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将提高女性在国家机关公务员中的比例等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将提高女性在国家机关公务员中的比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O09—2010年)》。中国将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促进妇女在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中都要有1名以上的女性。50%以上的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女性领导成员,提高女性在市(地)级以上国家机关中的厅局级、处级公务员中的比例,在省、市、县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不少于20%。
此外,中国还将提高女性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公务员中的比例,在女性比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的数量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成员。
(摘自4月14日《中国妇女报》)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要求领导讲话不超过15分钟
最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改进措施。
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方案》要求,今年局级领导干部至少安排2个月时间到基层调研,倡导接触基层干部群众,听实话、察实情、办实事,不要让基层准备文字汇报材料。领导干部同内出差一律不搞迎来送往;国外出差由干部室、办公厅统一安排接送。
《方案》提出要精简公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上网传达的文件一律网上传达,能发短文的不发长文。今年机关文件要在去年基础上压缩20%。《方案》还提出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议题相关、可合并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今年机关会议要在去年基础上压缩20%。要简化会议程序,开短会,说短话。全市性会议不超过1.5小时,机关内部会议不超过1小时:领导讲话不超过15分钟,会场安排和布置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机关内部一般性会议不再挂横幅、摆桌签和鲜花,不介绍与会领导。
(摘自4月1日《中国改革报》徐飞鹏)
四川领导干部考核增民意分量
四川省委最近下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
选拔领导干部须民主测评
文件突出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各种考核评价方式、方法相互补充、相互印证,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努力防止“考察失真”和“一次考察定终身”等问题。根据文件,在考核评价方式上,把提名权、评价权交给群众,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必须经民主推荐产生,并进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则应每年定期开展。对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得票,将进行量化比较,作为等次评定的硬性指标。
安全生产发生严重问题要问责
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分析方面,文件重视结果性指标考核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对艰苦地区领导干部工作投入、默默付出、作风转变等方面的考核分析,既注重对当前效果的考核,又注重对长期效益的分析。
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在维护稳定、资源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实行问责制,必要时要实行组织调整。
年度考核“不称职”降职使用
据《成都晚报》报道,按照要求,考核结果将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社会公开。把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结果“一般”和“较差”的领导班子要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或进行组织调整。对综合评价“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诚勉谈话;对“不称职”的,要调整职务或降职使用。对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摘自4月16日《中国改革报》熊德壮)
云南新提拔干部任前增加工作实绩公示
云南省最近对公开选拔的34名年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公告中不仅有每一个拟提任干部的简历,还有每人在任现职期间的主要工作实绩。公示的业绩均为这名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所做的实事,而不是空洞的评价。此举创新了干部任前公示内容,增加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了解。
云南省在新提拔干部任前增加工作实绩公示,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实绩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了在一线识干部、主战场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以及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起到积极作用。
(摘自4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