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秘密离婚协议整8年,该不该为丈夫的孽债埋单

2009-05-30 10:53
私蜜 2009年10期
关键词:张丽李波借条

川 军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自家的车里发现了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的“艳照”,气之下与丈夫签订秘密《离婚协议》,约定等8岁的女儿考上高中后就办理离婚手续,这对外人眼里的模范夫妻从此分居。岂料8年未到,一张要求归还29万元借款的法院传票从天而降,将她击蒙,起诉她的竟是丈夫的情人!

她悲愤地质问法官:“丈夫的婚外孽债竟要‘离异多年的妻子连带赔偿,这哪里还有什么公理?”面对丈夫的声声忏悔,她无论如何也难以原谅,发誓一定要打赢官司,讨还公道!

车内惊现丈夫“艳照”,恩爱夫妻签下秘密离婚协议

46岁的李波是河南省辉县人,198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新乡市某银行工作。次年,李波与在市政府某局工作的张丽一见钟情,并于1988年步入婚姻殿堂,一年后有了女儿娇娇,一家人日子过得平静而温馨。为让丈夫安心工作,张丽包揽全部家务,成了远近皆知的相夫教子的模范妻子。有妻子的支持,李波勤奋工作,业务出类拔萃,很快被提拔为计财科科长。张丽怎么也没有想到,结婚多年的恩爱丈夫竟然有婚外情,要不是一次意外事件导致丈夫偷情“穿帮”,她一直会被蒙在鼓里!

1998年十一长假,丈夫李波开车,带着张丽和女儿去云台山“自驾游”归来,车坏在半路,只好进厂修理。修车师傅在检修故障时,竟意外地在车后座的夹层里翻出一张男女激情“艳照”,当时张丽正好在旁,修车师傅笑着问她:“是我扔了,还是还给你?”张丽一看“艳照”,一下惊呆了:照片的男主角竟是李波,丈夫穿着睡衣与一个女人在床上亲密拥抱!

趁丈夫和女儿去洗手间未归,张丽忍住困惑和羞辱,悄悄把照片装进手提包。回程路上,张丽心乱如麻,决定弄清丈夫偷情的内幕。一向温顺体贴、顾家恋家的丈夫会背叛自己,那女人是谁,哪来那么大魅力?

家中找不到丈夫任何出轨证据,张丽趁丈夫出差去了他的办公室,用偷配的钥匙打开抽屉,搜出多张丈夫和那女人的“艳照”。丈夫在一本日记里肉麻地写下和这女人幽会的细节和感受,其中一节让张丽非常愤怒:“老婆,你既有警察的威严又不失女人的温柔,让我着迷!做户籍警很辛苦,多保重。”

李波出差回来,张丽把一沓“艳照”和那本日记甩到了他面前。

在张丽的逼问下,李波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几个月前,李波为亲戚转户口,找到派出所的户籍女民警段春霞,请她帮忙。段春霞答应了,条件是要李波为她弟弟贷款做生意。户口办好后,李波带着段春霞的弟弟找主管行长通关说情,并帮着编造假手续,从银行分六次为段春霞的弟弟贷出70万元。

有了贷款,段春霞弟弟的生意步入正轨,姐弟俩为此非常感激李波,多次请他吃饭。一来二往,两人有了好感。有一次单独请李波吃饭时,段春霞告诉李波,她结婚几年,与丈夫没有矛盾,但家庭生活平淡如水,整天上班下班、回家做饭吃饭,周而复始,感觉婚姻和生活没有意义。李波听后也告诉段春霞,他和妻子恩爱多年,女儿也很听话,家庭生活按说很和美,可老觉得生活中缺了点什么……深夜时分,两人的话题暧昧起来,脱下警服的段春霞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妩媚动人。段春霞说自己大学毕业从警多年从没有情感出轨,但面对他有点儿心动了。李波也说,他从未对别的异性有想法,今天愿意为她破天荒出轨一次……

从此,李波与段春霞多次幽会。李波和段春霞达成共识,只做情人,任何时候都不去纠缠对方;情人间也要讲“忠诚”,不能再找别的情人。两人约定,偷情归偷情,回家该尽的责任一样不少,婚姻的敌人是疲惫和厌倦,互为情人的目的是为婚姻“保鲜”,最终还是为了稳定各自的婚姻;大家都是首次“越轨”的人,也都知道偷情是不齿的行为,那就要对各自的家庭和配偶格外好……

丈夫交代完了,张丽痛苦异常。偷情还要找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她恶心。回想几年来丈夫格外顾家,精心照顾她和女儿,甚至和她抢着做家务,原来是外面有女人“保鲜”使然!丈夫对家庭的尽责尽力,原来是偷情给了他动力……

心里有怨恨,日子过得再也不太平了。虽然丈夫多次发誓从此不再与段春霞来往,张丽对他还是不放心,上班时常打他的手机追问行踪,甚至会突然幽灵般出现在他的办公室门口“查岗”。张丽的脾气也变得很坏,李波回家不干活,张丽骂他好吃懒做、等着人伺候,偷情偷得如此理直气壮;他要抢着干活,张丽骂得更难听:“想赎罪还是想继续蒙我?家里枪表现是为了继续和她上床吧?我不上你这个当!”他解释几句,妻子根本不听,对他扔碗摔碟,从前的温馨和美荡然无存。

李波左思右想,明白妻子并没有原谅他,觉得日子没法过了,流着泪对妻子说:“既然你和我过不下去,那就考虑个周全之策。你提条件,我什么都答应你。”十天后,张丽把一份《离婚协议》递给他,让他签字。条款规定:一、经济独立,以后谁也不依赖对方;二、互不干涉对方私生活;三、为给女儿良好的成长空间,表面维持夫妻关系,女儿考上大学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李波看完长叹一声,说:“我签字。这就是偷情的代价,我认了……”

情人债单29万,丈夫的孽债妻子该不该埋单

从此,李波和张丽表面生活在一起,却各自独立,分室而居。为不引起女儿的不解,李波经常以加班为借口睡书房,把卧室留给张丽。张丽则常常把卧室留给李波,自己睡到女儿娇娇的小房间。见女儿奇怪,她就解释说:“爸爸经常在单位加班,半夜回来总吵醒妈妈,妈妈只好和娇娇一起睡。”

时间一长,女儿娇娇也看出了父母之间有问题。一次,学校开秋季运动会,有个孩子与父母三人绑腿配合跑的项目,上一年娇娇和爸妈在运动会上配合默契获了奖。那天哨声响起,爸爸和妈妈绑在一起的腿动作不协调,步速不相同,跑几步腿就绊在一起,结果三人滚翻在地,运动场一片哄堂大笑。娇娇急哭了,说:“你俩是咋的了,怎么成这样?”张丽闻言泪流满面,不知道如何向女儿解释。

就这样,在娇娇疑虑不解的目光中,8年期限就要到了,女儿娇娇上初中了。张丽舒了一口气,觉得快熬到头了。可真到了与丈夫商议去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心里又犹豫和矛盾,她和丈夫毕竟还有感情,因而两人一直拖着没有行动。

几个月后,出事了!

2006年4月17日下午,张丽刚下班回家,新乡市某区法院的两名法官找上门来,递给张丽一张法院传票,说“有一件债务纠纷案,你和你丈夫都是被告,请你按时出庭。”张丽一头雾水,说:“我没欠谁的钱啊,你们是不是搞错人了?”法官说:“一个叫段春霞的女人起诉了你和你丈夫。”

张丽一听“段春霞”三个字立刻火冒三丈,厉声叫道:“我不认识她!”法官说:“她可认识你。案情是这样的,你丈夫李波2005年借了段春霞29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段春丽催讨多年未果,就把你们夫妻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官走后,张丽无力地瘫软在地上,感觉天都塌了。丈夫偷情不说,还欠下29万元巨债,更可恨的是这笔债居然要她一起承担,这真是天

大的笑话和讽刺j那天李波加班,凌晨时分回到家。刚进门,他看到茶几上放着那张传票,惊呆了,厉声叫道:“我已经还她了,她怎么还要起诉我?这不是耍无赖吗?”

在妻子的疑惑和追问下,李波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03年6月的一天,李波对段春霞说:“一个朋友做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帮忙借点钱周转一下,很快就能归还。”段春霞信任李波,把多张存折交给他,让他取出了28.3万元现金。为了让段春霞放心,他写了一张28.3万元的借条交给她。

一年过去了,段春霞不见李波还款,就催要了一次,李波嘴上答应还钱,但一直拖着没有还。2005年8月,段春霞急需用钱,催李波还款。李波对段春霞说:“还要缓一两个月才能还钱。这样,我把利息加进去,以补偿你的损失。”李波随后收回旧借条,另写“今借段春霞人民币29万元整”的借条交给了她。一个月后,李波将29万元还给了段春霞,因两人是情人关系,还钱当天李波没有立刻讨还那张借条,段春霞答应过几天就把借条还给他。还了钱后,经过几年反省的李波心生悔意,完全断绝了与段春霞的来往,把所有的时间放在女儿的学习上,想“曲线救婚姻”,借此修复与妻子的感情。

段春霞多次约李波见面均遭拒绝,她甚至以还借条为由让李波出来见面不成,非常伤心。她不明白李波为何离她而去,她一不让他破财,二不毁他家庭,李波怎能忘恩负义、翻脸不认人?她有一种被人抛弃后的耻辱感,多次警告李波不能太自私,彼此都不是“随便”的人,能“随便”了这么多年就是缘分;两人的事要有商有量,好说好散,不能说走就走,要多为对方想想。

李波不知道如何向她解释,只能置之不理。可他万没想到她会告上法庭追讨已经还了的钱。他对妻子强调,这是段春霞恶意毁坏他的前程和家庭。

解释完了,可妻子说什么也不信。李波怒言:“应诉吧,咱们与她法庭上见!”妻子委屈地说:“我们已协议离婚,你和她的官司为什么要扯上我?”李波赔笑着说:“这我当然知道,先打赢官司再说别的。好吗?”

不久,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波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我如数将29万借款还给了段春霞后,段春霞对我说:‘小波,借条我放在派出所的保险柜里了,改日再给你吧!我当时没有在意,就答应了。后来,我三番五次向段春霞索要欠条,但她总说借条不在身边,我催要得紧了,她干脆说丢失了。有一次我急了,将段春霞堵在派出所门口索要欠条,她嚷道:‘我根本没有收到你的还款,况且我跟了你几年,这账怎么算啊?你滚!我气得浑身发抖,骂道:‘你这人怎么这样?我明明已经还了你29万借款,你却昧着良心说没还。说完,我和段春霞扭打起来,被人拉开后,我咬牙切齿地说:‘你等着,我到法院告你,让你吃进去再吐出来!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恶人先告状,反咬我一口!”

段春霞当庭反驳:“我没有收到李波的借款,我这里有他打的欠条,证据确凿!”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但张丽从法官的问话里已经明显感到李波理亏,人家手里有借款证据,这就是铁证,想翻都翻不了!法庭上,张丽对丈夫吼道:“29万呀,你还得了吗?为何连带我?都是孽情惹的祸,你把这个家给毁了!”

三年拉锯战尘埃落定,悲情女人何处诉凄凉

休庭回家冷静下来后,张丽认为没有义务和李波一起还这笔钱,何况她和他协议离婚后,已经八年没有夫妻关系,虽在一个屋子里但一直分床睡。可《离婚协议》究竟有没有无须替丈夫还款的法律效力?她心里没底。

2006年7月28日,张丽出庭应诉李波欠款一案,当庭为自己辩护:“我与李波早在八年前协议离婚,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分居。我对李波借款一事也毫不知情,不应该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并当庭出具了夫妻的《离婚协议》。

法庭经调查合议后认为,虽张丽和李波前期签有离婚协议,但并没有履行离婚手续,多年一直共同居住并生活,因而不能认定为分居。按照《婚姻法》规定,双方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该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故当庭判决张丽和丈夫李波一起偿还所借原告段春霞29万元。张丽随后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6年11月,法院二审仍维持一审判决。

两次审理皆败诉,亲友和同事劝张丽服从判决算了,上高中的女儿娇娇也哭着劝母亲:“妈,你就认了吧!打这样的官司不仅耗时耗力,也赢不了,家庭隐私也一再暴露在阳光下,让我怎么做人啊?”张丽搂着女儿泪流满面:“不管出现什么结果,妈妈都有思想准备。妈妈打这场官司不在乎输赢,而是要让你爸从心里明白:天下,共患难的只能是夫妻,偷情者永无忠诚可言,海誓山盟不堪一击,稍有利益冲突就会反目成仇!”女儿点头,支持妈妈打官司。

2007年11月底,在女儿支持下,张丽和李波办理了离婚手续。年底,张丽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把前夫李波及其情人段春霞列为被告。她强调:“我和李波曾签订了离婚协议。我对这笔借款也毫不知情,借款也没用于家庭建设和生活。因此,我没有任何理由承担29万元债务的法律义务。”

2008年4月4日,新乡中院第三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张丽慷慨陈词,百感交集,陈述至丈夫未偷情前夫妻间恩爱的点点滴滴,张丽一时冲动,一头朝墙上撞去,幸被法警及时拉住才幸免发生悲剧……

李波低声陈述很怀念当年和美的家庭生活,对偷情表示忏悔。妻子悲愤的撞墙之举,让他当庭流泪不止。他不敢正视张丽,也不回答妻子的质问。

法院多次休庭合议,最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结果,张丽应和丈夫李波共同承担债务。这次张丽没有流泪,她把沉甸甸的终审判决书复印两份,回到家后一份交给女儿,一份交给李波。那天恰巧是李波离家的最后一天,他一脸悲戚地清理物品,准备彻底从这个家搬出去。李波称独自面对29万元债务纠纷,不需要张丽承担,并说最对不起的是女儿,他走后,希望张丽带好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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