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在敬老院里的脑瘫儿童

2009-05-29 09:04
记者观察 2009年7期
关键词:李成脑瘫敬老院

彭 斐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7岁的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瘫的他,3年前被母亲遗弃在了医院。随后他被临时寄养在敬老院,时限是10天,但这一待就是3年。3年来,从没有一个亲人来看过他,和他朝夕相处的是已经62岁的敬老院护工贾凤芹老人和其他10位年龄更大的老人。

孩子生病了怎么办、将来怎么受教育……当一个个问题摆在敬老院院长和其他老人们面前时,无奈之下敬老院将孩子的亲人告上了法庭……

半夜送来的孩子

3月15日,当记者来到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敬老院说明来意后,传达室的赵启荣老人指着旁边的一位大妈说:“这就是敬老院专职照看孩子的贾奶奶,几年来都是她一直照看那孩子。”

在敬老院东南角的一间房子里,7岁的刘刘一个人趴在电视跟前,电视里播放的是他和贾凤芹老人都喜欢的河北梆子。

记者的到来似乎没有惊动这个小家伙,他还是紧紧盯着电视并不时地拍动自己的小巴掌,嘴里哼哼唧唧地叫着。

一尺之外,是刘刘的床,一块海绵垫子上铺了一层塑料布,“昨晚他又把被褥尿湿了,没办法,他不知道大小便,裤子、被单隔上两天就要洗一堆。”贾大妈说。

刘刘的衣服都是好心人捐赠的,贾大妈会给他改一下尺寸。贾大妈说:“其实这孩子什么都懂,每次我们问他想不想妈妈,他都会摇头。依我看他就两个毛病,一是不会说话,二是管不住拉屎撒尿,即使这样,我们这里也没人嫌弃他。”

今天是周日,按惯例敬老院吃的是饺子,刘刘喜欢吃饺子,贾大妈像往常一样用一条布带把刘刘拴住,早早去食堂排队了。

看到贾大妈去打饭,赵启荣老人走了进来。“这个孩子我们都喜欢,别看脑瘫,不能说话,我们说什么他大都能理解。”

提起3年前刘刘被送到敬老院的那个晚上,已经76岁的赵启荣老人记忆犹新,“那天晚上都快12点了,大家都睡下了。突然我听到外面有人砸门。借着门外车灯的光亮,赵启荣透过门缝看到外面停着一辆警车,而砸门的正是镇里负责民政事务的办事员石喜峰(音)。赵启荣打开大门,只见民警怀里抱着一个熟睡的孩子。

民警说,孩子是被遗弃的,现在无人照看,窦店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想让他在敬老院寄养10天。当时在场的贾大妈赶紧把孩子抱进屋里。

说到孩子被送来的时间,贾大妈刚好端着饺子走了进来,说:“2006年3月6日晚上,到现在已经3年了。”

为脑瘫儿放弃天伦之乐的老人

从进敬老院的第一天晚上,刘刘就一直待在贾大妈身边。“他父母没离婚前,一个姓刘的保姆照顾他,所以我们后来就叫他刘刘。”贾大妈说。

“孩子长得很漂亮。”贾大妈回忆说,刘刘刚来不久,很多人都想领养他,但是当认出刘刘就是附近河口村班玉兰家的孩子,而且还有毛病后,就再也没有人说收养了。

“这3年来,没有一个亲人来看过刘刘。”已经62岁的贾大妈有些担心地说,“刘刘刚被送来时,走路都成问题,经常摔跟头。我现在身体还行,过几年不好了,刘刘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人领走刘刘,敬老院承担下了照顾孩子的重任,而原来看护其他老人的贾大妈成了刘刘的专职保姆,敬老院每个月给她发300元的工资。

刘刘是“脑瘫儿”很快得到了印证。比起同龄的孩子,他发育慢,生活无法自理,而且一直都不会讲话。但是,敬老院里的老人们都不嫌弃他,经常自掏腰包给刘刘买这买那,贾大妈的那点微薄工资也多是给他买了吃的。这个被遗弃的孩子没有得到父爱母爱,却得到了老人们的疼爱。

因为要照顾刘刘,贾大妈3年来一直没有回过家,虽然她的家就在离敬老院不远的丁各庄,贾大妈说:“我儿子、女儿都成家了,平时都是他们来看我。如果我回家了,这个孩子就没人看了。”

“刘刘喜欢看电视,我忙的时候,就用一根布带把他拴在床上,他也很听话,一个人乖乖地看电视。别看他不会说话,但他不高兴的时候会跺脚,高兴的时候会拍手,看到不喜欢的电视节目会拉着我的手要求换台,冷了、饿了也都主动找我。”贾大妈说。

有时候,贾大妈也会领着刘刘到院子里玩,到附近的村里玩,“他很喜欢和同龄人在一块,可是其他孩子看到他一般都会躲得远远的,更可气的是许多大人都叫他大傻子,这对孩子的自尊心伤害多大啊!”贾大妈伤心地说,“所以我们一般会到离敬老院比较远的地方去。”

3年来,贾大妈日夜陪在这个脑瘫孩子身边,她说:“以后我就在这里养老了。”当记者问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刘刘时,贾大妈的眼里闪过一丝泪光。

命途多舛的脑瘫儿

刘刘被送到敬老院时,院长是附近交道一街的老支书周占,半年后来了一位新院长李成。

看见跟10多名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今年60岁的李成觉得不是长久之计。孩子大了,怎么受教育等问题都是敬老院解决不了的,他开始为刘刘的事情东奔西走。

李成首先找到送来孩子的良乡派出所。“派出所的领导说送孩子的事情是经镇领导同意的,以前捡的孩子也都是送到敬老院。结果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李成说。

在李成的坚持下,良乡派出所最终答应帮忙再找找孩子的母亲班玉兰。李成最后得到的是一份盖有良乡派出所公章的“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里,刘刘的身世被揭示了出来。

家住河口村的老人刘德光(音)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叫李金发,母亲叫班玉兰,原来都是窦店砖瓦厂的工人。1996年5月两人结婚。婚后因为生活琐事,两人经常发生争吵。2002年10月3日,刘刘出生,但随即被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脑病、新生儿吸力性肺炎”。

刘刘的出生并没有让夫妻俩的感情好转。2005年年初,在刘刘两岁多的时候,李金发以感情出现裂痕为由,起诉离婚。同年6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由班玉兰抚养,李金发每月付400元生活费,直至刘刘成人。

2006年3月1日,班玉兰因与前夫李金发发生矛盾服毒自杀,被送到良乡医院抢救。在河口村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事:离婚后,李金发曾多次以复婚为名,把属于班玉兰的财产骗了回去,因此,班玉兰曾多次想自杀。

贾大妈告诉记者,班玉兰住院期间,刘刘被几度“易手”。班玉兰喝药当天,她的哥哥、姐姐就把孩子送到了孩子的爷爷奶奶跟前,但李家认为孩子判给了班玉兰,于是当天晚上,他们就又把孩子送回了班玉兰所在的良乡医院。

2006年3月1日晚上11点左右,良乡派出所接到良乡医院护士长纪某报案:“今晚10点左右,有一病人家属将一个小男孩放在住院处三楼东侧楼道内离去,现小孩在楼道内哭叫长达1小时左右,目前无人看管,要求处理。”

无奈之下,良乡派出所将孩子交给班玉兰的姐姐照顾。然而3月6日中午,班玉兰的姐姐将孩子放回了良乡派出所门口。经窦店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同意,3月6日晚,派出所连夜将刘刘送到敬老院寄养。

2006年3月10日,趁医务人员不注意,班玉兰离开良乡医院后,至今下落不明。刘刘也成了没有亲人要的孩子。

敬老院将孩子亲人告上法庭

李成曾找到孩子的姑姑,但对方称刘刘已经判给了母亲,此外,李金发外出打工,所以她也管不了。

李成又找到民政局,打算将刘刘转到儿童福利院,让他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成长。但民政局的人说,刘刘父母双全,不是孤儿,按照规定不能送福利院,也不能享受孤儿补助。

李成说,他最担心的是刘刘的未来。“以后怎么生活?生病了怎么办?往最坏的方面想,孩子死了怎么办?我们不是监护人,都没法火葬他。否则他的父母找过来,敬老院承担不起责任。”

在律师的建议下,敬老院决定走法律途径。

2月24日下午两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作为原告的敬老院将刘刘的祖父母、外祖母及其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作为被告诉至法庭,要求五被告履行监护职责,将监护对象刘刘从原告处接走,依法安置,并向原告支付34个月的护理费、住宿费、医疗费、生活费共计2.72万元。

庭审时,刘刘的祖父母一方表示:根据当初的离婚判决书,孩子应由其母亲抚养。且离婚后,孩子的父亲每月都给400元生活费,直到孩子母亲失踪,不知道给谁才停掉。该代理人表示,李金发现在四处打工,没有固定的居所,不适合也不应该监护刘刘。

而刘刘的外祖母李淑华在庭审最后表示同意承担抚养孩子成人,但因为每月只能从3个儿子处拿到60元的生活费,所以实在没能力抚养孩子。

法庭当天没有宣判。对于敬老院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母告上法庭的事情,贾大妈表示并不知情,她说:“孩子要是离开我,肯定会想我。我也不放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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