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袜生尘
柏安妮有着海藻般的长发,裸体的她小腹平坦,肌肤如丝绸般光滑,抚摸上去是冰凉的寂寞。
柏安妮有着海藻般的长发,裸体的她小腹平坦,肌肤如丝绸般光滑,抚摸上去是冰凉的寂寞。
城市里有很多这样的女人都是这样自作自受,千方百计要嫁一个有钱的男人,但是男人为了赚钱而把她们冷落空房。于是,她们便开始寻求外遇,并且为了安全,最喜欢把过去的恋人勾引上床。
黑暗中,我附身上去,她的双手紧紧扣住我的腰身。细微的呻吟刚刚出口,嘴唇便触及我的肩头,她轻轻咬住,身体的愉悦随即呼啸而来。
我总是拒绝不了她的身体,五年前也是这样,以至于她的手指一旦触及我的皮肤,就会瞬间点燃我。我在灯光下看着她是怎样让我达到快乐的巅峰,在情与欲的迷茫里,我看着她的眼睛,思维一片空白。
我想,她爱我吗?或者说她只是爱我的身体?在我失神的瞬间,她抬起头,她的眼睛微眯,淡淡倦倦,是一种欢爱过后的意犹未尽。她说,嘉明,和你在一起真好,我喜欢一次次腾空的感觉。
我看到镜子里自己年轻挺拔的身躯,再一次情不自禁地附在她的耳边,是的,安妮,我也喜欢,我爱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不分开。
柏安妮的眼睛却在瞬间失去了光彩,她淡淡地说,哦,对了嘉明,忘记告诉你了,我下周要和他去巴厘岛度假。她的语气淡然,仿若在述说他人的事情一般。
但她接着说,回来后我会立刻给你打电话,你知道的,嘉明,我是那么爱你,在我心里谁都比不过你。她语气气定神闲,妩媚的眼波再次闪现出如孩童般狡黠的神色。
然后,她会伸出手,轻轻抚摩我的面颊,像安抚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一样。在橘黄色的灯光下,她手指上那枚巨大的钻石戒指发出灼灼的光,生生刺痛了我的眼。
我低低地叫了声安妮,声音缓缓的,即便有太多的不甘和无可奈何,也只能压制着。我知道一切都只能平静收场。
我和柏安妮是大学恋人,毕业后,因为一点小小的误会而分手,我随后去了南方跟人合伙开了家公司。初恋往往是最真挚而纯洁的,不包含任何功利的成分。但是,因为年少气盛,我们在学会包容前就有了争吵矛盾,在拥有耐心前,已经固执地分离。
后来我被人诈骗,公司破产还欠下大笔债务,回家乡躲避风头的时候,重遇柏安妮。此时的她已经是一家房产公司老总的妻子,但她毫不犹豫地把所有的私房钱都借给我还债。虽然,她明明知道,我或许此生都还不了那笔数额庞大的钱财。
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为了爱情便不顾一切的女子了,生活的阅历让她变得愈加妖娆和美丽,同时也把她打磨得现实而聪慧。所以当我问她到底那个男人哪点吸引了她时,她会把眼睛移过来,满目灼灼生辉,是钱,如果他再有你这样英俊就更好了。她笑,花枝乱颤。
她常常在我面前伸出纤纤的细指,微微转动那枚硕大的钻戒,不知道是无意识,还是为了向我炫耀她如今的拥有和满足,以此来讽刺我当初和她的分手。
她这样做的结果,当然让我很受伤。我说:你能不能把戒指取下来,我只是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它。
她幽幽地说:记得上大学时看亦舒的《喜宝》,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还是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心里会有一种巨大的安全感。
我有些愤然:安妮,难道我们的爱情真的一钱不值吗?
她冷笑:爱情对于女人来说,就像沙漏里的沙子,总有一天会慢慢漏光的。
她把脸转过来:嘉明,你知道吗,当年你去了外地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我流产的时候连麻醉剂都买不起。彻骨的疼痛让我绝望,那一刻我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像喜宝一样,找个有钱的男人,哪怕我不爱他,只要他的钱会让我感觉到安全。
说完后,她果然把戒指取了下来,放到手袋里。
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正常地面对性感美丽的旧情人会产生最原始的欲望,也会正常的因为她现在的男人比我有钱而伤了自尊。甚至,充满强烈的愤恨和不甘。
所以,在那次欢愉过后,趁着柏安妮昏昏入睡的时候,我轻轻拉开她的手袋,把那枚硕大的钻戒偷走了。
我相信,她发现的时候肯定会以为是自己不小心丢了。她做梦都不会想到,是被睡在枕边的情人偷走的。
我把那枚戒指用红线穿起挂到脖子上,然后去了一家老式的澡堂。我脱掉身上全部的衣服,只剩下脖子上的那枚戒指,便泡到那个热气腾腾的池子中。
我的旁边是一个正在闭目养神的中年男人,他叫林总,经常会在电视上露面。这个城市有很多人认识他,我也不例外。
林总开了家很大的公司,但却因为早年的生活习惯,每个周末都会到这家老式的澡堂来泡澡。我也是在偶然的一个机会中得知这件事情的。
我的到来显然惊动了他,他睁开眼睛,轻轻瞥了过来。澡堂里的雾气很浓,但是昏暗的灯光还是照亮了我胸前的那枚戒指。我们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加上那枚戒指真是太大了,所以才会闪亮得如此灼目,他忽然就把眼神挪了过来。
能把你的戒指给我看下吗?他的语气有些不合时宜的失态。显然,说完后他也意识到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充说:我觉得很漂亮,也想买一枚送给我妻子。
我理解地从脖子上解下递给他,有些得意地炫耀说:当然漂亮,是我的情人送的。
他仔细地端详着,眼睛一眨都不眨,恨不得拿个放大镜仔细观看。他的表情也随之变化起来,惊讶、疑惑、甚至愤怒。
后来,他把戒指还给了我,神态已经恢复到不动声色。但我还是从他青白的脸色、喷火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些暴风骤雨即将爆发的趋势。
我小心地收好那枚戒指,然后轻快地起身穿衣离开。我知道,我的目的达到了。
两天后,我等待在酒店的房间里,隔着玻璃窗远远地就看到柏安妮熟悉的身影。
初秋的天气依然温暖,但她却裹得严严实实,穿着长衫长裤,还戴了副大大的墨镜。偷情的女人穿戴如此谨慎,大抵是被丈夫嗅到了一些不寻常的苗头,我心里有种阴谋得逞的快感。
柏安妮很快进到房间,当她摘下墨镜后,我才看见她的眼角有大片的淤青。我吃了一惊,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淡淡地说:结婚戒指被我弄丢了,回去后被他发现了,这是他打的。
然后她走过来拥抱我,她趴在我怀里,双肩微微颤抖,像溺水的婴儿般无助。她用颤抖的声音说:他要跟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我莫名地慌乱起来,于是去脱她的衣服,企图掩盖我的不知所措。当扯掉她的外套后,我才看到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枚小小的银戒,在她白皙皮肤上那些新鲜的伤痕上,显得陈旧而暗淡。
我停下来,仔细端详着那枚银戒,忽然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
你不认识这枚戒指了吗,它是你送我的21岁的生日礼物。柏安妮轻轻捧起那枚戒指,有些庆幸地说:当初为了买这枚银戒指你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好在丢的是那枚,虽然是钻石的,但是花钱还是能买得到。可这枚银戒指现在已经停产了,如果丢了就买不到了。
这句话,平淡,却犀利。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语气轻松而欢快,时光倒流,她仿佛还是那个把一枚廉价银戒当成爱情信物的初恋女生。
然后我们轻轻地吻在一起。她的唇是冰凉的,像是婴儿的,凉得像冰;而我的泪是热的,那么深、那么烫,像我的忧愁。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坚强,但在拥抱她的时候,挂在她胸口那枚小小的银戒指轻轻梗在了靠近我心脏的皮肤上,我的心在那一刻忽然狠狠疼了一下。
我想,至少这一刻,她是真的爱着我的。
我在那家珠宝店观赏了很久,并不停地要求店员拿最新款的钻戒。当时针指到两点十分的时候,我透过落地的玻璃窗户,看到一辆黑色的奔驰车正不急不缓地开过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一分钟内,它将经过珠宝店门口,再向前驶去。
换一句话说,不管有没有意外,这辆车每天下午两点十分左右都会准时经过这家珠宝店的门口。
我抓起一枚最大的钻戒,在店员和保安们目瞪口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飞快地朝门外奔去。
很快身后警铃大作,店里一片喧哗,夹杂着保安凌乱追逐的脚步声。但是此时,已如我事先所料,我已经奔出门去,并且摔倒在那辆车面前。
随后而来的保安把我扑翻在地,并且强行要从我手中抢夺走那枚戒指,但是我紧紧握住手掌,任凭那冰凉坚硬的钻石生生割破我的皮肤。
车上的男人在喧嚣吵闹声中走下车,他非常诧异地看到,几天前他在澡堂遇见的那个拿着硕大钻戒的男人,此刻正被当作一个贼按翻在地。
这个男人,就是林总。
面对珠宝店负责人的盘问和指责,我只说了一句话:这个戒指上的钻石太小了,上一次我偷了一个女人的钻戒,比这个大多了。
我看到站在旁边的林总呆呆地愣了很久,他的表情由吃惊、愤怒,变成最终的如释重负。
在被警车带走前,我看到林总回到车里,并且调头转换了方向。我想,他大约是要回家向他的妻子道歉,因为他的妻子就是柏安妮。
我终于可以摊开手心,对着那几道血迹斑斑的戒痕说:柏安妮,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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