
关键词:弱势群体现状对策

梁 婷

摘要: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存在着表达意识缺乏,表达方式不合理,体制内表达渠道不畅通等诸多问题,影响实现社会和谐。对此,应将社会公平作为党的重要执政理念,妥善解决弱势群体利益表达问题。

关键词:弱势群体 利益表达 现状 对策

一、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内涵及意义

笔者将弱势群体定义为:由于受年龄不济,体质不佳,灾害困扰,就业艰难等自身条件和社会体制的不公平、不合理,社会福利的不完备、不健全等环境因素的制约,在政治、经济、文化、生理和心理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缺乏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社会群体。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主要由以下群体构成,即贫困的农民,进城的农民工和城市中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贫困阶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就是指弱势群体为了维护其自身的权益,而向外界表明自己的权益要求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来达到利益要求的利益博弈过程。目前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某些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表达而导致的。因此,完善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求利益表达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和谐社会是一个能容纳并能够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的社会,是一个通过冲突和解决冲突来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而通过健全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可以把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调控在适当的水平,使弱势群体的困难和压力得到缓解和疏导,促进社会发展和公众心态不断成熟,社会稳定系数得到有效提高。

其次,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积累合法性资源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当为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使利益多元化社会中的多元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中,被决策者调控、整合、吸取,从而制定出能获得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当前利益分化过程中日益加剧的弱势群体利益受损都可能导致党的执政合法性资源流失,影响党的执政基础。

第三,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其实就是协调利益关系,遏制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加剧,实现社会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均衡。而要实现利益均衡首要的问题就是利益表达,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构建有效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才能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中切实表达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二、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现状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一系列旨在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相继出台,我国各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都得到了维护。但是不可否认,由于社会的结构性转型,我国现在还存在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表达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弱势群体缺乏利益表达意识。群体自身的发育程度,是影响群体利益表达的关键,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动力、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体自我意识的成熟程度。而弱势群体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普遍缺乏参与意识、自主意识和利益表达意识。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团体,无法通过正当的利益表达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要。弱势群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信息来源与交流不多、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等因素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其利益表达意识的相对薄弱,使得他们对自己的利益表达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其利益表达水平的提高。

(二)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缺失。根据利益表达制度的缺失与否,可以派生出制度性利益表达和非制度性利益表达两种利益表达方式。制度性利益表达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性渠道来表达利益。非制度性利益表达则是指在缺乏制度性的利益表达渠道时,利益群体采取集体抗议、集体上访,甚至游行、静坐等群体性行为以达到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伸张利益的目的。而人们的利益一旦没有得到充分的表达,他总是要设法表达出来的。当制度性利益表达机制不能很好表达利益时,人们就会采取非制度性利益表达方式去表达。当前,我国制度内利益表达的途径主要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政协,信访制度和大众传媒。但据调查,由于现行体制等问题,弱势群体在遇到矛盾纠纷和利益受损时求助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比例为零;上访在上访率作为重要政绩考核指标的语境下被视为禁忌,各级政府部门及官员的扼制堵塞了该渠道;由于体制和法制等原因,一方面大众传媒不会过多关注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我国在舆论监督方面还缺乏立法,正常的监督权的行使也受到诸多限制。

(三)弱势群体缺少组织化得利益表达方式。根据宪法和法律,目前我国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方式从表面上看已经比较完备,实际上多数利益表达以单一渠道、单一个人的方式进行,缺乏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方式。现阶段我国的弱势群体由于缺少表达自身利益的组织,意见和行动都比较分散,因而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以及公共议题的发言上都无法以组织化的形式表达出统一的声音。当弱势群体难以通过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方式进而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他们往往通过体制外的利益表达方式来表达自己合理的利益要求,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三、完善弱势群体表达的对策

建立健全一个程序规范,科学规范,广泛参与的多元弱势群体诉求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利益冲突,化解发展中的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注重公平。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必须依靠行政和社会的力量给以支持和维护。各级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善于从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中发现工作的漏洞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从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出发,制定更加公正的、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政策,把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公开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政务活动的决策活动及其过程,为弱势群体的主动参与提供政策与社会支持,用政策解决共性问题,形成政府权力与弱势群体利益的良性互动。在弱势群体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相关政策应向弱势群体适当倾斜,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纠正强势更强、弱势更弱的趋势,有效化解矛盾。

2、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调研不充分、信息不畅通是弱势群体利益被忽视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主动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有效发挥相关管理部门关注民情、体察民意,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职能作用。经济困难是弱势群体共同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弱势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等政治生活,得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限度。关心弱势群体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发展生产,深化分配与再分配制度改革,有效改善弱势群体的就业条件和经济状况。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减轻弱势群体的生活压力,提高生存保障水平和利益诉求能力。将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格局,纳入宏观调控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创造弱势群体主动、有序参与公共管理的经济基础和文化环境。

3、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投诉效率。各级信访部门是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接受信访也是各级党政及其职能部门了解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窗口。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传递快捷的优势,严格对重大信访案件限时上报同级以至上级党政主要领导制度,实行信访部门同级的对口职能部门处理、反馈,通过健全诉求反应联动机制,便于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时得到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关注和妥善处理。提高各级机关和干部协调利益关系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投诉效率。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利益表达的正当性,对弱势群体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诚恳地给予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避免处理失当,激化矛盾。

4、提高弱势群体表达的组织化程度。公平的利益诉求表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制度得以运作的重要条件,而当前弱势群体在社会和政治层面所处的实际地位使其很难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要在各级人大政协等机构中,通过严格规范选举制度和程序,增选真正来自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使基层政权选举真实体现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广大选民意愿,让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一样,同样拥有平等、合法、有序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和机会。鼓励弱势群体充分地表达、沟通、争执与协商,对直接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强化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听证会、协商谈判等具体制度,提高其有效性和实效性,使弱势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保证其参与与其有关的各项决策的制定和利益博弈,使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参考文献:

[1]徐道稳.社会政策过程中的利益表达[J ]. 学术论坛,2006,(7)

[2]郑楚光.周佳念 ,杨志罡.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促进和谐社会构建[J ].民主与科学,2007,(2).

[3]马慧吉.和谐社会视域下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研究[J ].黑河学刊,2007,(5).

[4]冯书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弱势群体[J ].人民论坛,2005,(2).

[5]吴忠民.应当将公正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执政理念[J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1,(19)

作者简介:梁婷(1984年- ),女,陕西汉中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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